攝大乘論講記-第二項 遮異釋

第二項 遮異釋

復有一類,謂心意識義一文異。是義不成,意識兩義差別可得,當知心義亦應有異。復有一類,謂薄伽梵所說眾生愛阿賴耶,乃至廣說,此中五取蘊說名阿賴耶。有餘復謂貪俱樂受名阿賴耶。有餘復謂薩迦耶見名阿賴耶。此等諸師,由教及證,愚於藏識,故作此執。如是安立阿賴耶名,隨聲聞乘安立道理,亦不相應。若不愚者,取此藏識安立彼說阿賴耶名,如是安立則為最勝。云何最勝?若五取蘊名阿賴耶,生惡趣中一向苦處,最可厭逆,眾生一向不起愛樂,於中執藏不應道理,以彼常求速捨離故。若貪俱樂受名阿賴耶,第四靜慮以上無有,具彼有情常有厭逆,於中執藏亦不應理。若薩迦耶見名阿賴耶,於此正法中信解無我者,恆有厭逆,於中執藏亦不應理。阿賴耶識內我性攝,雖生惡趣一向苦處求離苦蘊,然於藏識我愛隨縛,未嘗求離。雖生第四靜慮以上,於貪俱樂恆有厭逆,然於藏識我愛隨縛。雖於此正法信解無我者厭逆我見,然於藏識我愛隨縛。是故安立阿賴耶識名阿賴耶,成就最勝。

唯識家雖說建立賴耶如大王路,但在小乘學者,還有不同的見解,現在遮除他們錯誤的異解,顯出大乘見解的正確。「有一類」學者說:「心意識義一文異」,這三者的體性與意義,沒有什麼差別,所以說心,說意,說識,祇是文字的不同罷了。大乘破道:這道理「不成」立!「意」與「識」兩者,在含「義」上是有「差別可得」的──世親無性皆說無間過去名意,了別境界名識。意與識既然不同,「當知心義亦應有異」,怎可說義一文異呢?這是以理論推翻小乘的謬解,使它承認心義的差別,承認有阿賴耶識的別體。

又有一類小乘師說:世尊「說」的「愛阿賴耶」等四種,是指「五取蘊說」的。五取蘊是出離生死所捨離的對象,也就是眾生所取著的東西。五取蘊之所以名取,與貪俱樂受不無關係的;假使不起貪俱樂受,也就不會取著五蘊了,所以又有一類小乘師說:「貪俱樂受」才是「阿賴耶」的體性。但是,眾生有我見,執有自我,所以起自我的感覺;因此我見,才有這適合自我生存的貪俱樂受。假使沒有我見,也就不會染著樂受,所以又有一類小乘師,說「薩迦耶見」才是「阿賴耶」。上述三師,皆執別有一法名阿賴耶,不承認它是本識。這三種見解,或者是論主的假設,或是有部中真有這麼多的異見。大乘破道:這幾派小乘師,因為偏依不了義「教」,及沒有殊勝的「證」智,「愚於藏識」,所以有「此」異「執」,把五取蘊或貪俱樂受,或薩迦耶見,看為賴耶的自體了。像這樣的「安立阿賴耶名」,不要說違背大乘教,就是在他們「聲聞乘」教的「道理」上,也是「不相應」的。這要「不愚」惑阿賴耶識的大乘智者,「取」此大乘教中所說的「阿賴耶識,安」在他們所「說」的「阿賴耶名」上,這才是究竟「最勝」的安立。他們的見解有什麼過失,現在先一一的指出來。

一、以「五取蘊名阿賴耶」的過失:賴耶是一切眾生所普遍染著的,但五取蘊,雖有一部分有情對它發生愛著,並不是普遍如此,如那「生惡趣中一向苦處」的有情,對這「最可厭逆」的五取蘊,常「常」希「求」脫「離」,「一向不起愛樂」。假如說它「於」五取蘊「中執藏」生起愛著,這「道理」是說不通的。

二、以「貪俱樂受名阿賴耶」的過失:貪俱樂受,在三界中,唯欲界及色界初二三禪的有情才有,從色界的「第四靜慮以上」至無色界的諸天,貪俱樂受就「無有」了。若以此為阿賴耶,那「具彼」四禪以上果報(就是生在四禪以上)的「有情」,他們都「常有厭逆」這樂受的觀念,說他還有「執藏」阿賴耶,怎麼合理呢?

三、以「薩迦耶見名阿賴耶」的過失:薩迦耶見固然是有情的一種迷執,但若「於此正法中」,已能「信解無我」而不疑的有情(指未證無我,未斷我見,見道以前加行位的有情。若見道以後,已斷我見,已證無我,那就名為證悟無我了),他是「恆有厭逆」這薩迦耶見的,說他還「於中執藏」名阿賴耶,這理論也說不通。

愛執,在大乘認為是常時而且現行的;小乘則認為不一定要常時現行。因有這樣見解的不同,所以小乘說五取蘊就是阿賴耶,在他們看來,是沒有過失的。大乘的見解,破斥主張現在有的經部,可使無反駁餘地,是有力量的;若對主張三世實有的有部,就很難說,這非先擊破它的三世實有不可。小乘學者所計執的五取蘊等,不配叫阿賴耶,理由已非常明顯。但大乘以阿賴耶識解說四阿賴耶的正確與殊勝,還得加以說明。「阿賴耶識」是被眾生微細我執所執為自「內我」的。它的行相非常微細,所以眾生「雖生」在那「一向苦處」的「惡趣」,不管他對惡趣中的五取「苦蘊」是怎樣地要「求離」脫,然而他們對「於藏識」還是恆有「我愛隨」逐纏「縛」,「未嘗」一刻「求離」。一向苦處眾生的所以不得解脫,在此;這才真是生死的根本。從他們厭離五取蘊而不得解脫中,可知另有為他們執藏的東西存在。又「生第四靜慮以上」的有情,「於貪俱樂」受雖「恆有厭逆」的心理,但「於藏識」還是那樣的「我愛隨」逐纏「縛」,也未嘗有求離的意念。又在我們佛教「正法,信解無我」的有情,雖在「厭」離惡「逆我見」,時時希望脫離我見的束縛,但「於藏識」所起的俱生「我愛」的「隨」逐纏「縛」,也還不能少時厭逆。這樣,在他們各自所厭之外,另有那從來愛著而不想厭離的東西。這恆時執為自內我的阿賴耶,才真是執藏處。這樣,大乘學者「安立阿賴耶識名阿賴耶,成」為「最勝」最正確的理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