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阿含經論會編(上)-四 祇夜──有偈部分(二)

四 祇夜──有偈部分(二)

『雜阿含經』的有偈部份,是古代「祇夜」的實存部類,試為解說。九分(十二分)教中,「修多羅」與「祇夜」,在不同部派的傳述中,始終不移的位列第一、第二,不是其他分教次第不定可比的,這是應該注意的問題!修多羅sūtra, sutta,義譯為經,契經,所以『雜阿含經』──『相應阿含經』,全部都可以稱為「相應修多羅」。上文說到,『瑜伽論』在解說十二分教時,修多羅與偈頌相對,被局限於長行直說(1)。因此想到了,『雜阿含經』的有偈部分,與『相應部』的「有偈篇」Sagātha-vagga相當,覺音是解說為祇夜的(2)。『雜阿含經』的蘊、處等相應部分,是原始的「相應修多羅」。如初期的阿毘達磨──說一切有部的『法蘊足論』,赤銅鍱部的『分別論』,分別說系的『舍利弗阿毘曇』,分別的論題,就不外乎這些相應(3)。這樣,『雜阿含經』的有偈部分,可能就是早期的祇夜!『瑜伽師地論思所成地』說:「天!我如如捨劬勞,如是如是無減劣。如是廣說鮮白品,此中祇焰頌應知」(4)!天問渡瀑流,佛說此祇焰頌,『瑜伽論』給以抉擇。此經,見於『相應部』「有偈品」,『雜阿含經』有偈部分(5),雖文句不同,而意義一致。這可見『雜阿含經』的有偈部分,『瑜伽論』確是稱為祇焰──祇夜的。

祇夜geya, geyya,從字義來說,不外乎歌詠的意思。然在九分或十二分教中,與同為偈頌體的伽陀gāthā、優陀那Udāna,到底有什麼差別?一般譯祇夜為應頌、重頌,指長行說明後,再以偈頌來說明,使意義更為明顯的部類,但這不是祇夜的原始意義。如『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』卷一二六(大正二七‧六五九下)說:

「應頌云何?謂諸經中,依前散說契經文句,後結為頌而諷誦之,即結集文、結集品等」。

「如世尊告苾芻眾言:我說知見能盡諸漏,若無知見能盡漏者,無有是處。世尊散說此文句已,復結為頌而諷誦言:有知見盡漏,無知見不然;達蘊生滅時,心解脫煩惱」。

『大毘婆沙論』,集成於西元二世紀,在有關(九或)十二分教解說的現在聖典中,這是比較早出的一部。論文分為二段:一、「依前散說契經文句,後結為頌而諷誦之」,是說明體裁。「即結集文、結集品等」,是指明部類。二、「如世尊言」以下,又舉例以說明先長行而後重頌,與一般所說的「重頌」相合,但不是「結集文」、「結集品」的原義,是一般後起的解說。『大智度論』說:「諸經中偈名祇夜。……亦名祇夜,亦名伽陀」(6)。這是泛說,不能明了祇夜的特殊意義。西元三、四世紀間所造的『成實論』卷一(大正三二‧二四四下‧二四五上)說:

「祇夜者,以偈頌修多羅」。

「第二部說(名)祇夜,祇夜名偈。偈有二種:一名伽陀,一名路伽。路伽有二種:一順煩惱,二不順煩惱。不順煩惱者,祇夜中說。是名伽陀」。

『成實論』初解「祇夜」為重頌。在解說伽陀時,又說到「祇夜名偈」,以及「祇夜」的特殊意義。依『論』說,分別如下:【圖片

       ┌─伽陀
祇夜──偈──┤     ┌─不順煩惱──祇夜
       └─路伽──┤
             └─順煩惱

「祇夜」是一切偈頌的通名,又有特殊的祇夜。依『論』說:偈有伽陀與路伽的分別。伽陀是宣說佛法的偈頌;路伽是世間的偈頌;路伽loka是世間的意思。世間的偈頌,有順煩惱的(誨淫、誨盜的詩歌);有不順煩惱的,世間偈頌而不會引起煩惱的,就是「祇夜」。『成實論』雖作這樣的分別,但對分教的「祇夜」來說,意義還是不明了,應從「結集文」、「結集品」去研究解決。『瑜伽論攝事分』,有關於『雜阿笈摩』內容的說明,提到了「結集品」。『論』文有先後二段,次第說明,現分列為上下,以便作對照的研究。如『論』卷八五(大正三〇‧七七二下)說:【圖片

    「雜阿笈摩者,謂於是中,世尊觀待彼│
    彼所化,宣說:          │
                     │當知如是一切相應,略由三相。何等為三?一

                     │是能說,二是所說,三是所為說。
    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相應。      │若如來、若如來弟子,是能說,如弟子所說佛
                     │所說分。
    蘊,界,處相應;緣起,食,諦相應;│若所了知,若能了知,是所說,如五取蘊,六
    念住,正斷,神足,根,力,覺支,道│處,因緣相應分,及道品分。
    支,入出息念,學,證淨等相應。  │
    又依八眾,說眾相應。       │若諸苾芻,天,魔等眾,是所為說,如結集品
                     │」。
    後結集者,為令聖教久住,結嗢拕南頌│
    ,隨其所應,次第安布。      │

依此對比,從先後的多少差別中,可以了解早期「祇夜」的意義。「後結集者,為令聖教久住,結嗢拕南頌」,結成的嗢拕南頌,不是別的,正是古代集經者的攝頌。如『分別功德論』說:「撰三藏訖,錄十經為一偈。所以爾者,為將來誦習者,懼其忘誤,見名憶本,思惟自寤」(7)。結經為偈,在十經後,也有總列在最後,終於自成部類的(8)。原始結集,無論是「法」──相應修多羅,是「律」──波羅提木叉,都是長行散說,名為修多羅。攝十經為一偈,就是名為祇夜的「結集文」,這是便於記誦的,世俗共有(而不順煩惱)的結頌法。『論』文次後又說:「若諸苾芻,天,魔等眾,是所為說,如結集品」。論內容,就是先說的,「又依八眾說眾相應」,但別有部類的「結集品」,是『雜阿含經』的「眾相應」──「八眾誦」,與『相應部』的「有偈品」相當,與先說「為令聖教久住,結嗢拕南頌」,是不同的。這就是『大毘婆沙論』所說,「祇夜」有「結集文」與「結集品」的差別。以「結集文」與「結集品」為「祇夜」,為傳承中的又一古義,得『瑜伽論』而充分明了出來。最初結案「相應修多羅」時,是長行直說;附以攝頌,名為「祇夜」,是初二分教的本義。其次集成有偈頌的「八眾誦」,也就名為「祇夜」,成為『雜阿含經』的又一部分(9)

名為「結集品」的「祇夜」,是『雜阿含經』三大部分之一,在現存本中,次第也是有錯亂的,好在有『別譯雜阿含經』可以比對。『別譯』前一二卷及卷二〇,與『雜阿含經』的「八眾誦」相當,攝頌多數保存,便於整理,所以近代學者,都依『別譯』二〇卷本,比對出『雜阿含經』「八眾誦」的次第(10)。「八眾誦」──「祇夜」的次第,現存本有四卷的錯亂,『雜阿含經』原譯本的次第,應該是:卷三八‧卷三九‧卷四〇‧卷四六‧卷四二‧卷四‧卷四四‧卷四五‧卷三六‧卷二二‧卷四八‧卷四九‧卷五〇

註解:

[註 204.001]『瑜伽師地論』卷二五(大正三〇‧四一八中──下)。

[註 204.002]『一切善見律註序』(南傳六五‧三八)。

[註 204.003]拙作『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』(七〇──七一)。

[註 204.004]『瑜伽師地論』卷一八(大正三〇‧三七八上)。

[註 204.005]『雜阿含經』卷四八(大正二‧三四八中)。『相應部』「諸天相應」(南傳一二‧一──二)。

[註 204.006]『大智度論』卷三三(大正二五‧三〇六下──三〇七上)。

[註 204.007]『分別功德論』卷一(大正二五‧三二中)。

[註 204.008]結偈而別為部類的,如『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』。

[註 204.009]參閱拙作『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』(五一二──五一八)。

[註 204.010]呂澂『雜阿含經刊定記』(『內學』第一輯一一〇──一一三)。前田惠學『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』(六五四──六五五)。拙作『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』(六六九──六七一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