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觀論頌講記-癸二 相續有不成

癸二 相續有不成

若初有滅者    則無有後有    初有若不滅    亦無有後有

若初有滅時    而後有生者    滅時是一有    生時是一有

若言於生滅    而謂一時者    則於此陰死    即於此陰生

三世中求有    相續不可得    若三世中無    何有有相續

自許不斷不常的因果生滅相續論者,既不免斷滅過,當然不能成立業果相續。相續,此中約前後生命的聯繫說。如現生人間的生命,與未來天報的生命,其間有聯繫性,叫相續。經中說『三有相續』,就是約前生後生說的。相續中,前一生命叫初有,後一生命叫後有。薩婆多部建立本、死、中、後的四有,實際還是初有與後有二者。有,是生命的存在,是相續的。但有所得的因果生滅論者,實在不能成立相續。因為,假使「初有滅」了,那就「無有後有」。初有是因,後有是果;初因滅了以後,即沒有因能生起後果。後有無因,無因不能有果,所以說無有後有。「初有」假使「不滅」,不滅同樣的「無有後有」。如果說有後有,那就有兩個生命同在的過失。一是原有的生命,一是新生的生命,在同一時候,一有情有兩個生命,這可以想像嗎?外人救說:未來新生命的出生,既不是現生命滅了以後生的,也不是現生命不滅而生的。現在生命滅時,就是新生命生時,如秤的兩頭高低同時,所以沒有上文所出的過失!然而這太缺乏思考了!初有正滅時,真能說後有正生嗎?時間是依法建立的,這是外人所許的。這樣,有生有滅,就有生時與滅時,有生時與滅時,怎麼能說就是那個時候呢?所以,說「初有滅」的「時」候,「而」有「後有生」起,那就是二時二有了。「滅時」有「一」個所依的「有,生時」也「是」有「一」個所依的「有」。分明是兩個生命,兩個時間,你怎麼說初有滅時就是後有生時呀!從二有的生滅,難破同時。翻過來,從他的同時,否定他的二有。所以說:假使「生滅」「一時」而有的;時與法相依不離,法也只能是一個了。那應該是這一個五「陰」身在「死」,也就是這一個五「陰」身在「生」。假定死的是現在的人生,生的也應該就是這個人生了。這樣,死有即生有,是同一的有;如此生滅,也就根本談不上相續了。二時二有,不能說相續;同時一有,也不能說相續:到底怎樣成立因果相續呀!前有滅,後有生,滅時即生時,也就是「三世」。在此三世中,尋「求有」的「相續」,都「不可得」,這在上面已說到。如「三世中無」有的相續,那裡還「有」「有」的「相續」呢?不能成立相續,可見外人不離斷滅過。這更可見不解性空的自相實有論者,有所取著,始終是不離斷常的。本頌不但總破因果相續的外人,也就顯示正義。有情無始來沒有實智觀察這三有的如幻緣起,所以在三有海中,相續不斷。現在以正智於三世中審諦尋求這有的相續相根本不可得,三世中既沒有,又那裡有這三有相續的自相呢?所以一切畢竟空,不可取著。有所取著,即不出斷常,即不能見緣起實相的不斷不常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