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法概論-依三心修六度

依三心修六度

依上面所說的三心,才能修菩薩的六度。但這是說,菩薩的一切德行,不能離去這偉大目標,純正動機,適當技巧,不是說三者圓滿了再來修學。六度是菩薩行的大綱,如《增一含‧序品》說:「菩薩發意趣大乘,如來說此種種別,人尊說六度無極,布施、持戒、忍、精進、禪、智慧力如月初,逮度無極觀諸法」。現在略敘他的特點:一、施:菩薩布施,初發心時,即將一切捨與有情。不僅是財物,就是自己的身體,知能,也否定為私有的,奉獻于一切,因為這是依于父母師長等而來。即以財物來說,再不看作自己的。一切屬於一切,自己僅是暫時的管理人。從世間緣成,世間共有的立場,為法為人而使用這些。就是修行的功德,也是由于佛菩薩的教導,由于有情的助成,也不能執為自己私有的。願將此一切歸于──回向有情,等一切有情成佛,自己再成佛。「有一眾生未成佛,終不于此取泥洹」。這樣的一切施,即菩薩「淨施」。二、戒:為自他和樂善生而不得殺、盜、淫、妄,菩薩是更徹底的。聲聞適應印度重定的天行──重于離欲淨心,所以以淫、盜、殺、妄為次第,嚴格的禁止男女情欲。菩薩從「本來清淨」、「本來不生」的悟解,又從淨化自心而回復到自他的和樂,又以不得殺、盜、淫、妄為次第。對於一切有情的悲濟,雖不為局限于人類的學者所諒解,但擴展慈悲不忍的同情到一切,顯出了對於善生的無限尊重。從大智的契合真理,大悲的隨順世間來說,戒律決非消極的「不」、「不」可以了事;必須慈悲方便的能殺,能盜,能淫,能妄,才能完滿的實現。如有人殘害人類──有情,有情因此遭受難堪的苦迫。如不殺這惡人,有情會遭受更大的慘運;惡人將造成更大的罪惡,未來會受更大的痛苦。那麼寧可殺這惡人,寧可自己墮地獄,不能讓他作惡而自害害他。這樣,應以慈悲心殺這惡人,這不是殺少數救多數,是普救一切,特別是對於作惡者的憐愍。因為憐愍他,所以要殺他。但願他不作惡業,不墮地獄,即使自己因此落地獄,也毫不猶豫。對於殺害這個人,是道德的,是更高的德行,是自願犧牲的無限慈悲。同樣的,無論是國王、宰官、平民,如有非法的掠取財物,那不妨「廢其所主」,取消這王臣及聚落主的權位,從巧取、豪奪、侵佔、偷竊者手中奪回來,歸還被奪者,這當然需要方便──技巧。推翻他,從他手中索回,對于這個人或少數人也是善行。如讓他受用非法得來的財物,即會加深他的罪惡;奪他,即是拯救他。菩薩的心中,是沒有疾惡如仇的,應該是悲憫惡人過于善人。但這不是姑息縱惡,要以「我不入地獄,誰入地獄」的精神,起來殺他奪他。對于合理的少數或個人──多數是更應該的,為了救護他,不使他受非法的殺害、掠奪、奸淫、欺誑,如非妄語不可時,即不妨妄語。對於異性的戀合,如可以因此而引他入正途,使他離惡向善,出家者,也不妨捨戒還俗,以悲憫心而與他好合。總之,不得殺、盜、淫、妄,為佛法極嚴格的戒條,甚至說:一念盜心即犯盜戒,一念淫心即犯淫戒,謹嚴到起心動念處。然而為了慈悲的救護,菩薩可以不問所受的戒而殺、盜、淫、妄。這樣的犯戒,是合理的持戒,是究竟的持戒,所以說:「有犯戒成尸羅波羅蜜,謂菩薩教化眾生,不自觀戒」。三、忍:施能攝受大眾,戒能和樂大眾,但有情間的隔礙,誤會嫉害,是免不了的。菩薩為了貫徹上求佛道,下化眾生的志願,必須堅定的忍耐,經得起一切的迫害苦難;即使是犧牲生命,也不能違背菩薩行。難行能行,難忍能忍,這才能完成菩薩的德行。否則,施與戒的努力,會功敗垂成。四、進:這已略有說到。菩薩行的精進,是無限的,廣大的精進,修學不厭,教化不倦的。發心修學,救濟有情,莊嚴國土,這一切都是為了一切的一切,不是聲聞那樣的為了有限目標,急求自了而努力。菩薩是任重致遠的,如休捨優婆夷那樣,但知努力於菩薩行的進修,問什麼成不成佛。五、禪:這是自心調伏的靜定,不一定是靜坐,坐不過是初學的方便。菩薩禪要與悲智相應,從一切處去實踐,做到動定靜也定,如維摩詰所說的那樣。《中含‧龍象經》也說:「內心至善定,龍(喻佛)行止俱定,坐定臥亦定,龍一切時定」。又如彌勒菩薩那樣的「不修禪定,不斷煩惱」,可作初學菩薩行的模範。因為如悲心不足,功德不足,急急的修定,不是落於外道「味定」,就落入聲聞「證實際」的窠臼。禪定是六度的一度,但應先從悲智中努力。六、慧:從勝義慧的悟入緣起性空說,這是與聲聞一致的。不過菩薩應先廣觀一切法空,再集中於離我我所見。同時,不但是勝義慧,也重於世俗智,所以說:「菩薩求法,當於五明處求」。五明中,「聲明」是文字、音韻學等;「因明」是論理學,認識論;「醫方明」是醫藥,衛生學等;「工巧明」是理論科學,實用科學;「內明」才是佛法。如不能這樣,怎能教化有情?菩薩的自利利他行,一切都攝在這六度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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