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學問答集 - 佛在人間(教化)

整理印順導師著作集關於釋尊的人間教化特質

三世、十方,佛是極多的。凡對於宇宙人生的真理,普遍而正確的覺悟──正遍知;慈悲、智慧,一切功德,到達圓滿的境地,就稱為佛。單說佛,不是指那一位佛,而是通指三世十方的一切佛。但是,我們怎麼知道有佛,有十方三世佛呢?這因為,我們這個世界,曾經有佛出世。本師釋迦牟尼佛,就誕生在印度的迦毘羅國釋迦種族。父親是淨飯王,母親是摩耶夫人,他也有妻有子。出家後,參學、修行,終於成了佛。他常在摩竭陀國的王舍城,憍薩羅國的舍衛城等,弘揚正法。到八十歲的時候,在拘尸那地方入滅。

照這歷史上千真萬確的事實來看,佛那一樣不是在人間的。釋迦牟尼佛,不是天神,不是鬼怪,也從不假冒神子或神的使者。他老實的說:「諸佛世尊,皆出人間,非由天而得也」(《增一阿含經》)。這不但是釋迦佛,一切都是人間成佛,而不會在天上的。又說:「我亦是人數」。佛是由人而成佛的,不過佛的斷惑究竟,悲智功德一切到達無上圓滿的境地而已。佛在人間時,一樣的穿衣、吃飯、來去出入。他是世間的真實導師,人間的佛弟子,即是「隨佛出家」、「常隨佛學」。《法句經》說:「具眼兩足尊」,眼即知見,知見的具足圓滿者,即是佛,佛在兩足的人類中,處最可尊敬的地位。佛出人間,人間才有正法。由於有本師釋迦牟尼佛,我們才知道有三世十方諸佛。從「佛佛道同」來說,一切佛還不等於釋迦佛嗎? (《佛在人間》p.23 - p.24)

佛教是理智的宗教,自然不能離卻這人間的導師,轉到玄秘的信仰。但是,單在種姓清淨、相好圓滿、出家、成佛、說法、入滅的形跡上建立信仰,也還不能算深刻正確。凡是純正的佛弟子,必須把握佛陀的崇高偉大點,要窺見佛陀之所以為佛陀。唯有在這即人成佛的佛格上,才能奠定堅強的信念。在理智信仰的生命中,去為真理與自由而邁進,完成佛教出現世間的目的。

佛陀之所以為佛陀,就是佛陀的體性與生命。經上說:「見緣起即見法,見法即見佛」,這是佛陀的法身。苦行沙門瞿曇,為什麼被人稱為佛陀?這並不因他是王子出家,修苦行,或者說法,是因他體悟了人生的真諦──緣起正法。緣起的本質,是說:凡是存在,沒有無因而自然的;沒有常恆的、獨立的;一切的一切,是關係的存在。因關係的和合而現在,因分離而轉化。佛陀在定慧的實踐中,觀緣起的如幻而證悟緣起的寂滅。具有這樣的正覺內容,才稱為佛。那麼,如果我們也能悟解這緣起的寂滅性,就接觸到佛陀的本質,就能正確窺見佛陀之所以為佛陀。這是佛教的核心,有它的詳細正確的內容,可不許你懸想。(《佛在人間》p.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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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尊是一位國際主義者,對軍閥的爭霸戰,根本不表同情。「戰勝增怨敵,戰敗臥不安,勝敗兩俱捨,臥覺寂靜樂」,這是佛陀對侵略者著名的教訓。假使就此說佛陀漠視國家民族的被征服、被奴役、被殘殺,那是非常錯誤的,這可以從釋尊出家與國家的關係說起。

釋尊的祖國迦毘羅,如何富庶,如何強盛,在佛教的傳記中,顯然是誇大的。事實上,當時的迦毘羅,早已淪為波斯匿王的憍薩羅國的附庸。有一回,波斯匿王向迦毘羅的釋族索婚。大家雖覺得他非我族類,但又不敢得罪他;結果,喬裝一個婢女,冒充釋女去下嫁。我們只要想到齊景公的遣女入吳,漢唐的宗女和番,就可想見當時的情勢了。那時的印度,是憍薩羅與摩竭陀爭霸的時代。地勢狹小而偏於北部的迦毘羅,在這兩大軍閥的爭霸戰中,處境的困難,是可想而知。同時,釋族本身又是那樣的憍逸而沒有自信,看他們在琉璃王兵臨城下的時候,主戰派最先受了制裁。還是和呢?守呢?經過一番辯論,終於開門迎敵,甘受敵人殘酷的屠戮。這樣的時代,這樣的國家,未嘗不是釋尊擺脫了而別圖解救的一個主要動機。

在釋尊悲憫眾生如一子的心境上,因種族的歧視,互相侵奪而陷國計民生於悲慘的境遇者,又不止一個迦毘羅,不止迦毘羅需要正義的救濟吧!這使釋尊痛心眾生的自相殘殺,而有別闢坦途的必要了!因此,釋尊在倡導佛教的解脫論中,沒有忽略世間。這是對的,正確的出世觀,是必然的配合著世間的淨化。釋尊倡導種族平等論,以消泯種族間的歧視、對立,與非法的壓迫。抨擊侵略者的殘殺,而鼓吹無諍的和合。在另一方面,組織起大智大悲的自由集團,也就是社會性的自由族。和平共存的思想,多少給予當時紛爭的印度以有效的救濟。

這一切活動,是從倫理實踐的宗教出發,但他沒有忽略人間,更沒有忘記祖國。當毘琉璃進軍迦毘羅的消息,傳到這個為解脫的自由集團──釋沙門團的時候,提議給予迦毘羅以實力的援助者,在傳記上看來,是大有人在。雖然受了苦行厭離的時代思潮的限制,不能實現有力的援助,但釋尊到底以大慈無畏的精神,在毘琉璃王的大軍前出現。事實是這樣:在毘琉璃王軍隊通過的大路邊,釋尊安閑的坐在一株沒有枝葉蔭蔽的舍夷樹下。琉璃王聽說釋尊在此,便過來禮拜問訊。他不理解釋尊獨坐枯樹下的用意,覺得有些希奇。釋尊對他說:我現在是沒有蔭蔽的人了!琉璃王聽到「親族之蔭,勝餘人也」的慈訓,大大感動,吩咐還軍。傳說在釋種被滅的時期,釋尊頭痛了多日,這是怎樣象徵釋尊的內心!在佛在人間的見地去考察,釋尊雖然出家,他沒有忘卻國族,那一縷故國之思,依然是活躍著。釋尊怎樣在指導人間的佛弟子,應該怎樣關切自己國家的生存。那些以為信佛出家,就可以不再聞問國家的存亡者,不論他如何談修說證,無疑是我佛的叛徒! (《佛在人間》p.7 - p.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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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類的特勝,一般來說,人雖自尊心極強,卻都看輕自己,覺得自己太渺小,不肯擔當大事,為最高理想而努力。這是頂錯誤的,其實人是頂有意義的。佛法說,在六道眾生中,地獄太苦,餓鬼饑餓不堪,那裡會發心學佛?畜生也大多是愚昧,不能了解學佛。阿修羅猜疑心大,不能堅信佛所說的話,又加上瞋恨心強,喜歡鬥爭。天國,享福都來不及,更沒有心學佛。所以「三途八難」中,長壽天便是八難之一。因此,佛經說「人身難得」、「佛法難聞」,只有人最為難得,才能學佛。

有人問:神教與佛教有什麼不同?我說:神教說人間不如天上,佛教說人間更好。既得人身,不要錯過他,應該尊重人身,發揮人的特性而努力向上,這是佛教的一大特色。

人有什麼好呢?經說人有三特勝,天上也不及我們。大梵天、上帝,雖然高貴,但都不及人的偉大。因人有三種特勝,所以佛特地在人世成佛,教化人類,向佛學習。三種特勝是:(一)、憶念──「人」,在印度話中,是「憶念」的意思。人的憶念,比什麼都強,小時的事情都記得,幾千年來的歷史,千百年來的經驗,都能保存而傳下來。這在牛羊豬狗,甚至天神,都不及我們。人的智慧最強,一切文化,科學發明,都是依著過去經驗的憶念、累積,而後能日漸進步,日漸發明。由於憶念而來的智力,是一切所不及的。(二)、梵行──克制情慾的衝動,為了他人的利益,能營為道德的行為,寧可犧牲自己,利益他人。這種由於梵(清淨)行而來的道德,是人類的一大特色。(三)、勇猛──人生存在這娑婆世界,什麼苦都可以忍受,無論怎樣困難都可以克服。這種一定達到的決心與毅力,也是人的特勝,在天上是沒有的。這三種特勝,如用以努力作惡,濫用聰明,也會造成大壞事,使人類的苦痛加深。不過種種好事,也是從這裡面發展出來。用以向善,就等於中國所說的大智、大仁、大勇。

大家都知道,一切眾生皆有佛性,都能成佛。經說佛性有四種功德,就是智慧、慈悲、信樂、三昧。德行通於慈悲,信樂必有精進,所以人的三特勝,也就是佛性四德中的三德,在人身中特別發達。也就因此,人身容易修學成就,人類容易學佛。唐朝宰相裴休說過:一切眾生都可成佛,但六道中真能發菩提心而修菩薩行的,唯有人。佛性功德,人身最為發達,所以人才能學佛成佛。(《佛在人間》p.131 - p.133)

佛性是佛的性德,人的佛性,即人類特性中,可以引發而向佛的可能性。說人有佛性,如說木中有火性一樣,並非木中已有了火光與熱力的發射出來。(《佛在人間》p.9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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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,本不限於出家的。聲聞佛教,有廣大的在家信眾,稱為「優婆塞」、「優婆夷」。大乘佛教,在家菩薩比起出家菩薩來,無疑的佔有更重要的一席。佛教不但是出家人的,信仰、修學、證得,無論從那一點去看,出家與在家,可說是完全平等。所以在家佛教的發展,決非是佛教的衰落。我們要促成在家佛教的發達,當然應向一般民間去著力,非增加在家的信眾不可。而最有效的,最堅強的在家佛教,要從佛化家庭──由正信的在家弟子,從自己的家庭中去推動,再逐漸擴大組織起來。

一個在家的正信弟子,如果對佛法有正知見,有真信仰,那必然會流露「法味同嘗」的慈心,使自己的家庭成為佛化的家庭,家庭的每一分子,能信受佛教,領受佛法的利益。關於這一點,一般在家佛教信徒,顯然的非常不夠。有的自己信佛,卻從來不曾想到要他的家屬信佛;父母、兒女、兄弟、夫婦,或者信仰異教,也以為信教自由,不妨各行其是。信教自由,當然應尊重他們而不可狂妄的干涉。然而,難道你得到究竟的真正的佛法,就心安理得,願意你的親愛眷屬,永遠漂流於佛教以外,沈溺於邪見之中,或者僅能得人天的福利,而沒有解脫自由的希望嗎?不可干涉他人的信教自由,難道就不應該善巧而溫和的勸化嗎?自己信佛而不想引導眷屬來信佛,這是缺乏同情,辜負佛恩!連自己的家屬,都不想引導他們來信佛,還說什麼普度眾生呢!自己有沒有化導家屬信佛的能力,是另一問題,而化導家屬來信佛的決心,每一真誠的佛弟子,必須貫徹始終,而進行溫和的、長期的說服。

假使一位在家弟子,皈依三寶以後,暴躁的變為溫柔,懦弱的變為強毅,疏懶的變為勤勞,奢侈的變為儉樸,欺誑的變為信實,怪僻的變為和易;在家庭中,對自己的父母、兒女、兄弟、夫婦,更體貼,更親愛,更能盡著在家庭中應盡的責任。這樣,家庭因此而更和諧,更有倫常的幸福,大家會從他的身心淨化中,直覺到佛法的好處,而自然的同情,向信佛者看齊,同到三寶的光明中來。這是佛化家庭的最有效的法門,是每一在家佛弟子所應遵循的方針。

最要不得的,是不知道從自己的淨化身心去努力,去表現佛弟子的精神,卻急急的要求在家庭中設立佛堂,早晚做著冗長的課誦;或者去寺院的時間過多,無形中忽略了對家庭的應盡責任;或過分施捨而影響家庭經濟的健全。這使得過著共同生活的家屬,感到他的消極氣息,或者覺得很浪費,這不但不能引起家屬的同情,引導家屬來信佛,反而引起惡感,弄得家庭不和。即使由於身為家長,做兒女的不敢說,不好意思說,而這種不良印象,種下了兒女他年反佛的因緣了!有些丈夫為了減少家庭的苦痛,多少將就他的太太,然而內心也永是隔礙著。為了愛護自己的佛教,為了引導家屬得到佛法的利樂,正信的在家信眾,應時刻檢討自己!使自己成為對佛教的報恩者,而不是負債者!

時常見到,有些信佛的父母,不能本著佛陀的教誨(也許是根本不知道),去造成優良和樂的家庭;教導兒女,使兒女在德性、知識、技能等方面,成為佛化的良好公民。但知命令兒女去拜佛、燒香,命令兒女在早晚做著冗長的課誦,或者要他們蔬食。不理解青年兒女的心情,不培養兒女對於三寶的景仰同情,而只是按著牛頭吃草,以為這就是引他們信佛,使他們蒙受三寶的恩光了。兒女未成年,還會莫名其妙的跟著學;一成年,就一切都變了!佛法是真正的信教自由者,信仰是需要自發的。所以父母對于兒女,應有適當的引導,而不是命令、強迫。使兒女從父母的慈愛中,接觸到三寶的光明,引發對于三寶的同情。這才能在進入成年的時代,成為一良好的正信弟子。(《教制教典與教學》p.82 - p.85)

什麼是如法(依法、合法),什麼是非法呢?一般人以為從辛勞職業得來的財物,便是合法的,其實未必盡然。從非法職業得來的財富,是種下苦因的,這又有兩類:

  1. 非國法所許:如從事的職業,沒有違犯國家──或是居留地國家禁令的,便是正業。如國法所不許的──或不許民營的,不許外僑經營的,不許種植(如鴉片)或出賣的,就不可以作。國家的法令,不論國民或僑民,都應該遵守。雖然國家的法令,未必都是對的。如不同意國家的法令,認為不合理,也得依正當的辦法來求補救,求改變,切不可陽奉陰違,觸犯禁令。
  2. 非佛法所許:有些職業,不一定是國法所禁的,但依據佛法,卻是一種不正當的職業,這就是以殺、盜、淫、妄、酒等,解決生活的職業。如屠宰,漁獵,或被雇負責殺人,或製造殺生的器具等,便是與殺有關的非法職業。又如專門偷盜──小偷,土匪;或開設淫窟,出賣淫畫、春藥為生的;或東欺西騙,以說謊為職業的;或釀酒,開設酒館等,便是與盜、淫、妄、酒有關的職業。這些,凡是良好的佛弟子,是要避免的。這一點,不論在家或出家眾,都要互相勸勉,不但自己不作,還得勸教內善信,共同避免觸犯。我們中國佛教徒,對職業問題,每不夠注意。有的是不知道,有的明知道自己的職業是不合佛法的,但或為了是祖先的遺業,或為了生計改變的不容易,還是做下去。其實有真切的信仰,真實的信解善惡因果,就應該拿出勇氣來改革,不惜犧牲,忍受痛苦來改革!信佛就應依法而行,希望作佛弟子的,應特別重視這點。

有的,雖從事正常的職業,但在職業上,或與朋友往來上,非法得財。廣義的說,這都等於是竊取的。因為非自己所應分得的,而現在取得了;是應該付給人的,而現在卻逃避了。這種財物,不應有而有,一切屬於非法。(《佛在人間》p.251 - p.25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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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離非法而依法得財,所得的財富應怎樣處理?這略有兩大原則:第一、奢儉適中:不要過於慳吝,被譏為餓死狗,守財奴。又要量入為出,不可過分耗費,而致家庭經濟日見困難。這不但平常費用,要有節度,就是供養三寶,也一樣的要量入為出。雖然信心懇切,樂意施捨,如由此而引起家庭經濟的困窘,也會發生障礙的。第二、蓄用兼顧:由正業得來的財物,佛指示我們一個使用的方法,是幾方面都顧到的適當計劃。這就是將每年的如法收入,作四分支配:

(一)、資用:把一分財物,用作經常的生活費用,包括兒女教育費等。在財力可能時,每人應有適當的生活水準,不可奢侈,卻要足夠。(二)、積蓄:人事無常,我們有時會生病,將來還會老,平時也總有意外的必須支出。所以在每年的收益中,應保存一分,作臨時支出,以及養老等費。積存,雖是少少的數目,也是極有意思的,不但可避免臨時的困窘求人,也可養成不浪費的習慣。近代的獎勵儲蓄,用意也與此一樣。(三)、經營:無論從事那一職業,都應在每年的收入中,分出一分為事業費。多闢田園也好,增設工廠也好,增加資本也好,充實學力及工作技能也好。這樣才會增加收入,使財富增長累積起來。(四)、作福:人不能專為自己,專為現世,應顧到社會利益,以及自己的後生福樂。所以對社會公益──文化、慈濟事業,三寶法益──供養、護持,都要分一分收入來作福。這不但是自己積福德,也是為人群謀幸福。像這樣四方面顧到的經濟支出預算,便是最健全、最合理的財富處理法。(《佛在人間》p.258 - p.25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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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到道德,就有不道德。道德與不道德,佛法中稱為善與惡。這二者,不能從物質的觀念中得來,所以唯物論的人生觀,等於從根否定了善惡的意義。道德與不道德,大概的說,是人類以上的文明產物,從有意識的實踐中表現出來。善與惡,依什麼作標準?怎樣是善的?怎樣是惡的?從事相來說,可有二義。一、從將來的結果來說:人們的起心動念,說話作事,如因此而引起將來的良好果報,就是善。如這樣做去,會得到將來的不良後果,就是惡。二、從當前所對的人事說:不問什麼事,如對他人有利益,叫做善;否則就是惡。

依此而分析起來,可以有四種:假使這樣做,自己與他人都能得好處,這當然是善的。如自己吃虧而他人能得利益,這也是善的,而且極有意義。如自他都無利益,都受損害,這當然是惡的。如自己雖得利益,而他人卻受到損害,這不能不說是惡的。上面二種解說,善惡的判斷是一致的。因為,現在所作而於他有利的,即使現在自己有損,而將來一定會感受樂果,所以是善。反之,即使現在自己沾些便宜,將來也會招受大苦,所以是惡。如深一層說,佛法就稱善與惡為「法與非法」。依中國話說,即合理與不合理。凡契合於正理的,是法,是善。不合理的,是非法,是惡。違理與非法的,一定會引起他人的損害,是惡。反之,合於法理的,一定會於人有益,所以是善。善與惡的簡單分別,大略如此。(《佛在人間》p.306 - p.30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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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一般的道德?不是佛教所獨有的,是各宗教,各民族,各時代所可能共有的道德。在這一般的道德中,最根本的,或可說是道德的根本,為一切道德行為所不可離的。如離開了這,雖也多少有其價值,但是微不足道,或可說不成其為道德的──這就是最一般的道德。

釋迦佛出世前後,印度的宗教界,編集有「法經」,「法論」(法即是道德),近於中國的禮。在這些道德法規中,以慈悲不殺為最一般的道德。這不只是印度人,或是某一階級的道德,而是一切人類所應有的道德。出現於印度的佛教,也以「慈悲為本」,而看作首要的、根本的道德。慈與悲,佛法中小小有差別。希望他人得到快樂,幫助他人得到快樂,這是慈心慈行。希望他離去苦痛,幫助他解除苦痛,這是悲心悲行。一般人的慈悲,雖與佛法所說的大慈悲,不完全相合,但這是深度與闊度的不同,論性質還是共通的。一切的道德心行,都以此為本。

我們學佛的,首先要受皈依。皈依的願文說:「從今時乃至命終,護生」。進而受戒,先要受持不殺生戒。護生與不殺生,便是慈悲心行的實踐。佛教的一切德行,都是不能離開慈悲不殺的。從佛法看來,眾生的生命延續,雖說是苦痛的根源,但又沒有不貪戀生存。因為眾生所有相對的喜樂,都以生存為先決條件,所以苦痛充滿的眾生,為了愛好不徹底的世樂,都怕自己(一期)生命的毀滅。眾生沒有不是愛生惡死的,厭苦求樂的,佛法的護生與不殺生,以及大乘佛教的不肉食,都契合於眾生的共欲,合情合理的,所以是道德的。

這種最一般的道德,在中國文化主流的儒家中,就是仁。德行雖是很多的,如孝弟忠信禮義廉恥等,但仁是最根本的,向來都以仁為德行的核心。此外,如老子所說的三寶中有慈,墨子說兼愛,以及基督教的愛,都無非慈悲的別名。大家都把一切德行,歸納到仁、愛、慈,這可見印度文化中說慈悲為最一般的道德,實在非常確切。因此,道德的基石是仁慈,是「與樂」、「拔苦」。現在有些人,提倡階級的愛,階級的道德。事實上,從仇恨鬥爭的基礎出發,使全人類普遍陷於鬥爭殘殺的恐怖中,這那裡是道德!從不道德──仇恨鬥爭的動機出發,無論怎麼說,那樣做,只是增長人類的苦痛。不但毀滅別人,自己也被毀滅,實是抹煞道德的偽道德。

為什麼仁、慈、愛是道德的根本,是最一般的道德律?我們知道:道德是表現於自他關係上的,而仁就是人與人間的合理關係,發為應有的合理行為。佛法說有「自通之法」,這是從自己要怎樣,推知他人也要怎樣。這是「以己(心)度他心」,就是儒家絜矩的恕道。依自通之法來說:我要解除苦痛,他也同我一樣,那麼我不應增加他人的苦痛,而且應幫助解除他。我要有喜樂,他人也一樣的要有喜樂,那麼我不能奪去他人的福樂,更應該協助獲得他。自己要去愚癡,要得智慧,要身體健康,人格健全,都應使他人和我一樣。這樣的以己心度他心,即是慈悲與一切德行的源泉。耶穌說:「你要人怎樣待你,你也要怎樣待人」。我要人待我好,所以我也要待人好。雖近於自通之法,然在自他關係上,還是從為了自己出發。佛法說:我希望如此,可見他人也是希望如此的,所以應該對他人如此,這只是對人的同情,並無功利觀念。儒家說: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;「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達而達人」。與佛法的精神,更為相合!(《佛在人間》p.307 - p.3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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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何超越「一般的道德」的「佛化道德」,要建立在「般若」的基礎上?答:佛化的道德,建立於般若── 無我智的磐石;是破除私我,掃蕩執見的特殊智慧。從這種智慧所攝持,所引導的,便與凡夫的德行,截然不同。不再專為自我,為我的家庭,我的廟子,我的故鄉,我的國家而著想,能從整個人類,一切眾生的立場去看一切。這在佛法,稱為緣法界眾生而發心。不但求自己得益,動機在使大家都得到利益。那些說世間都為自己,沒有真實為人道德的懷疑者,若研求佛法,就知道佛法中,確有不為自己的真道德。

菩薩為利益眾生而發心,必要從無我智透出。如體悟一切法無我,真慈悲即活躍於內心;私情與愛欲,能當下斷盡。菩薩悟入世間是相依相關的,法法平等不二,這才見眾生樂如己樂,見眾生苦而如親受苦痛一樣。與樂拔苦的慈悲,油然而生,而且是無限的擴展。這樣的慈悲,似乎與儒者的仁,耶教的愛相近,然這是無我的慈悲,實在是大大的不同了。通達無我法性,發大慈悲心,這是真情與聖智協調的統一心境;學佛的最高道德,即從此而發現出來。

學佛,重在袪除私我,但不依方法,還是袪除不了。如遍地的荊棘蔓草,不鋤盡根株,決不能生長嘉穀。我們心中的私欲,也是根深蒂固,非著力的痛下功夫,也不能清淨而完成崇高的德行。所以修持悟入,目的在淨化身心,從此而完成圓滿究竟的德行。不知者以為佛法的修持,與世間與人類無關,這是重大的誤解。要化除我我所見,要依戒、定、慧──三學去修習。如儒家於道德的修養,也有一番功力,防範於起心動念之前,時時照顧,要人致敬,慎獨。然佛法的修持,不但要息心而「制心一處」,還要於一心中,勘破自我,定慧齊修。從染惡根源──我見去鍛鍊一番,琢磨淨盡,才能心地發光,顯發為完善的德行。真能做到私我淨盡,般若現前,那就不但了脫生死,而一切行為,無不隨順正法,能真實的度脫有情。佛教所說的一般道德,與其他相通;唯有從般若而流出的無漏德行,才是佛化的不共道德。道德與真理慧渾融,表現出佛化道德的特色。(《佛在人間》p.319 - p.32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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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是宗教,但與一般神教,是不相同的。他不只是要你信仰,而更要你修學,所以信佛也稱為「學佛」。佛教是著重修學的,所以剋實的說,佛教是一種教育。佛所教的是什麼?要我們學些什麼?最主要的是:「戒學」、「定學」、「慧學」──「三學」。佛教的「三學」,與一般所說的德育、體育、智育── 「三育」,大意相通,這是有人比對研究過的。所以,在學佛的過程中,稱為「學人」;到了修學完成,也就是畢業了,就稱為「無學」。特別是,佛被稱為「天人師」,「導師」;而信佛學佛的,自稱為「佛弟子」。弟子中,有小學的「聲聞弟子」,大學的「菩薩弟子」。依在家出家,男女等來分別,就有優婆塞等「七眾弟子」。可見佛與信眾的關係,是老師與弟子,而不是神教那樣的主人與僕人。

從廣義來說,「世間一切微妙善語,皆是佛說」,可說一切良善的知識,德性,技能,都總攝於佛的教育範圍內。如從佛陀施教的重心來說,最深徹而圓滿的佛教,應該是「覺」的教育。佛的意義是覺者,是圓滿徹悟宇宙人生的真意義,而到達究極無上者的尊稱。佛的教育,不外乎本著自己圓滿的覺悟內容,適應眾生的根機,來教育大家,引導大家來修學,同登正覺成佛的地步。所以佛教是先覺覺後覺的覺的教育。如隨俗而用一般的術語來說,那可說,佛教是最圓滿的完人教育。太虛大師說:「仰止唯佛陀,完成在人格;人成佛即成,是名真現實」。成佛就是人格的究竟完成,虛大師是這樣明確的表達了佛教的真意義!
(《佛在人間》p.323 - p.324)

這種覺化的完人教育,自覺覺他,就是教育自己,又教育別人。自教與教人,都不是空虛的知識傳授,而是著重於自覺的,實踐的。教育或者說學習,如作為無關於自己身心的淨化,而僅是學一些知識,或者技能來維持生活,滿足物欲的享受,那實在是不成其為教育的。這點,佛教與儒家,都是同一看法。佛教的第一義,是覺悟人生的真意義,使自己從隨波逐浪的迷妄中覺醒過來。唯有自覺,才會源泉渾渾,流露無盡的悲願,勇於向上的精進。

以自覺為重心的佛教,又是實踐的。如教育而離開了實踐,就與佛教的精神不合。所以「義學」(教理的研究,著述)雖是佛教的一大科,但偏重義學或專作學問的研究,在佛教中是不能受到特別尊重的。拿知與行來說吧,佛教是從實踐的立場,來確定知的地位。如修行的八聖道,首先是屬知的正見與正思惟,這是看作修行的項目,而不是修行(道)以外的。佛法的一貫學程,是以知導行,又以行致知。依知而行,如眼目明見,才能舉步前進。而依行致知,如向前走去,才會發現與看清前面的事象。知才能行,行才能知。越知越行,越行越知;在這樣的學程中,達到徹底的正知,與如實的修行。如佛被稱為「明行足」,即是到達了知與行的究竟圓滿。佛的教育,以實踐為本,而實踐又必然是以知為先要的。佛弟子應站穩這一立場,去求得世出世間的智慧。(《佛在人間》p.328 - p.32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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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對我們人類感動的力量很大。在大乘的佛法中,對於藝術,特別是音樂、歌詠,向來非常的重視。我們見到很多的信眾,每每都因在讚仰三寶的歌唱中,生起宗教的情緒,漸漸與佛教發生關係,而走向到皈依三寶的路上。在佛滅四、五百年間,大家都知道印度有位很著名的馬鳴菩薩,相傳他是以音樂化度眾生的。曾經作過一首很美妙動人的歌曲(「賴吒和羅」),而且由他親自演奏。當時很多人受了感動而信仰三寶,甚至自動捐棄王位底尊榮來出家的。不單止於音樂,就是像寺院裡的鐘聲,在清晨天將亮未亮的時分,震徹大地的昏暗,也會激發人們的宗教仰信情緒而來學佛的。所以我們要善為利用音樂的工具,作為弘揚佛法、教化眾生的前導。

弘法的意義,可以說是將佛法宣揚、傳布出去。這可以分為二類:一、知識的傳授;二、(藝術)音樂的感化。把佛教的理論,修行的方法,條分縷析地說明,使人們對佛教的理法,行法,有了明確的認識,加深信仰,真實修行。這種訴之理智的說教方式,當然是重要的,但有時反沒有歌唱、讚詠的感化力來得快,來得強。因藝術是情意的,直接激動感情、意志,引生同情、好感底共鳴。僧團中誠摯虔敬的讚佛聲,或念佛念得非常和諧、懇切的聲浪裡,最容易激發宗教底信仰情緒。所以在過去的大寺廟裡,對於音樂也很重視的。(《佛法是救世之光》p.394 - p.395)

所有一切歌詞樂曲,應以佛教為主為中心。所以我希望大家要先瞭解內容的真實意義。譬如讚佛的功德,就要深刻地知道佛是怎樣的偉大、尊貴、慈悲,而後才能將佛的境界完整地表達。如說人生是無常的,有種種的悲哀,那麼對於生、老、病、死的變易苦,乃至現前的種種境象,是怎麼虛幻?都要有親切的體會,始能引發旁人對無常生起有同樣的感覺。再說讚歎淨土,當然對極樂世界,是如何的微妙,如何的快樂,自己一定要去,像非去不可。歌唱要具備這種心境,使聽眾生起共鳴、同情。諸位無論是修學、研習,或做宣化的工作,希望本著這種精神去努力,我想更加能夠成功。(《佛法是救世之光》p.396)

佛教音樂,有一些基本原則:如讚佛的功德,教理的發揮演奏時;那些優美的旋律要表達出:寬容、和平、莊嚴、隆重、肅穆、誠懇等,才能與佛教的精神相應。反之,再好的歌詞,如演奏出輕浮的曲調,像「毛毛雨」一類的,當然不能激發宗教底情緒。精進音樂團要注意音樂的素質,做到只有音樂的好處而無流弊。(《佛法是救世之光》p.398)

學佛的法門很多,方便也多,其中有「因樂得樂」的方便法門;從現生的快樂當中,來實現未來的快樂!諸位因音樂的方便而學佛,不止於現前歌唱、演奏的時候,心裡感到安寧、歡悅、愉快。諸位能真誠信佛、學佛,陶冶於佛化的音樂中,大家的身心時時都會得到歡喜、快樂、自在!更能實現我們來生的快樂,乃至解脫,究竟成佛的安樂!(《佛法是救世之光》p.399)

大家是否能建樹真正世界性的文化,來適應這新的時代。從前太虛大師,以為唯有發揚佛法,以佛法而鼓鑄世界新文化,人類才有希望。這點,我們是完全同意大師的見地。

無論是宗教,政治,或其他文化,其最初,大都帶有區域文化的色彩。這在印度佛教,也還是一樣的。每一宗教或政治等,都是人類自己的產物,都是適應人類某種欲求而出現的。人與人間,有共通性,所以不同區域,不同時代的宗教或政治等,都有發展為世界人類普遍採用的可能。單是這樣,現世界的宗教與政治等,有世界性的是很不少了。然而我要說的世界性,意思不是這樣。因為,一般的宗教,政治與學術思想,是不能離開自我中心的。自我中心,便是我的── 我的家,我的種族,我的社會階層,我的國家,甚至是我的天下(國際與太空等)。自我中心的活動,對內是爭取領導,對外是謀取擴張。從是自非他,到有自無他,這含著嚴重的對立、衝突。這樣的宗教、政治等,不是真正的世界性,而卻是反世界性的。

以宗教來舉例說:印度的婆羅門教,原是民族的宗教。婆羅門、剎帝利、吠奢──雅利安族,有宗教的再生權;而被看作低賤的首陀羅族──其實是被征服的,死了完事,從此消滅。以色列的猶太教,他們信仰的耶和華「上帝」,是「亞伯拉罕的上帝,以撒的上帝,以色列的上帝」,原為民族的保護神。所以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選民(屬於上帝的),而要把外邦人交以色列人去統治(事實上並未成功)。雖然從婆羅門教而演化為印度教,從猶太教而革新為基督教等,已大有進步,而還是丟不下:「信我者永生,不信我者滅亡」的包袱。這在宗教界,還不過狂熱的排他性而已;如成為政治的指導精神,那被奴役的人類可夠苦了!總之,這種局限的、偏激的、排斥異己而向外擴張,即使是舉世風行,也無非真正世界精神的反動,招來人類更大的災禍。

說到佛教的世界性,依佛法的術語來說,應該是「法界性」。姑以人類來說,佛法,從來就不是少數人,多數人,而是一切人(一切眾生)的。論空間,不是一地區,一星球(世界),而是一切世界的。論時間,不是某一時代,而是盡未來際。所以佛法常說:「豎窮三際,橫遍十方」。這是從無限時空中的一切眾生,一切人類去觀察,超越了自我執著,而沒有任何局限性的立場。所以真正能信解佛教的,沒有不深刻感到:這是自己的事,也是人人的事。信仰是純粹的自由信仰,雖希望別人信仰,而決不勉強別人信仰。所以佛教始終是自由地傳布,從不曾利用政治或經濟力量,打起替天行道的旗幟,向世界傾銷。也就因此,不曾為了傳教,引起嚴重的宗教戰爭。以佛教的傳入中國來說,他始終是自由傳布,和平的與中國文化共存。然而,卻深深的啟發了中國文化,使中國文化得到更高的發展。(《佛在人間》p.334 - p.33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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