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佛之道(增註本)-我不即是蘊

我不即是蘊,亦復非離蘊,不屬不相在,是故知無我。

次略說我空觀。我有二:一、補特伽羅我;二、薩迦耶我。補特伽羅,譯義為數取趣,是不斷在生死中受生的意思。無論是自己、別人、畜生,都有身心和合的個體,都可說有世俗假我的(受假)。但眾生不能悟解,總以為是實體性的眾生在輪迴,就成為補特伽羅我執。薩迦耶,是積聚的意思。在自己的身心和合中,生起自我的感覺,與我愛、我慢的特性相應,與他對立起來(名假)。這是根本沒有的妄執──薩迦耶見。對人,有補特伽羅我執;對自己,有補特伽羅我執,更有薩迦耶見的我執。

眾生的世俗心境,都是執我的(俱生我執)。但這是直覺來的,極樸素的實我,到底我是什麼,大都不曾考慮過。這到了宗教家,哲學家手裏,就推論出不同樣的自我來(分別我執)。但作為生命主體,輪迴實體的我,一定認為是實有的;這是與他對立而自成的,輪迴而我體不變的。實有(實)、自有(一)、常有(常),為自我內含的特性。這與執法有自性的自性,定義完全一樣。所以約法說無自性,約眾生說無我,其實是可通的。所以說為法無自性空,我無自性空;又說為法無我,人(補特伽羅)無我。可是薩迦耶我執,又在這實、一、常的妄執上,進而說樂。覺得自身為獨立的,就覺得是自由自在的。從我(妄執)的本性說,我是樂的;從我所表現的作用說,是自我作主,由我支配(主宰,是我的定義)的權力意志。所以薩迦耶我,是以主宰欲而顯出他的特色。不過,如通達無自性,通達實、一、常的我不可得,主宰的自在我,也就失卻存在的基石而遣除了。這些,是觀我空所必應了達的意義。

從凡情所執的我來說,不外乎『即蘊計我』,『離蘊計我』二類。然以正理觀察起來,自性有的「我,不」能說「即是」五「蘊」的。我到底是什麼?一般所說的:我走、我拿、我歡喜、我想像、我作為、我認識,都是不離身心──五蘊的。所以一般的我執,都是執蘊為我的。但五蘊是眾多的,生滅無常的,苦的,這與我的定義──是一、是常、是樂,並不相合。如真的五蘊就是我,那就不成其為我,要使大家失望了。一般宗教家,經過一番考慮,大都主張離蘊計我,認為離身心──五蘊外,別有是常、是樂,微妙而神秘的我。但以正理推求,也決「非」是「離蘊」而有我的。因為離了五蘊,就怎麼也不能形容,不能證明我的存在,不能顯出我的作用。怎麼知道有我呢?眾生的執我,都是不離身心自體的,並不如神學家所想像的那樣。有的固執離蘊有我,又另為巧妙的解說。有說是相屬的:以為五蘊是屬於我的,是我的工具。我利用了足,就能走;利用了眼睛,就能見;利用意識,就能明了認識。有說是相在的:如我比五蘊大,五蘊就在我中;如五蘊比我大,我就存在於五蘊中。這既然都是離蘊計我的不同解說,當然也不能成立。所以,「不」是相「屬」的,也「不」是「相在」的。相屬,如部下的屬於長官;相在,如人在床上。這都是同時存在,可以明確的區別出來。但執相屬,相在的我執,如離了五蘊,怎麼也不能證明為別有我體,所以都不能成立。經這樣的觀察,「故知」是「無我」的,並沒有眾生妄執那樣的我體;我不過是依身心和合相續的統一性,而假名施設而已。我執本不出這二類,後來佛法中的犢子部等,執有『不即蘊不離蘊』的不可說我,這是誤解世俗的施設我為自相有,『執假為實』的分別妄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