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法概論-界觀

界觀

界,即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──六界。界有「特性」的意義,古譯為「持」,即一般說的「自相不失」。由於特性與特性的共同,此界又被轉釋為「通性」。如水有水的特性,火有火的特性,即分為水界、火界。此水與彼水的特性相同,所以水界即等於水類的別名。此六界,無論為通性,為特性,都是構成有情自體的因素,一切有情所不可缺的,所以界又被解說為「因性」。

地、水、火、風四界,為物質的四種特性。《雜含》(卷三‧六一經)說:「所有色,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」。一切物質,不外乎四大界及四大所造的五根,五塵。四大說,印度早就盛行,希臘也有。佛陀既採用四大為物質的特性,因素,應略為解說。地、水、火、風,為世間極普遍而作用又極大的,所以也稱為四大。人類重視此常識的四大,進而推究此四大的特殊性能,理會到是任何物質所不可缺的,所以稱為能造。這辨析推論所得的能造四大,為一般物質──色所不可缺的,所以說「四大不離」。地即物質的堅性,作用是任持;水即物質的濕性,作用為攝聚;火即物質的暖性,作用為熟變;風為物質的動性,作用為輕動。隨拈一物,莫不有此四大的性能,沒有即不成為物質。地與風相對,水與火相對。地以任持為用,因為他有堅定的特性。如桌子的能安放書物,即因桌子的體積,在因緣和合中,有相當的安定性(有限度的,超過限度即變動),能維持固定的形態。堅定的反面,即輕動性。如物質而沒有輕動的性能,那永不會有變動的可能。地是物質的靜性,風是動性,為物質的兩大特性。水有攝聚的作用,如離散的灰土,水分能使之成團。物質的集成某一形態,也要有此凝聚的性能;攝引、凝聚,即是水界。火的作用是熟變,如人身有溫暖,可以消化食物;一切固定物的動變,都由熟變力,使他融解或分化。水是凝聚的,向心的功能;火是分化的,離心的功能,這又是物質的兩性。四大是相互依存而不相離的,是從他的穩定、流動、凝合、分化過程中所看出來的。從凝攝而成堅定,從分化而成動亂;動亂而又凝合,堅定而又分化;一切物質在這樣不斷的過程中,這是物質通遍的特性,為物質成為物質的因素。至於空界,是四大的相反的特性。物質必歸於毀壞,是空;有與有間的空隙,也是空;虛空是眼所見,身所觸的無礙性。凡是物質──四大的存在,即有空的存在;由於空的無礙性,一切色法才能佔有而離合其間。有虛空,必有四大。依這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五大,即成為無情的器世間。若再有覺了的特性,如說「四大圍空,有識在中」(成實論引經),即成為有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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