攝大乘論講記-五 相貌差別

五 相貌差別

1 總標

此中相貌差別者:謂即此識有共相,有不共相,無受生種子相,有受生種子相等

這是標舉,義如下釋。

2 共不共相與有受生無受生相

共相者,謂器世間種子。不共相者,謂各別內處種子。共相即是無受生種子,不共相即是有受生種子。

阿賴耶識中,應有兩類種子:一、「共相」種──能現起「器世間」的依報「種子」;二、「不共相」種──能現起有情世間的正報「種子」。「各別內處」,就是有情各各不同的內六根。六根是有情生命的自體,我的不是你的,你的不是我的,這叫不共相;其它,不屬於有情的自體,似乎離卻有情獨立存在的身外物,屬於宇宙的,大自然的,一切有情共業所感的,這叫共相。所以有共不共的差別,在於緣境熏習時的觀念的不同。如緣茶壺把它認為非生命的,就熏成共相種;若緣眼等,把它認為有情的,就熏成不共相種;因種子而生起現行,也就有共不共的差別。

《成唯識論》以淨色根為不共中不共;以根所依處的色香味觸的扶根塵為不共中共;共與不共的差別,在是否為其它有情所受用。它根據自變自緣的定義,所以說淨色根,不是其他有情所共變,是不共中的不共。不過依《辯中邊論》說:『似自他身五根性現』,顯然是說淨色根和扶根塵,都是自它共變的。共不共相的本義,就是屬不屬於有情的意思。屬於有情的,我們覺得它一一有情各各不同,這就叫不共相;不屬於有情的,就是共相。共相既不攝為有情的自體,就是不生覺受的東西,所以共相種,「即是無受生種子」;不共相既攝為有情的自體,它的種子,「即是有受生種子」。共不共相的分別,主要是在有沒有覺受。

對治生時,唯不共相所對治滅。共相為他分別所持,但見清淨,如瑜伽師於一物中種種勝解,種種所見皆得成立。

這是說對治道生的時候,共不共相有滅不滅的差別。某一有情的無漏道「對治生時」,他個人的「不共相」是「所對治」的對象,漸漸的損減到盡「滅」。但器世間的「共相」,「為他」沒有現起無漏有情的「分別所持」,所以不因一人的對治道起,而整個器世間滅去。所以在對治道生的聖者,也不滅共相的器世間,「但」能不同一般人的所見,而「見」到「清淨」的世間。共相不共相如此,賴耶中的共不共相種子,也可推論其存亡。共相種子,不是轉滅,只是轉為清淨。《成唯識論》說共變的第三家義,有情各變自己的器界,所以他在對治生時,他自變的一分器界,就隨之被對治了,而其它有情所變的則不隨滅,所以不因他個人的一分消滅,以至影響到整個的世界。譬如一室千燈,一盞燈光熄了,餘燈仍然照樣的輝煌著。它與本論,有著某種的差別。本論的見解,正像經上說的:『如來見於三界,不如三界所見』。對象是同的,不過眾生不得自在,佛已得自在;眾生不清淨,佛已得清淨。所以共相的器世間,不能說它是滅,只可說世界淨化了!如修止觀而得成就的「瑜伽師」,他「於一物中」,能隨心中「種種」不同的「勝解」,觀想它是金石,是白骨,而「種種所見」差別的異相,「皆得成立」。瑜伽的意義是相應,修習止觀而得到相應的,叫瑜伽師。

此中二頌:難斷難遍知,應知名共結,瑜伽者心異,由外相大故,淨者雖不滅,而於中見淨;又清淨佛土,由佛見清淨。

「難斷」除而又「難遍知」的,「應知名共結」。共結是一切有情共同(相似)結使所起的共相。個人的事情,容易解決,有關大眾的事情,就難得解決,所以說共相是難斷難遍知的(結是繫縛義)。修「瑜伽者」,也只能做到隨觀「心」而「異」見。「由」這共相是非有情所攝的「外相」,世界無邊,是非常廣「大」的,所以不能把它斷滅。出世的清「淨者」,「雖不」能把廣大的共結世界「滅」掉,但它「於」共相「中見」的,卻不是不堪的穢濁世界,而是沒有染污的清「淨」世界。『心淨則國土淨』,就是這個意思。「清淨佛土」,到初地以上的菩薩,也可以見到少分,這裡說「由佛見清淨」,是約究竟說的。佛住的清淨國土,並不一定是另一世界,所以《法華經》中說,佛住此土的靈鷲山,雖然劫火洞然,此土不壞。

復有別頌:對前所引種種勝解,種種所見皆得成立。諸瑜伽師於一物,種種勝解各不同,種種所見皆得成,故知所取唯有識。此若無者,諸器世間,有情世間生起差別,應不得成。

這頌,魏譯中沒有,世親也沒有解釋,既然說別頌,該是上二頌的另一誦本,本譯又把它綜合了。頌中成立「所取唯有識」的道理,唯心所現的思想,此頌可以略見一斑,餘義如文可知。「此」下是結文。如上所說的共相種不共相種的差別相「若無」有的話,「器世間」與「有情世間」就該要渾成一團,它們「生起」的種種「差別」相,就都「不」能「成」立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