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佛之道(增註本)-或是無自性

或是無自性,或是自相有。

無著所傳的瑜伽法門,依《解深密經》的顯了說,站在五事不具的根性來說話。以為:一切無自性,一切假有,這是等於說什麼都沒有,是不能成立一切法的,所以應有假有無自性,實有自性的二類,『依實立假』才對。如說:『譬如要有色等諸蘊,方有假立補特伽羅;非無實事而有假立補特伽羅。如是,要有色等諸法實有唯事,方可得有色等諸法假說所表;非無唯事而有色等假說所表。若唯有假,無有實事,既無依處,假亦無有,是則名為壞諸法者』(94)。這在《解深密經》中,就分世俗為二類:『云何諸法遍計所執相?謂一切法假名安立自性差別,乃至為令隨起言說。云何諸法依他起相?謂一切法緣生自性』(95)。遍計所執相:『此由假名安立為相,非由自相安立為相,是故說名相無自性性』;而依他起是:『此由依他緣力故有,非自然有,是故說名生無自性性』(96)。所以這一系的根本立場:「或是無自性」的假有,叫做假說自性,遍計所執相。「或是自相有」的『實有唯事』,叫做離言自性,依他起性。因緣生法是自相有的,是一切法的緣生自性。或說為十八界性,界也就是自性不失的意義。這不是執著而實有性的,從因緣生時,就是這樣自性有的,這與中觀者看作戲論相,似有而實非有的見地,有著根本不同。至於依法而執為實有,是無自性的,那是二家公認的了。

依佛的教說來看,是毫無諍論的。五事具足的,於一切法無自性空,一切唯假名,了解得空是不礙有的,依空所以成有的,能成立一切法,也就能信解而如實通達了。五事不具足的,以為一切空是什麼都沒有,空就是沒有,這當然不能成立一切法,不免誤解,那麼依淺顯明了的新解說,說有自相有的『實有唯事』,也就可以信解一切法空,而漸入佛道了!但後代的瑜伽學者,不能體解如來說教的意趣;不知彌勒、無著的教說,是為了五事不具的根性而說。反而以為:不問根機怎樣,非要依《解深密經》的了義說不可。這樣,問題就來了。一、以為《般若經》的一切法空說,佛當然如實通達,但說得不明顯,容易誤會,所以非依《解深密經》的新解說不可。二、雖不敢指斥龍樹,但解說為龍樹的意思,與自己(解深密說)一樣,反而堅決反對中觀者──一切法性空,一切唯假名的了義說。甚至說:『不應共語,不應共住』(97),掀起宗派的鬥爭!假使能想起還有五事具足的根機,有『以有空義故,一切法得成』的深見,那也許可以各適其機,各弘其道,而不必爭執了!

註解:

[註 5.094]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三六(大正三〇‧四八八中)。

[註 5.095]《解深密經》卷二(大正一六‧六九三上)。

[註 5.096]《解深密經》卷二(大正一六‧六九四上)。

[註 5.097]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三六(大正三〇‧四八八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