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佛之道(增註本)-世俗假施設

世俗假施設,名言識所識。名假受法假,正倒善分別。

眾生慣習的常識心境,似乎是實在的,所以隱蔽了真相。如能依此而了達為「世俗」的,「假」名「施設」的,就有向真實的可能了。這所以是世俗的,因為他是假施設的,假施設或譯為『假名』。這不是說沒有,也不是指冬瓜話葫蘆的亂說一通。這是說:我們所認識到的,是依種種因緣,種種關係而成立的。這不是實體的,所以是假;依因緣而成為這,成為那,所以叫施設。假而施設為這為那,就叫做假名,假名就是常識中的一切。約認識的心來說,這是「名言識所識」知的。當一個印象,概念,顯現在我們的心境時,就明了區別而覺得:這是什麼,那是什麼,與我們的語言稱說對象相同,所以叫名言識,就是一般世俗的認識。如大人,是善了名言的;認識分明,又能說得清楚。如嬰孩、畜生,只要他有認識,雖不及大人分明,也還是覺到這是什麼的;雖不能說什麼,卻能知道這是什麼。當然,知道的並不太多,錯誤的也多。我們的根識──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,還有意識,都是這樣的認識。這都是依慣習的心境而來;世間以為如此,就以為如此的。在這不尋求真相的世俗共認的基本知識上,發展為世間的一切知識。如一一的尋求究竟相,那世俗知識就不能成立了。

世俗假施設的,也有易了與不易了的差別,可分為三類:一、「名假」;二、「受」假;三、「法假」。名假是淺顯而易了的。如想到人,說到人,有以為就是那個人,名與義合一,不知道這是名義相應假施設。如不稱他做人,不想他做人,他還是他,並不因不想不說而沒有了。可見名與義是不一定相應的;知道這,就破除以名為實的執著。受假,玄奘譯作取假。如那個人,這個屋,這些複合物,當認識時,總以為:這雖不一定叫做什麼,但那個,這個,到底是實在的。不知道這是假施設的。如人,通俗的說,四肢、百骸、五臟、六腑等所和集而成;如屋,是木、石、土、金、人工等和合而成。如分析起來,離了這些因素,就沒有這個,那個的實在體了(但不是沒有假施設的這個那個)。為什麼叫受假?因為這是種種因緣攝取而成的一合相。知道了這,就破除以複合物為單元,如從前以原子為實體等執著。法假,是分析到不失自性的,也就是人生宇宙的基本因素,如現在所知的電子等。但這還是假施設的,因為他還是可變化的。在現實時、空中,成為那個特有的因素,如電子,不能說不是關係所決定的。離了因緣,他並不能自己如此,所以也是假施設的。這是最難破除的,為眾生執實的最後據點。般若的正觀,就是以般若觀,『先破壞名字波羅聶提(假的梵語)到受波羅聶提,次破受波羅聶提到法波羅聶提,破法波羅聶提到實相中』(57)。三假應善巧學習,勿以為一切是假施設,而不再辨別一切了。

在世俗的假施設中,又有「正」與「倒」二類,也是應該「善」巧「分別」的。如白天,與人相見,說話做事,是一類;夢中與人相見,說話做事,又是一類。白天的人事活動,是現實時空中的事實,是別人所可以證知為實在的。世俗法中,這是被認為實在的,名為正世俗。但夢境,只是個人的夢境;在世俗法中,也可知是虛妄不實的。這類倒世俗,有是境相的惑亂,如插筆入玻璃水杯中,見筆是曲折的。如眼有眚翳,見到空花亂墜,這是根的惑亂。如心有成見的,所有錯誤的見解,是識的惑亂。這在世俗名言識中,也是能了解為惑亂的,虛妄不實的。但一般正常的心理、生理、物理現象,如法假等,在名言識中,即難於解了他是惑亂的,虛妄不實的。這要般若正觀,才能知道是世俗的假名。所以佛每以倒世俗──如水中月、夢境、空花等的虛妄惑亂,喻說正世俗的惑亂不實。如不知這一不同,多少知道一些倒世俗的惑亂不實,知道空花等『易解空』,不能以正世俗為境而觀照『難解空』,是不能通達世間真相的。

註解:

[註 5.057]《大智度論》卷四一(大正二五‧三五八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