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佛之道(增註本)-初增上尸羅

初增上尸羅,心地淨增上,護心令不犯,別別得解脫。

在道諦的說明中,八正道的體系最完整。但現在依三學來說,說到慧學時,再敘述八正道,以明佛說道品的一貫性。

「初」說「增上尸羅」:尸羅是梵語,意譯為戒,有平治,清涼等意思。一般聽到戒,就想到戒條,其實這是成文的規制,是因時因地因機而不同的;重要的是戒的實質。戒的力用,是惡止善行。依佛的本意,決非專從法制規章去約束,而要從內心的淨治得來。煩動惱亂的內心,為非作惡,那就是熱惱憂悔。如心淨持戒,就能不悔,不悔就能得安樂,所以戒是清涼義。又煩惱如滿地荊棘,一定嘉穀不生。心地清淨的戒,如治地去草一樣,這就可以生長功德苗了。然心地怎能得清淨呢?這就是信,就是歸依。從『深忍』(深切的了解),『樂欲』(懇切的誓願)中,信三寶,信四諦。真能信心現前,就得心地清淨。所以說信是:『心淨為性,……如水清珠,能清濁水』(20)。從此淨信中,發生止惡行善的力量,就是一般所說的『戒體』。所以說到得戒,無論是在家的優婆塞、優婆夷戒(八戒,是在家而仰修出家戒的一分);沙彌、沙彌尼戒(式叉摩那戒,是沙彌尼而仰修比丘尼戒的一分);比丘、比丘尼戒,起初都是以三歸依得戒的。自願歸依,自稱我是優婆塞等,就名為得戒。後來為了鄭重其事,比丘、比丘尼戒,才改訂為白四羯磨得戒。如沒有淨信,白四羯磨也還是不得戒的。所以戒是從深信而來的「心地」清「淨」,從心淨而起誓願,引發「增上」力,有「護」持自「心」,使心「不犯」過失的功能。

戒,也稱為律儀。梵語三跋羅,如直譯應作等護;義譯為律儀,從防護過惡的功能而得名。律儀有三類:一、如真智現前,以慧而離煩惱,就得道共律儀。二、如定心現前,以定而離煩惱,就得定共律儀。三、如淨信(信三寶四諦)現前,願於佛法中修學,作在家弟子,或出家弟子,就得別解脫律儀。從淨治清涼來說,這都是戒;這都是先於戒條,而為法制戒規的本質。從歸信而得的別解脫律儀,屬於人類。這或是男人,或是女人;或是在家,或是出家;或是成年,或是童年。由於社會關係,生活方式,體力強弱等不同,佛就制訂不同的戒條,如五戒、十戒等,使學者對於身語行為的止惡行善,有所遵循。因此,稱為波羅提木叉,意義為別解脫戒。這是逐條逐條的受持,就能「別別」的「得」到「解脫」過失。一般重戒律的,大抵重視規制,每忽略佛說能淨內心的戒的本質。古代禪師,每說『性戒』,是重視內心清淨,德性內涵的。但偏重證悟的清淨,也不是一般所能得的。其實,佛法是『信為能入』,『信為道源』;真切的淨信,誓願修學,才是戒學的根本。

註解:

[註 4.020]《成唯識論》卷六(大正三一‧二九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