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阿含經論會編(上)-二五八

二五八(1);   四三六(三二二)
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時有異比丘,往詣佛所,稽首佛足,退坐一面。白佛言:「世尊!如世尊說眼是內入處,世尊略說不廣分別,云何眼是內入處」?佛告彼比丘:「眼是內入處,四大所造淨色,不可見,有對。耳、鼻、舌、身內入處,亦如是說」。復白佛言:「世尊!如世尊說意是內入處,不廣分別,云何意是內入處」?佛告比丘:「意內入處者,若心、意、識,非色,不可見,無對,是名意內入處」。復問:「如世尊說色外入處,世尊略說不廣分別,云何世尊色外入處」?佛告比丘:「色外入處,若色四大造,可見,有對,是名色是外入處」。復白佛言:「世尊說聲是外入處,不廣分別,云何聲是外入處」?佛告比丘:「若聲四大造,不可見,有對。如聲,香、味亦如是」。復問:「世尊說觸外入處,不廣分別,云何觸外入處」?佛告比丘:「觸外入處者,謂四大及四大造色,不可見,有對,是名觸外入處」。復問:「世尊說法外入處,不廣分別,云何法外入處(2)」?佛告比丘:「法外入處者,十一入所不攝,不可見,無對,是名法外入處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「相」:

復次、諸有為法俱有轉時,令心迷亂,能令於相邪取分別,是故如來為諸弟子分別開示,令於彼相決定悟入,為欲了知真實相故。又為於自無欺誑故,又為於他坦然無畏正記別故。

註解:

[註 160.001]本經即『別法處經』,為說一切有部所誦。

[註 160.002]「云何法外入處」,原本缺,依明本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