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雨香雲-二 陀螺與陀羅尼

二 陀螺與陀羅尼

陀螺為兒童玩物,圓形,或圓柱形,中貫以軸心。旋之,抽之,或以帶而旁擊之,旋轉不已,能保持力之均衡而不致傾倒。唐譯《大毘婆沙論》(卷七)云:「如舞獨樂,緩見來去,急則不見」。涼譯(卷三)則作:「猶如小兒舞於獨樂,旋速則見如住,旋遲則見來去」。獨樂,顯見為陀螺之異譯;從可知陀螺乃來自印度者。陀羅,梵語,應為dhara,譯意為「持」。軸心能保持力之均衡而不失墜,乃名為陀羅耳。佛法之核心為法Dharma,大乘之不共為陀羅尼Dhāraṇī(智度論),並以Dhṛ字根而成。大乘之所以特重陀羅尼者,以即萬化而深入無二之法性(不變之真性,合於持義,此猶為大小共通之「法」義),又即萬化之紛紜,得其中心而攝持無遺(此乃大乘特質)。「無不從此法界流,無不還歸此法界」。攝持萬化於一極,為大乘特有之傾向,亦即陀羅尼獨到之本義。末流偏於咒語,非其本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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