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識學探源-第二項 遍依根身的細意識

第二項 遍依根身的細意識

大眾系的心識觀,最初也是一心相續的六識論。它容許有無心的有情嗎?窺基在《唯識述記》(卷五)說:

「大眾、經部等解:如常施食、受樂,非謂一切時有(染汙意)名恆」。

《婆沙論》卷一九,說大眾部主張「惟心心所有異熟因及異熟果」,可知大眾部的業果相續,很早就建立在心法上的。容許無心的有情,等於容許無業無果的有情,這是不可想像的。《婆沙》卷一五二,說譬喻分別論者,「說無有有情而無色者,亦無有定而無心者」;這無色界有色(本是大眾部特有的教義),無心定有心,我認為是大眾與譬喻、分別論者共同的見解。

《異部宗輪論》說大眾部末宗異義,有主張「有於一時二心俱生」的。這二心俱生,還不過是六識並起。但細意識的思想,《異部宗輪論》也確已提到,它說:

「心遍於身」。

窺基《述記》說:

「即細意識遍依身住,觸手㓨足俱能覺受,故知細意識遍住於身;非一剎那能次第覺,定知細意遍住身中」。

心遍依身的思想,是從執受而推論得來。執受,就是說,把它作為自我的一體,屬於生命的機動體,而不是世界的。這所執受的是根身,能執受者是心。因心的執取,根身才成為生動的有機體,能因外境的接觸而立刻引起反應──感覺。我們一期生命的延續(生)與崩潰(死),也就在此。我們觸手㓨足,不論刺激那一部分,那一部分就能引起感覺;這可以證明有心在執受著。心若一旦不起,根身再也不能有所感覺。所以,大眾末計的細心執受,就是生命的象徵,一切感覺的來源。刺激多方面或者全身,就能引起全身的感受,因此證明心識是普遍的執受著。不然,也就不能同時生起多方面的感受了。大眾部的執受心,是常在而有演變的,在不息的變化中,適應眾生身量的大小而大小。這遍依於身的心,無時不在,而六識卻是起滅間斷的;所以遍依根身的執受心,必然是細意識。這遍依於身的細心,不但與大乘唯識學上的本識執受根身有關,就是對藏識之所以為藏,也有直接的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