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法概論-第七章 關於有情流轉的業力

第七章 關於有情流轉的業力

第一節 行業的發見與價值

業與行

有情的流轉生死,與業有深切的關係。業的梵語為「羯磨」,本為「作事」的意思。如僧團中關於僧事的處理,都稱為羯磨。但從奧義書以來,羯磨早已含有深刻的意義,被看作有情流轉生死的動力。如《布利哈德奧義書》(四、四,二──五)說:「人依欲而成,因欲而有意向,因意向而有業,因業而有果」。然在佛典中,漢譯《雜含》雖偶而也有論到業的,如說:「諸業愛無明,因積他世陰」(卷一三‧三〇七經)。「有業報而無作者,此陰滅已,異陰相續」(卷一三‧三三五經)。但巴利本缺。業說,為佛法應有的內容,但在佛世,似乎還沒有重要的地位。這要到《中阿含》與《增一阿含》、《長阿含》,才特別發揮起來。

印度舊有的「業」說,無論為傳統的一元論,新起的二元論,總是與「我」相結合的。或以業為自我所幻現的──自作,或以業為我以外的動作──他作,都相信由於業而創闢一新的環境──身心、世界,「我」即幽囚於其中。釋尊的正覺,即根本否定此我,所以非自作,非他作,即依中道的緣起,說明此生死的流轉。如《雜含》(卷一二‧三〇〇經)說:「自作自覺(受),則墮常見;他作他覺,則墮斷見。義說法說,離此二邊,處於中道而說法,所謂此有故彼有,此起故彼起」等。浮彌尊者與外道論法,也否定自作、他作、共作、無因作,而說「世尊說:苦樂從緣起生」(雜含卷一四‧三四三經)。這可見釋尊的教說,實以緣起說明生死的流轉;即從身心關涉環境──自然、社會、身心──的展轉相依,次第相續的活動中去說明。後來業力說的發揚,由於緣起支的解說而多少通俗化。

正覺的緣起觀,一切是展轉相依,生滅相續的大活動,也可說「大用流行」。活動的一切,為無限活動過程與活動過程的形態,不斷的在發生、安住、變異、消滅中推移,總名為「行」。所以說:「諸行無常」。這一切行,沒有不變性、主宰性的,所以說:「眼(等世間諸行)空,常恒不變易法空,我(我)所空。所以者何?此性自爾」(雜含卷九‧二三二經)。原來,行與有為、業、作(力用)等字,字根是同一的。行是正在活動著的;有為是活動所作成的;業是活動的見於事相;作是活動的力用。其中,行與有為,為佛法重要術語,尤其是行。行是世間的一切,佛法以有情為本,所以世間諸行,不外乎情愛為中心的活動。像五蘊中的行蘊,即以思心所為主。經上也說:「五受陰是本行所作,本所思願」(雜含卷一〇‧二六〇經)。緣起支中的行支,也解說為「身行、語行、意行」,即思心所為中心的身語意的活動。從展轉相依,生滅相續的諸行中,抉出(愛俱)思心所為中心的行支、行蘊,為五蘊現起的動力。由於這是相依相續的活動,所以當下能開示無常無我的深義。後代學者每忽略行業的緣起性,從靜止、孤立的觀點去思考,所以通俗化的業報說,每流於膚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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