攝大乘論講記-第四節 釋疑難

第四節 釋疑難

若諸菩薩成就如是增上尸羅,增上質多,增上般若功德圓滿,於諸財位得大自在,何故現見有諸有情匱乏財位?見彼有情於諸財位有重業障故;見彼有情若施財位障生善法故;見彼有情若乏財位厭離現前故;見彼有情若施財位即為積集不善法因故;見彼有情若施財位即便作餘無量有情損惱因故:是故現見有諸有情匱乏財位。

上面說到菩薩成就三增上學,一切「功德圓滿」具足,他「於諸財位得大自在」,不是不能;又有拔濟有情的大悲心,不是不肯;那為什麼「現見有諸有情」,還是困苦流離「匱乏財位」呢?這種疑問,是一般人容易生起的。本論用五個理由來解釋:一、菩薩有自在力,也有大悲心,可使眾生於資財爵位得不匱乏。但「見彼有情」,自「於」一切「財位有重業障」,雖想救濟,仍是愛莫能助。如大目連尊者,見他的母親墮落在餓鬼道中,持缽盛飯去供母,不料因他母親的業障太深重,見飯便化為膿血,不能得食。又如江河的淨水,餓鬼見了便成為猛燄,這都是由於它惡業障蔽所致。眾生的匱乏財位也是自己障礙自己,不能與不願接受菩薩的救濟,不應懷疑菩薩的自在力與大悲心。二、有時菩薩「見彼有情」雖沒有重障,可以接受救濟,但「若施」與「財位」,反而因之障礙他世間「善法」的「生」起,所以寧可使他暫時匱乏,生起善法,好讓他在未來獲得利樂。不然,暫時的救濟,反而使他本來多而勝的利益消失。三、有時菩薩「見彼有情」,「若」匱「乏財位」,能因此而有「厭」棄生死追求出「離」的心「現前」;若給予救濟,一得安樂富貴,反而驕奢淫逸貪戀三界。菩薩有鑒於此,所以不願施捨他。四、有時菩薩「見彼有情,若施財位」,勢必成「為積集不善法因」,他要因財位的獲得而造惡,所以不施給他。五、有時「見彼有情」在沒有財位時,還能自悲悲人,不惱害有情。「若施財位」,就將「作」為「餘無量有情」的「損惱因」。這世間,多少人依仗權勢欺壓平民,多少富翁在剝削貧民,貪口腹殘殺一切禽獸,這些都是受財位之累。所以菩薩寧可使這有情受苦,不願多數有情遭殃。因有這種種因緣,所以「現見諸有情匱乏財位」。總之,菩薩是知眾生的根性,明見未來,所以或苦或樂,都是在救濟利樂;大悲大智的菩薩,決不是婆婆媽媽式的溺愛可比!

此中有頌:見業、障、現前、積集、損惱故,現有諸有情,不感菩薩施。

這是重頌長行的意義:菩薩的功德雖然圓滿,財位雖得自在,悲心雖然充足,但是「見」諸有情:一、有重「業」力,二、財位能「障」他生起善法,三、受了苦能使他厭離「現前」,四、財位能使他「積集」不善因,五、能成為「損惱」餘眾生的因緣。由有這五種關係,「現有諸有情」,終於「不」能「感」得「菩薩」的布「施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