攝大乘論講記-戊 甚深殊勝

戊 甚深殊勝

甚深殊勝者,謂諸菩薩由是品類方便善巧行殺生等十種作業,而無有罪,生無量福,速證無上正等菩提。又諸菩薩現行變化身語兩業,應知亦是甚深尸羅。由此因緣,或作國王示行種種惱有情事,安立有情毘奈耶中。又現種種諸本生事,示行逼惱諸餘有情,真實攝受諸餘有情,先令他心深生淨信,後轉成熟。是名菩薩所學尸羅甚深殊勝。

從它的量上看是廣大,從它的質上說,微妙難思議,是「甚深」殊勝。這又可以分為三類:

一、方便善巧行十惡業:如有眾生要作無間大罪,這時菩薩知道了,如沒有好的方便阻止他,而又不忍眼看他墮落,這不妨以惡業來阻止他。《雜寶藏經》就有這樣的記載:釋尊為菩薩時,以憐愍心,為救五百商人的性命,寧願自己墮落無間獄,殺了一個惡心船主。凡是菩薩能以「由是品類」──悲心為出發,「方便善巧行殺生等十種作業」,這不但「無有罪」業,並且「生無量福,速證無上正等菩提」。

二、現行變化身語兩業:前行殺生等的十種惡業,殺的是實在的眾生,現在不然,是「菩薩現行」的「變化身語兩業」。這化業也是「甚深尸羅」。像菩薩示現「作國王」時,「示行種種」逼「惱有情」的「事」,而「安立有情」在「毘奈耶中」,守法行善,不作犯戒墮落的事。如《華嚴經》所說:善財童子參禮無厭足王時,見國王作惡多端,以剜割耳鼻等種種殘酷刑法加諸人民,勵行殺戮,便生厭惡心,不去參禮。忽聞空中說:去,去!不要疑惑。原來無厭足王的殺戮有情,不是真實的有情,是神通變化的,使真實有情不敢作惡。這就是身語二業變化的一例。

三、現諸種種本生事:佛陀在過去生中為菩薩時,曾「現」行「種種諸本生事」,或「逼惱」一部分「有情,真實攝受」另一部分「有情」,使所攝受的有情,「心」中「深生淨信」,然「後」展「轉」的教化他「成熟」,度他解脫。關於這一類事,所攝受的是實有情,所逼惱的是示現的,因菩薩修行,決不害一部分人去利益另一部分人。

己 結

由此略說四種殊勝,應知菩薩尸羅律儀最為殊勝。

上面「略說」的「四種殊勝」,不是二乘所能做到,可以說明「菩薩律儀」的「最勝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