攝大乘論講記-第二項 抉擇賴耶為染淨依

第二項 抉擇賴耶為染淨依

甲 總標

如是已安立阿賴耶識異門及相,復云何知如是異門及如是相,決定唯在阿賴耶識非於轉識?由若遠離如是安立阿賴耶識,雜染清淨皆不得成:謂煩惱雜染,若業雜染,若生雜染皆不成故;世間清淨,出世清淨亦不成故。

上來「已安立阿賴耶識」的「異門及」其三「相」,主要在說明分別自性為諸法的所知依。建立賴耶為所知依,目的就是為所知的雜染清淨諸法作所依止。在小乘學者看來,安立賴耶的異門及因相果相等,都可以建立在轉識中或色心中,無須別立阿賴耶識,所以問:「云何知如是異門及如是相,決定唯在阿賴耶識」,不在其餘的「轉識」呢?大乘學者的見地,如果「離」了像上面「安立」的「阿賴耶識」,那就有「雜染清淨皆不得成」的過失。雜染有「煩惱」、「業」、「生」三種差別;清淨有「世間清淨,出世清淨」的二種不同。下面要別別破斥餘部的計執,顯出安立在賴耶識中的必要,也就更確立了賴耶的確實性。這些破斥,與《成唯識論》的十理證明賴耶,可以比較研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