攝大乘論講記-三 本論的組織

三 本論的組織

本論的魏譯,是沒有分品分章的。陳譯與隋譯,分為十品,每品又分為幾章。唐譯分為十一品,但沒有分章。陳隋二譯的分為十品,即依十種殊勝的次第,這本是自然而合理的科判。但第一品的初二章,實際是全論的序說與綱要,所以唐譯又別立一品,合為十一品。這些品與章的科分,本非無著本論的原型,也不是世親釋論所固有的,大抵是後代學者的一種科判,夾雜在論文中,像《金剛經》的三十二分一樣。如從本論的文段次第,作嚴密的科判,應分為三分十章。一、序說,二、所知依,三、所知相,四、入所知相,五、彼入因果,六、彼因果修差別,七、此中增上戒、增上心、增上慧,八、彼果斷,九、彼果智,十、結說。此十章的初章,即序說攝大乘;末一章,即結說攝大乘;中間八章,即個別的論述攝大乘的十種殊勝。所以可總束為序說,正說,結說(但結說的文句過少)──三分。如專從十殊勝的組織來說,十種的前後次第,有著不可倒亂的理由,這在本論中自有說明。如從十種殊勝的名義,作深一層的研究,即看出本論的重心所在──唯識行證的實踐。即是從實踐的立場,統攝大乘的一切。十種殊勝,不是為了理論的說明,是為了大乘的修行而開示的。佛法本不外乎轉迷啟悟,轉染成淨的行踐。轉迷啟悟與轉染成淨的關鍵,即是『知』。智,明,正見,正觀,正覺,般若,阿毘達磨,這些都無非是知的異名。在聲聞藏中,以知四諦為主;在此唯識大乘中,即以知三性為主。此三性,即真妄、空有與染淨,為大乘學者所應知的。所以世親說:『所應可知,故名所知,所謂雜染清淨諸法,即三自性』。所應可知的所知,是開示修行的術語,含有指導去體認的意味,與能知所知的所知,意義不同。此應知自性的染淨真妄(即三性),如知道他的因緣,即能使之轉化,轉化妄染的為真淨的。因緣即是緣起,即一切種子阿賴耶識。從阿賴耶雜染種子所生起的,即依他起染分而成為遍計執性的生死;如對治雜染的種習,熏成清淨種子,即能轉起依他淨分而成為圓成實性的涅槃。這與根本佛教的緣起中道一樣,『此有故彼有』,即緣起的流轉生死。『此無故彼無』,即緣起的還滅而涅槃。轉染成淨與轉妄為真,是可能的,而眾生不能,病根在無知。所以,大乘的修行,以契入應知自性的真智為道體。依本論說,即由加行無分別智,修習唯識無義的觀行,進而悟入境空心寂的平等法界,得根本無分別智。再從根本無分別智,引生無分別後得智,不斷的修習。智的修習與證入,不但是無分別智而已。無分別智──般若,雖是大乘道的主體,但與五波羅蜜多有相依共成的關係。必須修行六波羅蜜多,才能證入應知自性;也唯有智證應知自性,六波羅蜜多才成為名符其實的波羅蜜多。理證與事行,有互相推進的因果性。智證中心的六度大行,如從他的離障證真的前後階段說,即有十地。如約智體前後相生而次第完成說,即由戒而定,由定而慧。本論對於慧學,有特別的發揮。由慧學而到達究竟圓滿,即離分別的涅槃(應知自性的轉妄染為真淨),與無分別的佛智。此二者與三學,即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。這樣,本論的十殊勝,實即開示大乘學者應知的實行程序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