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廣中心 - 週五, 2011-05-13 15:23
辛二 一異破
壬一 破緣合即陰我
陰合有如來 則無有自性 若無有自性 云何因他有
法若因他生 是即非有我 若法非我者 云何是如來
若無有自性 云何有他性 離自性他性 何名為如來
外人不受論主的難破,以為如來的實有,是不如五門所推求所說的。在五陰正和合時,有如來存在,所以出五求以外,沒有所說的斷常過。論主這才別開一異門去難破。也可以是五求廣遮,而根本不出一見異見,所以從一異中,加以詳明的破斥。假使說五「陰」和「合」的時候「有如來」,那如來就不能離五陰而存在,離了五陰就不可得,所以是「無有自性」的。怎麼可說真實妙有?外人或以為如來依蘊施設,不能說自性有,他是依五陰的他性而成的。不知依他因緣生的,即「無有自性」,即沒有實體對他,可以說「因他有」,他是對自而成的。而且,一切法都無自性,他也沒有自性,怎麼可從無自性的他性而成如來呢?進一步說:諸「法」假使「因他」眾緣而「生」的,就沒有獨立的自在性;沒有獨立自在性,這就「是」「非有」神我、真「我」可得了。諸「法」緣成的,無有自「我」的,怎麼可說「是」真實微妙的「如來」?如如不變而來往三界的如來,如執為真實的,即與外人的神我一致。可是依他眾緣和合而存在者,根本就失掉自在的特性,如何可以名為我,或如來?這樣,「無有自性」,就是沒「有他性」;「離」了「自性他性」,更沒有第三性,可以稱他「名為如來」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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