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觀論頌講記-辛二 約正理破

辛二 約正理破

壬一 破

諸法有異故    知皆是無性    無性法亦無    一切法空故

本頌,清辨說是外人的主張。依龍樹《十二門論》及青目說,這是性空者的批評。現在依龍樹及青目釋。《阿含》說空,常是依流動變遷的諸行而顯的。佛常說:『諸行無常,無常即苦,苦即非我,非我者亦非我所』。這無常、苦、非我、非我所,或作苦、空、無常、無我。佛依無常說空,這應該是經文所常見的。那麼,如承認虛誑妄取的「諸法」是「有」變「異」的,那也該「知」道一切法都「是無性」空了。諸法假定是有自性的,那就決定非因緣所生;不失他的自體,應該是常住自性的。既知諸法的生滅不住而有變異的,就應知沒有實在性了。有所得的小乘學者,以為諸行無常是有的;常樂我我所是空的;但只是常樂我淨沒有,不是沒有無常的諸行。但性空學者的意見,如無常有自性的,那就不成其為無常了。因為諸行是性空的諸行,所以無常性,無我性,無生性。佛說三法印,無不在性空中成立。說『無常是空初門』;解了諸行的無常,就能趣入性空了。但有所得的大乘學者,不知無性是自性空寂,想像有渾然無別的無性法,為萬物的真體,以無性法為妙有的。反而忽略世諦的緣起假名,而以為無端變化的一切法,不過是龜毛兔角;這是龍樹所破的方廣道人。撥無世諦的因果,強化了無性法的真實,根本沒有正見無性空義。不知無性的遮遣有性,而執為表詮的實有無性。所以,破斥說:不但有性的實體不可得,就是「無性」的實有「法」體,也不可得。這因為,「一切法空」中,實有的有性與無性,這一切戲論,都是不可得的。

壬二 反難

諸法若無性    云何說嬰兒    乃至於老年    而有種種異

外人反難說:你承認一切法是有變動的,卻以為是無性的;但這只能說沒有不變的常性,不能說沒有變異的體性。所以,「諸法」假定是「無」有變異的自「性」,那變異就不能存在,有什麼在變異呢?所以必須承認有自性。如從嬰兒變成孩童,從孩童變成少年,從少年變成壯年,從壯年變成老年,有這種種的變異,必有一個五蘊和合的身心;否則,怎麼可「說」從「嬰兒」到「老年」,「有」這「種種」的變「異」呢?所以,無性,是無常住的性,無自我的性,不能沒有變異的諸行無常自性。

壬三 重破

若諸法有性    云何而得異    若諸法無性    云何而有異

是法則無異    異法亦無異    如壯不作老    老亦不作老

若是法即異    乳應即是酪    離乳有何法    而能作於酪

『若諸法無性,云何而有異』兩句,從《般若燈論》與青目釋看來,是多剩的,應該刪去。論主反責他說:「諸法」假使「有」實在的自「性」,他就是固定不變的。在時間上是永遠如此,在空間上也不能變異。這樣,有自性怎麼可以說有變異呢?所以說:「云何而得異」。再從前後的同異去觀察:你說諸行有變異,還是說前後是一法,還是說是兩法?假使就「是」這一「法」,既然是一法,當然不可說他有變「異」。變,要起初是這樣,後來又改為那樣。一法是始終如一,永遠保持他的自體而不失不異,這怎麼可以說變?假使說前後是不同的兩法,這也不能說有變異。這法不是那法,那法不是這法,彼此都保持他固有的自性,如此如此,這還說什麼變異?所以說:「異法亦無異」。舉事實說吧!「如壯」年有壯年的自體,要保持壯年的特色;老年有老年的自體。那就壯年是壯年,老年是老年。壯年「不」能變「作老」年,這是比喻異法無有異的。「老亦不作老」,流通本作老亦不作壯,依嘉祥疏及青目論,應改正為不作老。意思說:老就是老,怎麼可說變異作老?這是比喻是法無有異的。外人覺得「是法」是可以說變「異」的,本是一法,他起初是這樣,後來變化了又成另一形態,這豈不是變?論主說:在世俗假名上說,蛋變成雞,小孩變成老年。如說他有真實自性,這不但勝義中不可得,如幻的世俗,也不能容許這樣的變異。如牛乳的五味相生,乳、酪、生酥、熟酥、醍醐。如以為就是牛乳自體,慢慢的變成酪,那牛「乳應」該就「是酪」。但事實上,牛乳要加上一番人工製煉,因緣和合纔有酪。酪的性質功用,是與牛乳不相同的,這怎麼以為就是牛乳的自體呢?但也不能說異法有酪,「離」了「乳」,更沒「有」一「法」「能」夠「作」成「酪」的。乳由種種因緣和合而有,這因緣和合有的乳本無自性,與其他的因緣和合而成為酪。在無自性的緣起中,酪不就是乳,也不能說離乳有酪;不一不異,有乳也有酪,表現著虛妄如幻的無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