勝鬘經講記-辛二 別釋

辛二 別釋

何以故?正法住者為大乘故說,大乘住者即正法住;正法滅者為大乘故說,大乘滅者即正法滅。波羅提木叉、毘尼,此二法者,義一名異。毘尼者即大乘學,何以故?以依佛出家,而受具足,是故說大乘威儀戒,是毘尼,是出家,是受具足。是故阿羅漢無別出家受具足,何以故?阿羅漢依如來出家受具足故。

怎知為大乘說此六處呢?先約正法住滅說。正法的住世與滅盡,依大乘說,「正法住」世,根本就是「為」了「大乘」而「說」的。世間有大乘法,有修學大乘者,「大乘住」世,「即」是「正法住」世。同樣的,「正法滅」,也是「為」了「大乘」而說。如世間沒有依大乘而修行的,「大乘」法即「滅」,也就是「正法滅」。正法,本約佛的所證說;大乘即正法,大乘行者即正法的攝受者。所以正法的住與滅,實依大乘而說。出家的佛子,能依律而如法修學,大乘法即能住世,並非離大乘的根本,如聲聞者所說的。依《涅槃經》說,正法是不會滅的;說正法滅,約一分小乘說。依大乘說:說經過幾久,正法就滅,是佛策勵我們的。正法本無所謂住滅,其關鍵在乎人。人不能依大乘學,正法即滅;有人修學,正法即住。

次約「波羅提木叉」與「毘尼」說:這「二法」,探究它的含「義」,實是同「一」的,不過「名」字有「異」,這已如上面說過。這也不是聲聞乘的,與波羅提木叉無異的「毘尼」,「即大乘學」。因為,「依佛出家,而」後才得「受具足」。受持具足戒,即成毘尼與波羅提木叉。先出家,次受戒,一般都以為是小乘。其實,毘尼與波羅提木叉,從受具足而安立;受具足,又是依佛出家而有的。一切從佛而來,依佛出家,受具足戒等,從大乘法海所流出,即大乘法的一分。「故說大乘」是「威儀戒,是毘尼,是出家,是受具足」。威儀戒,即波羅提木叉──別解脫戒的古譯(阿毘曇心論也如此)。推究聲聞法的根源,知道無一不含攝在大乘中,無一不從大乘中流出,所以這一切即大乘學。

出家與受具足,上面已順便說到,今別會入。依上解說,「是故」聲聞的「阿羅漢」們,「無」有「別」異的「出家」與「受具足」。阿羅漢,譯為應供,應殺賊,應無生,即聲聞乘的第四果。約世俗稱譽而說,可通四果,即指聲聞法的行證者。他們沒有別異的出家與受具足,因為諸「阿羅漢」是「依如來出家」、依如來「受具足」戒的。如離了如來,即沒有出家與受具足。所以聲聞經律中,稱他們為『隨佛出家』者。從六處去別別推究,可見這都是為大乘而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