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-26 諸法因緣生

庚三
辛一
壬一:諸法因緣生,緣生無性空;空故不生滅,常住寂靜相。

  分別心所現起的,有實在感的境相,為什麼知道是戲論,與實際不相符合呢?因為如一切是實在的,就與現實經驗不相符,而且怎麼也不能證實他是實在的。關於這,佛開示『緣起法』,說明了「諸法」──外而器界,內而身心;大至宇宙,小到微塵,都從「因緣生」的。換句話說,不論是什麼,都不是自己如此,而是為因緣關係所決定的。也就是,一切是『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;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』的。我們如離了這現實經驗的一切,因果法則,那就什麼也無從說起,更不要說論證諸法的真相了。一切從因緣生的,無論是前後關係的因緣生,或同時關係的因「緣生」,就可知諸法是「無性」的。無性,就是無自性。自性,這一名詞,有自有自成的意義。實在的,應該是不依他而自有的,也應該是獨存的。因為,如依他因緣,就受因緣所決定,支配,不能說自己如此,與他無關了。實有而自有的,獨存的,也應該是常在的[P351]。因為,離去了因緣,就不能從自體而說明變化。假使說:自身有此變化可能性,那自身就不是單一性的自體,而有相對的矛盾性,這應該是因緣所起,而不是自性有了。觀一切法是緣起的存在,所以不能是自有的,獨存的,常在的,也就決非如分別心所現那樣的實在性。無自性而現為自性有,所以是戲論惑亂。是戲論有,也就可知是無自性的;無自性的,佛就稱之為「空」。空與無,在中國文中也許有點類似,但梵文是不同的。無是沒有;空不是什麼都沒有,而是說自性不可得,無自性的。自性不可得的一切法,只是世俗的施設有──假名有,空是不礙於假名有的:空的,所以是假名有的,因緣生的;因緣生的假名有,所以知道是無性空的。緣起觀,無性觀,空觀,假名觀,是同一的不同觀察,其實是一樣的。所以說:『眾因緣生法,我說即是空,亦為是假名,亦是中道義』(59)。

  依此觀察:世俗假施設的一切,是這樣的有了,無了,生了,滅了,前後延續,展轉相關,成為現實的一切。透過無性空而深觀一切法的底裏時,知道[P352]這是無性的假有;有無,生滅,並沒有真實的有無,生滅。儘管萬化的生生滅滅,生滅不息,而以「空」無自性「故」,一切是假生假滅,而實是「不生滅」的。一切法本來是這樣的不生不滅,是如如不動的「常住」。這不是離生滅而別說不生滅,是直指生滅的當體──本性,就是不生滅的。因此,世相儘管是這樣的生滅不息,動亂不已,而其實是常自「寂靜相」的。動亂的當體是寂靜,也不是離動亂的一切而別說寂靜的。這樣,依緣起法,作尋求自性的勝義觀時,就逐漸揭開了一切法的本性,如經上說:『一切法皆無自性,無生無滅,本來寂靜,自性涅槃』(60)。

  
壬二:法不自他生,不共不無因;觀是法空性,一切本不生。

  一切無自性空的勝義觀,菩薩是廣觀一切的;以無量的觀察方便,通達無自性的。如概略的說,可攝為二大門:法空觀,我空觀。法,是以法假為主,攝得受假名假;我,是受假中的一類,就是身心和合而成個體的眾生。法空的觀門,最扼要的,是觀四門不生。法是有的,凡夫執著為實有,否則就是實無[P353]。佛開示生滅無常觀,這只是從無而有,有已還無的生滅現象。但有些以為:有法的實生實滅。這不但不因生滅而解了世俗假名,反而執著生滅的實自性,這恰好違反了法空的不生滅性。所以大乘法以因緣不生為要門,遣除凡夫,外道,有所得小乘與大乘的妄執,而顯示佛法的真義。

  眾生執為實有性的法,是有的,也就是生的。這到底是怎樣的生起?怎樣而有呢?說到生,不外乎有因緣生與無因緣生二類。有因緣生的,又不出自生,他生,共生三類──一共四門。自生,是自己生成的。他生呢,依他而生起,生起的是實有的。共生是:雖自體自有,但要其他的助緣,才能生起。解說起來,雖各派的異說眾多,但總不出此四門,所以就以四門來觀察。

  以正理觀察起來,凡是實有自性的「法」,四生都不可能。一、「不」可能「自」生的:自生是自己生起自己的意思,自體既已經存在,就是已生起;說自體又再說生起,是思想的矛盾!試問:沒有生起的自體,已生起的自體,有沒有不同?如有些不同,那末生起的是存在,未生的應該是不存在了。未生[P354]時的自體,如不存在,那怎能從不存在的自己而生起自體?如未生的自體已經存在,那對生起的來說,既有所不同,就不再是自體了。假如說:未生的自體,已生的自體,毫無不同,那就應該沒有生與未生的差別了。而且,自體能生自體,生起了還是那樣的自體,那就應該再生起自體,而犯有無窮生的過失。二、也不可能是「他生」的:沒有生的時候,如沒有自體,就沒有與他相對的自;沒有自,也就不能說是他了。自他的意義都不成立,又怎麼說生呢?如真的是他,是別有自性的他,他是不能生自的,如牛不生馬一樣。有以為:佛法說『因緣生』,『依他起』,不也就是他生嗎?如執為自相有,自性有的他生,是應該破斥的。但佛說因緣生,緣生是無自性的,所以不能說自相有。因緣與所生法,都不是別有自性的,所以依世俗而假名為他,而決非與自體對立的他自體。三、也「不」是「共」生:共生是自生與他生的綜合。如分別起來,自生不成立,他生不成立,自生他生都不成,那共生又怎麼可能呢?如甲盲不能見物,乙盲也不能見物,二盲合作,又怎麼能見物呢?四、更「不」能是「[P355]無因」生的:現見世間是有因果關係的,如說無因無緣,那就一切都不成立了!善惡,邪正,也不成立了!如無因而生,那十惡五逆的,也許會生天或成佛了,這是怎麼也不可能的。

  總之,凡以為法是實有性的,那就不出四門,而結果都是不能生的。但生是世間的現實,所以一切法決非自性有的。由於自性有,自性生的不成立,所以知道是緣生,是假施設有。依緣生假名而「觀是」無性的,是「法空性」,也就能通達「一切」法「本」來「不生」了。如經說:『若從緣生即無生,於彼非有生自性』(61);『諸法從本來,常自寂滅相』(62)。

註【5-059】《中論》卷四(「大正」卷三0.三三頁中)。
註【5-060】《解深密經》卷二(「大正」卷一六.六九三頁下)。
註【5-061】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卷一九引經(四九頁下)。
註【5-062】《妙法蓮華經》卷一(「大正」卷九.八頁中)。

導師:

Comments

《大智度論卷第十九》說「三界世間皆從和合生,和合生者無有自性,無自性故是則為空,空故不可取,不可取相是涅槃。」世間於菩薩即是涅槃,故難忍而能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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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四方面來觀法空性可參考中論觀因緣品第一》:

諸法不自生 亦不從他生

不共不無因 是故知無生

不自生者,萬物無有從自體生,必待眾因。復次,若從自體生,則一法有二體:一謂生;二謂生者。若離餘因從自體生者,則無因無緣。又生更有生生則無窮。

自無故,他亦無。何以故?有自故有他。若不從自生,亦不從他生。

共生則有二過:自生、他生故。

若無因而有萬物者,是則為常,是事不然!無因則無果。若無因有果者,布施、持戒等應墮地獄,十惡、五逆應當生天,以無因故。

另外可參考導師著作裡的說明

中觀論頌講記》〈觀四門不生〉http://yinshun-edu.org.tw/Master_yinshun/y05_01_02

中觀今論》〈第二節 不〉http://yinshun-edu.org.tw/zh-hant/Master_yinshun/y09_06_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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