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-16 依住堪能性

戊七
己一:依住堪能性,能成所作事。

  為什麼要修止而得禪定?因修止而能得定,就能成辦種種有義利的事業。所以說:『制心一處,無事不辦』(47)。修止而得住心時,身心引發輕安,身心[P316]都輕快舒適,而有行善離惡的力量。眾生一向在散亂心中,對欲境的抗拒力,煩惱的制伏力,善事的進修力,都非常薄弱,總覺得有心無力,如逆水行舟那樣的艱難。身體也如此,身體健康的,也時有煩勞不堪的感覺。如久病一樣,身心都滯重遲緩,軟弱無力。如修止而能住正定,「依住」心而發生「堪能性」,就是從身輕安而生身精進,從心輕安而生心精進;過去無能不堪的情形,全部改觀。依止這樣的堪能性,就「能」勇於進修,作「成所」要「作」的「事」業。什麼是要作的事?聲聞人,依定才能得現法樂住,得殊勝知見(天眼),得分別慧,得漏盡解脫。大乘行人,依定才能引發身心輕安,引發神通等功德;能深入勝義,更能作饒益眾生的種種事業。總之,佛法的殊勝功德,都是離不了定的,所以應專心修習禪定。

  
己二:由滅五過失,勤修八斷行。

  『依慈住淨戒』,為修定所不可缺的資糧;調身調息等,略如五乘共法中說。要怎樣用心修習,才能引生正定?這要「由滅五」種的「過失」而成就。[P317]五過失是:懈怠,忘聖言,惛沈掉舉,不作行,作行。怎能滅除這五失呢?這要「勤修八」種「斷行」。八斷行是:信,欲,勤,安,念,知,思,捨。修八斷行,滅五過失,自能成就定心了。如破除了障礙,才能平安的到達目的地一樣。五過失與八斷行,以下會分別解說。現在總列一表如下:

圖片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{ 欲  ─┐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┌  懈怠………………… { 精進  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{ 信    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{ 輕安  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 ├─能治八斷行

  所滅五過失┤  忘聖言…………………  正念 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│  惛沉掉舉………………  正知 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│  不作行…………………  思     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└  作行……………………  捨  ─┘

 

 註【5-047】《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》(「大正」卷一二.一一一一頁上)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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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成佛之道增注本》第315頁說:「為什麼要修止而得禪定?因修止而能得定,就能成辦種種有義利的事業。」有關「種種有義利的事業」可以參考《華雨集第三冊》151頁~ p.158頁〈修定的四種功德〉:

為什麼要修定,修定有什麼功德?經論中說:有「四修定」:一、為了「現法樂」(住)﹔二、為了「勝知見」﹔三、為了「分別慧」﹔四、為了「漏永盡」。為了得到這四種功德,所以行者要修禪定。   

一、為得「現法樂」:現法是現生(不是來生)的。修習禪定的,能得到現生的安樂,這不是一般欲界所有的喜樂。如修得初禪的,能得「離(欲所)生喜樂」﹔修得二禪的,能得「定生喜樂」﹔修得三禪的,能得「離喜妙樂」﹔修得四禪的,能得「捨念清淨」。四禪雖沒有說到樂,而所得的「寂靜樂」,是勝過三禪的。禪jhana心與輕安prasrabodhi相應,能引發身心的安和、調柔、自在。明淨的禪心與輕安相應,為欲界人類所從來沒有的﹔對照於人世間的麤重憔惱,禪定中的「現法樂」,成為修行者的理想之一。不但一般修得禪定的俗人,就是得禪定的聖者,也有時常安住禪定而得「現法樂住」的。從初禪到禪的「現法樂」,不但是心的明淨、輕安,身體也隨定而得輕安,所以經上說:「身輕安、心輕安」。禪是身心相關的,所以佛說四禪,立「禪枝」功德﹔如再向上進修,四無色定是純心理的,所以就不立「禪枝」(也不說是現法樂住)了。四禪的「現法樂」,與身體──生理有關,所以如修行而偏重於禪樂,那就不是多在身體上著力,就是(即使是聖者)不問人間,而在禪定中自得其樂(被一般人指為自了漢)。

二、為得「勝知見」:得勝知見,又可分三類:

一、修光明想alokasamjna:這本是對治惛睡所修的。睡眠是闇昧的,惛睡中每每夢想顛倒﹔睡眠重的,到了起身時刻,還是惛睡不覺。修光明想的,多多修習,在睡眠中,也是一片光明,不失正念,不會亂夢顛倒,也會應時醒覺,起來精勤修行,如「覺寤瑜伽」所說(大正三0‧四一三上──中)。在修定中,如修光明想,能依光明相而見天(神)的形色,與天共會、談論,進而知道天的姓名,苦樂,食,及天的壽命等,如『中阿含』(七三)『天經』(大正一‧五三九中──五四0下),『增支部』「八集」(南傳二一‧二四一──二四六)所說。『中阿含』(七九)『有勝天經』所說,能生光天、淨天、遍淨的,也是由於「意解作光明(天,也是光明的意思)想成就遊」(大正一‧五五0中──五五一下、南傳一一下‧一八三──一九0)。這樣,修光明想成就的,能見天人,生於光天、淨天。

二、修淨想subhasamjna,也就是「淨觀」:為了對治貪著物欲,釋尊教出家弟子修不淨念asubhasmrti,也就是不淨想、不淨觀。觀想尸身的青瘀、膿爛,……枯骨離散﹔如修習成就,開目閉目,到處是青瘀、膿爛,……枯骨離散。貪欲心是降伏了,但不免引起厭世的副作用。「律藏」中一致說到,由於修不淨觀,比丘們紛紛自殺。釋尊這才教比丘們修持息念anapana-smrti,也就是「安般」,「數息觀」。不過,不淨觀有相當的對治作用,所以沒有廢棄,只是從不淨觀而轉化為淨觀。依白骨而觀明淨,如珂如雪,見「白骨流光」,照徹內外。這樣,依不淨而轉為清淨,開展出清淨的觀法,如八解脫astau-vimoksah,八勝處astav-abhibhv-ayatanani,十遍處dasa-krtsna-ayatanani中的清淨色相觀。八解脫的前二解脫,是不淨觀,第三「淨解脫身作證」是淨觀。八勝處的前四勝處,是不淨觀﹔後四勝處──內無色相外觀色青,黃,赤,白,是淨觀。十遍處中的前八遍處──地遍處,水,火,風,青,黃,赤,白遍處,都是淨觀。如地遍處是觀大地的平正淨潔,沒有山陵溪流﹔清淨平坦,一望無際的大地,於定心中現前。水,火,風,也都是清淨的。觀青色如金精山,黃色如瞻婆花,赤色如赤蓮花,白色如白雪,都是清淨光顯的。淨觀是觀外色的清淨,近於清淨的器世間。光明想與淨色的觀想,是勝解作意adhimoksa-manaskara──假想觀,而不是真實觀。是對於定心的增強,煩惱的對治,而不是引向解脫的勝義Paramartha觀慧。如專在色相──有情(佛也在內)與國土作觀,定境中的禪心明淨,色相莊嚴,與禪定的「現法樂」相結合,不但遠離解脫,更可能與見神見鬼的低級信仰合流。

三、發神通:五通pancabhijna是天眼通,天耳通,他心通,宿命通,神境通。修得第四禪的,依方便能引發五通,這是超越常情的知見。如天眼通,能見近處的,也能見非常遼遠地區的事物(因定力的淺深,所見也有近遠不同)﹔能見一般所見的,也能見一般不能見的微細物質﹔能見物體的外表,更能透視而見到物體內部的情況﹔能見前面的,也能見後方的﹔能在光明中見,也能在黑闇中見,這由於一般是依光明想為方便而引發天眼的。天耳通能聞遠處及微弱的聲音﹔他心通能知他人內心的意念﹔宿命通能知自己與他人的宿世事(知未來事,是天眼通,但未來是不定法,所以一般是不能絕對正確的)。神境通有「能到」(往來無礙,一念就到)與「轉變」──大能作小,小能作大,一能作多,多能作一等諸物的轉變。以上所說的光明想,淨觀,五通,都是依禪定而起的「勝知見」,在宗教界,一般人聽來,真是不可思議。但在佛法中,這不是能得解脫道的主體,沒有這些,也一樣的可以得到究竟的解脫。所以,如偏重於求得「勝知見」,那就意味著純正佛法的低落!

    三、為得「分別慧」:修學禪慧的,依佛法說,要從日常生活中去學。如穿衣時知道自己在穿衣,乞食時知道自己在乞食,行路時知道在行路,談話時知道在談話,起善念知道是善念,起不善念知道是不善念,受時知道是受,覺想時知

道是覺想。平時心寧靜明了,那進修禪慧,也就會順利而容易達到了(這所以說「依戒得定」)。人類的知識是外向的,特別是現代,科學進步得非常高﹔生理組織,心理作用,都有深入的了解,但就是不能知道自己。在語默動靜中,做事,研究,歡笑或忿怒中,都不能知道自己。等到意識到自己,可能(說錯、做錯)已經遲了﹔有些連自己說過做過也都忘了。『中部』(一五一)『乞食清淨經』說到:要修入「大人禪」的,應怎樣的觀察思惟,才能知已斷五蓋而入禪﹔才能知五取蘊等而修三十七道品,為明與解脫的證得而精進(南傳一一下‧四二六──四三二、大正二‧五七中)。深入禪定而定心明淨的,出定以後,有定力的餘勢相隨,似乎在定中一樣,這才能語默動靜,往來出入,觸處歷歷分明,不妨說語默動靜都是禪了。這是修定者所要得到的﹔在初學進修中,這就是「守護根門」,「飲食知量」,「覺寤瑜伽」,「正知而住」的「正知而住」了,如『瑜伽論』(大正三0‧四一四上──四一七上)說。

    四、為得「漏永盡」:漏asrava是煩惱,有二漏,三漏,四漏等安立,這裏是一切煩惱的通稱。生死的根源是煩惱,所以只有淨除一切煩惱,才能證無學,得究竟的解脫。定力也能伏斷煩惱,卻不能根除煩惱,「諸漏永盡」,是要

依智慧的。觀一切行無常,無常故苦﹔無常苦故無我我所,無我無我所就是空sunyata。經上說:「空於貪,空於瞋,空於癡」。契空(無相、無願)而淨除一切煩惱,才能得涅槃解脫。無常、無我我所──空慧,要依定而發,所以說:「依定發慧,依慧得解脫」。雖然有的慧解脫阿羅漢prajna-vimukti-arhat,是不得四根本定的,但也要依近分定(或名「未到定」),才能發慧而斷煩惱。所以修定──修心,對轉迷啟悟,從凡入聖來說,是不可缺少的方便。   

四修定中,前二是通於世間的,外道也能修得﹔如佛弟子依慧而得解脫,那前二也是佛弟子修得的方便。不過,如偏重前二行,不免有俗化與神化的可能!四修定行,如『增支部』(南傳一八‧八0──八一),『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』(大正二六‧三九五下),『成實論』(大正三二‧三三五下──三三六上),『瑜伽師地論』(大正三0‧三三九上)等說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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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二頌論及五過失與八斷行,謹節錄《辯中邊論卷中》的一段文以為參考:

「頌曰:

 懈怠忘聖言  及惛沈掉舉

 不作行作行  是五失應知

論曰:

應知此中,惛沈掉舉,合為一失。若為除滅惛沈掉舉不作加行,或已滅除惛沈掉舉復作加行,俱為過失。為除此五,修八斷行。云何安立彼行相耶?

頌曰:

 為斷除懈怠  修欲勤信安

 即所依能依  及所因能果

 為除餘四失  修念智思捨

 記言覺沈掉  伏行滅等流

論曰:

為滅懈怠修四斷行:一、二正、三、四輕。如次應知,即所依等。所依謂所依故;能依謂,依起故。所因謂,是所依生起近因,若受彼便希望故。能果謂,是能依近所生果,精進者得勝定故。為欲對治後四過失,如數修餘四種斷行:一、二正知、三、四。如次應知,即記言等。記言謂念,能不忘境。記聖言故,覺沈掉者,謂即正知。由記言,便能隨覺惛沈掉舉二過失故。伏行謂,由能隨覺沈掉失已,為欲伏除,發起加行。滅等流者,謂彼沈掉既斷滅已,心便住,平等而流。」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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