攝大乘論講記-四 常住相

四 常住相

四、常住為相,謂真如清淨相故,本願所引故,所應作事無竟期故。

第四「常住為相」:這又從三方面說:一、「真如清淨相」,無漏清淨法界,是佛的真體,出纏的如來藏性,真實不異的清淨相,當然是常住的。二、「本願所引」,諸佛如來從初發心,發弘誓願,欲度一切眾生。願從法界起,法界無盡,眾生無盡,願力也無盡,願力所引生的,正法所成的法身也自然是常住的。三、「所應作事無竟期」,如來成佛,唯一大事在度眾生,眾生無盡,所以應作的事業也就沒有盡期。由這三種道理,可知佛的法身是以常住為相。這三者就是約依、約心、約業來說,如果別配三身,隨見差別說,那心與業就是相續常與不斷常。但現在攝末歸本,直從佛陀的無礙法身說,這一切皆是真實常住。

五 不可思議相

五、不可思議為相,謂真如清淨自內證故,無有世間喻能喻故,非諸尋思所行處故。

第五「不可思議為相」:法身不可以心思,不可以語議,所以不可思議。一、佛的自覺證智,於「真如清淨」的法界,「自內」圓「證」,這唯佛與佛乃能洞達,不是有情所能知的。二、真如法身於一切法中最究竟,沒有一法足以與它相齊等,所以「無有世間喻能喻」的。平常拿虛空等比喻,也只能做到意會而已,實在不能親切的表達。三、法身無相,遍一切處,這「非諸」世間的「尋思所行處」,無分別法當然不能以有分別的尋伺去推度。由此,法身以不可思議為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