攝大乘論講記-四 攝論與阿毘達磨大乘經的關係

四 攝論與阿毘達磨大乘經的關係

本論十殊勝的組織形式,不是無著的創說;就是攝大乘的名目,也不是新立的。這如本論的最初說:『阿毘達磨大乘經中……有十相殊勝殊勝語』。又末了說:『阿毘達磨大乘經中攝大乘品,我阿僧伽(即無著)略釋究竟』。這可以看出,《阿毘達磨大乘經》,本有〈攝大乘品〉;此品即有十種殊勝的教說。無著依此品造論,所以名為《攝大乘論》。然從本論的體裁內容看,無著的略釋,決非注疏式的釋論;也不拘泥的限於一經,而廣引《華嚴》、《般若》、《解深密》、《方廣》、《思益梵天所問》等經,《瑜伽》、《大乘莊嚴經》、《辯中邊》、《分別瑜伽》等論。可以說,本論是採取十種殊勝的組織形式,要略的通論大乘法門的宗要。所以,《攝大乘論》所攝的大乘,即是大乘佛法的一切。這樣的解說,決不是說本論與阿毘達磨大乘經的關係不深,與〈攝大乘品〉的名稱無關,是說無著總攝大乘的意趣,是擴張而貫通到一切的。如專從本論與《阿毘達磨大乘經》的關係說,那麼,本論不但在全體組織的形式上,完全依著〈攝大乘品〉的軌則;在各別的論述十殊勝時,也常常引證。如所知依章引用『無始時來界』及『由攝藏諸法』二頌,成立阿賴耶識的體性與名稱。引用『諸法與識藏』一頌,成立阿賴耶識與諸法的互為因果。所知相章,引用『成就四法』一段,成立一切唯識。引用有關三性的『幻等說於生』二頌(據梵文安慧《辯中邊論疏》說),及『法有三分:一、染污分,二、清淨分,三、通二分』一段。又在增上慧學章中,引述重頌『成就四法』的『鬼傍生人天』六頌,成立無分別智。此外沒有明白指出的偈頌,或許也有引用該經的。所以,本論雖是大乘的通論,而《阿毘達磨大乘經》,仍不失為本論宗依的主經。可惜此經沒有傳譯過來,已經佚失,我們只能從本論中想像它的大概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