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佛之道(增註本)-以己度他情

以己度他情,莫殺莫行杖,勿盜勿邪淫,勿作虛誑語,飲酒敗眾德,佛子應受持。

現在說三類戒:五戒,八戒,十善戒,這是五乘共法的戒德。先說五戒。

為什麼要持戒?有些不了解持戒的意義,而只是羨慕持戒的功德而持戒,這雖然是好事,但不是理想的。從佛說《阿含經》,《法句》,到大乘經,都說明,這是「以己度他情」,因而自願克制自己情欲的德行。以自己的心情,推度別人(一切眾生)的心情,經中稱為『自通之法』,也就是儒家的恕道。如經上說:『我欲生,欲不死,欲幸福,欲避苦。如有破此欲生,欲不死,欲幸福,欲避苦之我之生命(此據殺生而說),此為我之所欣愛耶?若為我所不喜愛,則我去破與我同欲生,欲不死,欲幸福,欲避苦之他生命,他亦不欣愛此。不獨如此,凡為自己不愛不快之法,在彼亦為不愛不快之法,然則我如何以己所不愛不快之法而害他』(13)!這就是孔子所說的:『己所不欲,勿施與人』。耶穌也說過:『要別人怎樣待你,你也要怎樣待人』。人與人間的正常道德,不難從這以己度他的意識獲得(但基督教的道德,是從愛神的前提中得來)。自己厭苦求樂,別人與我一樣,那怎可以奪他人的喜樂,增加他人的痛苦?怎可不同情別人的喜樂,不救濟別人的苦痛?佛教『與樂拔苦』的慈悲,也就是這種精神的實踐。所以克制自己的情欲而持戒,不是別的,就是自通之法,本於慈悲而自願持戒的。這真是現(世)樂後亦樂的法行!

五戒,是在家的善男(優婆塞)善女(優婆夷)所應持的戒律,稱為『近事』(優婆的義譯)戒。這雖然是家庭本位的戒德,但戒德的基本原理,徹上徹下,就是菩薩戒,也沒有例外,不過更徹底,更清淨而已。五戒,都是本於『以己度他情』的。一、「莫殺」,是不殺生戒。無論是自己動手,或使他人去殺(同意他人去殺也有罪),斷了眾生命,就是殺生。不過不存心的誤殺,雖要負有責任,但不成重罪。在殺害眾生中,當然是殺人的罪業最重。「莫行杖」,是禁止以刀杖瓦石等傷害眾生;傷害,雖還沒有構成殺罪,但是殺的流類,不過罪輕一些。二、「勿盜」,是不與取戒。無論是國家的,私人的,佛教的,凡有所繫屬的(有主的)一切物資,如不得對方同意,加以竊取,強奪,霸佔,吞沒,就犯了盜戒。依佛法,不能以饑餓,疾病,或者孝養父母,供給妻兒等理由來盜取,盜取的一律成罪。三、「勿邪淫」,是不邪淫戒。如男女同意,得保護人的同意,不違反國法,經當時公認的婚儀而結為夫婦;這種夫婦的正淫,為家庭組成的要素,子孫延續所必要,是正當的,無罪的。反之,在家士女,即使取得對方的同意,而為佛法所不許(如受八關齋戒時),國法所不容,或為親屬保護人所不同意,都屬於邪淫,而為佛教在家信眾所應戒除的。因為這不但傷害對方的自由意志,也是破壞家庭和樂,擾亂社會秩序的惡行。四、「勿作虛誑語」,是不妄語戒。為了自己的利益,親族友朋的利益,或使怨敵受害,而作不盡不實的妄語。不知道的說知道,知道的說不知道;有的說沒有,沒有的說有;是的說不是,不是的說是。因此虛誑的語言,使自己或親屬得益,使別人受害,是犯了嚴重的妄語罪。其他的妄語,有罪而輕一些。

上面四戒,稱為性戒,其本身就是罪惡;無論受戒不受戒,都是犯罪的。不但佛法所不許(不過佛法更徹底),國法也是要制裁的。五、勿「飲酒」,是不飲酒戒。凡是能使人亂性的,就名為酒,絕對飲不得。雖然有些人說,飲酒於健康有益。但從佛法看來,可說一無是處。一、飲酒能亂性,每是不能自制的。醉了,不但誤事,而且平時不能說不能做的惡行,都會做出來。律記載有:一位佛弟子,本來持律謹嚴,為了飲酒醉了,同日犯了殺盜淫妄四重罪。所以說:「敗眾德」。其實,不但佛法中功德,就是世間的家庭幸福,朋友友誼,事業資財,也每因飲酒而破壞了。二、一切罪惡的根源,就是顛倒無知。而飲酒使人陷於迷亂顛倒狀態;飲酒成習,對於正念正知,是大障礙。有些人,因為常在醉鄉,生下兒女來,也精神失常,或者患著嚴重的白癡症。所以,飲酒雖似乎並非罪惡,而實是障礙智慧,敗壞眾德的罪魁。所以不但前四戒,「佛子」也「應」該謹嚴的「受持」不飲酒戒,以護持德行,並進而趣向以慧為本的出世法門。

註解:

[註 3.013]《相應部Saṃyutta.Nikāya》五五「預流相應」(「南傳」卷一六下‧二三六頁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