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之探究-六 無相

六 無相

無相animitta,在解脫道中,有種種名稱,如無相心解脫animitta-cetovimutti,無相心三昧animitta-cetosamādhi,無相解脫animitta-vimokkha,無相三昧animitta-samādhi,無相等至animitta-samāpatti,無相住animitta-vihāra。這些術語的應用,在初期佛教裏,比空śūnya,suñña與無所有ākiṃcanya,ākiñcañña,還要多一些。當然,如以無我我所為空,那說空的經文,還是比無相要多些。無相定,依修行者的用心不同,淺深不一;與成為定論的非想非非想處nevasaññā-nāsāññāyatana,滅盡定nirodha-samāpatti,無想定asañña-samāpatti,都有關係,所以內容比較複雜。『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』卷一〇四(大正二七‧五四一中)說:

「謂無相聲,說多種義:或於空三摩地說無相聲,如是或於見道,或於不動心解脫,或於非想非非想處,或即於無相三摩地說無相聲」。

『婆沙論』以為:「無相」這一名稱,有五種不同的意義,然從經文來說,也許還不止於所說的五義呢!

「無相心三昧」,「是智果智功德」。說明這一問題的,『雜阿含經』(「弟子記說」)中,共有四經(依『大正藏』編號,為五五六──五五九,其實應分為六經),都是與阿難Ānanda有關的。有一位比丘,修得了無相心三昧,卻不知道是何果何功德。他於是「隨逐尊者阿難,脫有餘人問此義者,因而得聞。彼比丘即隨尊者阿難,經六年中,無有餘人問此義者」,終於自己提出來請問(1)。六年中沒有人問,可見無相心三昧,起初是很少有人論到的。『雜阿含經』中說到:無相心三昧,佛為眾比丘尼說;比丘尼們又問阿難,阿難為比丘尼們說。這一說明,主要為了:「大師及弟子,同句,同味,同義」(2);只是為了以如來曾經說過,來肯定無相心三昧在佛法中的地位。巴利藏『增支部』「九集」三七經,也說到是智果智功德,實為『雜阿含經』五五七、五五九──二經的結合(3)。總之,無相心三昧,是經佛弟子的修得而傳出,日漸光大起來的。

無相心三昧,依質多羅Citra長者所說,是「一切相不念(作意)」而修成的三昧(4)。作意manasikāra,或譯思惟,念,憶念。不作意一切相的無相心三昧,是有淺深的。究竟的無相,如『雜阿含經』(「祇夜」)卷四五(大正二‧三三一中)說:

「修習於無相,滅除憍慢使,得慢無間等,究竟於苦邊」。

偈頌是阿難為婆耆舍Vaṅgīsa說的,『相應部』同(5)。『瑜伽論』解說為:「由此斷故,說名無學」(6)。智果智功德的無相心三昧,『毘婆沙論』以為是空三摩地的別名(7)。『瑜伽師地論』對無相心三摩地的解說,如卷一二(大正三〇‧三三七中)說:

「云何無相心三摩地?謂即於彼諸取蘊滅,思惟寂靜,心住一緣。如經言:無相心三摩地不低不昂。……又二因緣入無相定:一、不思惟一切相故;二、正思惟無相界故。由不思惟一切相故,於彼諸相不厭不壞,唯不加行作意思惟,故名不低。於無相界正思惟故,於彼無相不堅執著,故名不昂」。

不低不昂的無相心三昧,正是經中所說,不勇不沒的,智果智功德的三昧。『瑜伽論』所說,與『毘婆沙論』說,是空三摩地異名,所見不同。

依經文所說,無相心三昧,或在無量心解脫以下說,那是「出離一切相」,心「不為隨相識所纏縛」的(8)。或依四禪說無相心三昧,如不再進求,與眾人往來雜處,戲笑調弄,那是會退落,可能還俗的(9)。所以,三昧通於有漏;智果智功德的無相心三昧,也就是無相心解脫,唯是無漏的(初果到四果)。

定,有有想與無想的二類,如『雜阿含經』卷二一(大正二‧一四六下)說:

「尊者阿難語迦摩比丘言:若比丘,離欲惡不善法,有覺有觀,離生喜樂,初禪具足住;如是……無所有入處具足住:如是有想比丘有法而不覺知。……比丘一切想不憶念,無想心三昧身作證具足住,是名比丘無想於有法而不覺知」。

無所有處ākiñcaññāyatana以下,是初禪到無所有處定,是有想而不覺知;無想心定是無想而不覺知。『增支部』與此相當的,也說無所有處以下,是有想而不覺知;接著說不踊不沒(即「不低不昂」)的三昧(10)。這可見無所有處以上,就是無想的無相心三昧。『增支部』的『靜慮經』,先總標說:「依止初靜慮得諸漏盡,依止非想非非想處得諸漏盡」,然後分別的廣說。但在分別廣說中,從初靜慮說到無所有處定,「如是有想等至」。這是說,無所有處定以下,是有想定,與『雜阿含經』所說相同。以下經文,沒有說依止非想非非想處得漏盡,只說非想非非想處與想受滅等至saññavedayita-nirodha-samāpatti善巧(11);非想非非想處與想受滅定,不正是無想定而與無相心三昧相當嗎?

無相心三昧而被解說為非想非非想處的,如『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』卷一〇五(大正二七‧五四二上)說:

「於非想非非想處說無相聲者,如說:我多起加行,多用功力,得無相心定,不應於中欣樂染著。此說不起有頂味定,唯起淨定。問:何故非想非非想處名無相耶?答:彼無明了想相,亦無無想相,但有昧鈍不明了想微細現行,如疑而轉,故名無相」。

經說無相定,而被解說為非想非非想處定的,是『中阿含經』的『淨不動道經』。經上說:欲想,色想,不動想,無所有處想,「彼一切想是無常法,是苦,是滅,彼於爾時而得無想。彼如是行,如是學,如是修習而廣布,便於此得心淨。……或於此得入無想,或以慧為解」。得此無想定的,如有所受(取)──樂、著、住,那就受(非)有想無想處的果報(12)。無相心定而有所樂著,所以是無想而又有不明了的細想現行,因而名為非想非非想處定。如心無取著,那就是無相心解脫了。

想受滅定,或名滅(盡)定,或名增上想滅智定abhisaññanirodha-sampajāna-samāpatti。與無相心三昧相當的,如『相應部』「目犍連相應」:從初禪說到四禪,從空無邊處到非想非非想處;在八定以上,說無相心定(13)。而「舍利弗相應」,也從初禪說到非想非非想處定,然後說想受滅定(14)。可見無相心三昧、與想受滅定的地位相當。還有,佛入涅槃那一年,在毘舍離Vesālī患病,是入無相三昧而康復的,如『長阿含經』(二)『遊行經』(大正一‧一五中)說:

「吾己老矣,年且八十。……自力精進,忍此(病)苦痛,不念一切想,入無想定時,我身安隱,無有惱患」。

『雜事』也這樣說:「以無相三昧,觀察其身痛惱令息」。『長部』『大般涅槃經』卻說:「阿難!如來一切相不憶念,入一切受滅相心三昧住時,如來身體康復」(15)。『長部』說一切相不憶念,又說「入一切受滅相心三昧」,顯然是無相心三昧而又有想受滅的意義。想受滅定是從無相心定中分化出來的,當然久已為佛教界所公認,然於非想非非想處以上,立滅盡定的,如『中部』(二五)『撒餌經』,(二六)『聖求經』,(三〇)『心材喻小經』,(三一)『牛角喻小經』,(六六)『鶉喻經』,(一一三)『善士經』,而在『中阿含經』中,僅與『撒餌經』相當的(一七八)『獵師經』,在非想非非想處以上,立「想知滅」,其餘都沒有,可見部派間所誦的經教,想受滅定還在不確定狀態中。滅盡定與無想──無相心定,『中阿含經』辨別二定的入定與出定的差別(16),而『中部』卻沒有。想受滅定,在佛教界是多有諍論的。如烏陀夷Udāyin反對舍利弗Śāriputra所說的:「若於現法不得究竟智,身壞命終,過摶食天,生餘意生天中,於彼出入想知滅定,必有此處」(17)。在部派中,或說想受滅定是有為的;或說是無為的;或說是非有為非無為的。或說想受滅者是無想有情;或說非無想有情;或說世間想受滅是無想有情,出世想受滅是聖者。大乘經以為:菩薩如悲願不足而入滅定,是會證小果的;如悲願具足,那就是證入如如法性的深定了。這樣的異說紛紜,足以說明,與無相心定有關的滅盡定,在佛教界是非常暗昧的。

依無相心三昧,演化出非想非非想處定(及報處),滅盡定以外,還有無想有情asaññasatta、無想定。無相心三昧不作意一切相,也就是不起一切想。『長部』『大緣經』立七識住與二處,二處是無想有情處與非想非非想處(18)。無想定與滅盡定相似,所以從起定時的差異,而加以分別(19)。七識住與二處,綜合起來,名為九有情居(20)。依『長部』『波梨經』說:傳說中的世界起源說,其中「無因論」者,是從無想有情死沒而來生的,所以說無因而有(21)。無想定與無想有情,可能外道有類似無想的修驗與傳說,佛法為了要給以應有的解說,才從無相定、滅盡定中分出,位居四禪廣果天上。這是成立要遲一些。

『雜阿含經』(修多羅)卷一〇(大正二‧七二上──中)說:

「比丘!貪想、恚想、害想,貪覺、恚覺、害覺,及無量種種不善,云何究竟滅盡?於四念處繫心,住無相三昧,修習多修習,惡不善法從是而滅,無餘永盡」。「多聞聖弟子作是思惟:世間頗有一法可取而無罪過者?思惟已,都不見一法可取而無罪過者。……作是知已,於諸世間則無所取;無所取者,自覺涅槃」。

『相應部』「蘊相應」所說的,大致相同(22)。依經說:依三種想而有三種不善覺(覺,新譯尋思),引起種種的不善法,多修習無相三昧,能永滅無餘。無相三昧是依四念處而修的。四念處是:觀身不淨,觀受是苦,觀心無常,觀法無我,是解脫的一乘道。依此而修無相三昧,不取一切相,不取法有,也不取法無,真能修到無所取著,就能自證涅槃了。經中常說:依四念處,修七覺支而得解脫。每一覺支的修習,都是「依遠離,依離欲,依滅,向於捨(捨即不著一切)」的。不取著一切相的無相三昧,可說就是「依滅,向於捨」的修習。

不取著一切法的三昧,與佛化詵陀迦旃延Sandha-kātyāyana-gotra的未調馬──強梁禪khaluṅka-jhāna,應有一定程度的關係,如『雜阿含經』(「如來記說」)卷三三(大正二‧二三六上──中)說:

「如是詵陀!比丘如是(不念五蓋,住於出離如實知)禪者,不依地修禪,不依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、無所有、非想非非想而修禪;不依此世,不依他世,非日(非)月,非見、聞、覺、識,非得、非求,非隨覺、非隨觀而修禪。詵陀!比丘如是修禪者,諸天主、伊溼波羅、波闍波提,恭敬合掌,稽首作禮而說偈言:南無大士夫,南無士之上!以我不能知,依何而禪定」?

「佛告跋迦利:比丘於地想能伏地想,於水、火、風,……若覺、若觀,悉伏彼想、跋迦利!比丘如是禪者,不依地、水、火、風,乃至不依覺、觀而修禪」。

於地等能伏地等想,不依地等一切而修的,是無相禪。『別譯雜阿含經』引申為:「皆悉虛偽,無有實法,但以假號因緣和合有種種名,觀斯空寂,不見有法及以非法」(23)。「不見有法及以非法」,與佛『教迦旃延經』的不起有見、無見相合;也與離有見、無見,不見一法可取而無罪過說相合(24)。無所依而修禪,見於『增支部』「十一集」(25)已衍化為類似的十經。各部派所誦的經文,有不少出入,大抵合於自宗的教義(26)。然從『雜阿含經』與『增支部』相同的來說,這是不依一切想而修的無相禪。

『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』卷四〇(大正二七‧二〇九中)說:

「大目乾連!底沙梵天不說第六無相住者耶?……若有苾芻,於一切相不復思惟,證無相心三摩地具足住,是名第六無相住者」。

論中廣引經文(應是有部的『增壹阿含經』):底沙Tissa梵天對大目乾連Mahāmoggallāna說:部分的梵眾天,能夠知道誰是俱解脫,……誰是信勝解。目乾連告訴了如來,如來以為:「一切聖者,總有七人」。底沙梵天從俱解脫說到了信勝解,只說了五人,沒有說第六無相住者。無相住者是證得無相心三摩地具足住的,這是梵天所不能知道的;這與諸天主不知真實禪是依何而禪定一樣。佛所說的第六無相住者,『大毘婆沙論』解說為:「一切聖者,總有七人」,底沙已說了五人,所以無相住者,就是隨法行與隨信行人。隨法行與隨信行,是見道位。見道位有十五心,是速疾道,是微細道,不可安立施設,所以隨法行與隨信行,綜合名為無相住者(27)。『毘婆沙論』所引經文,見於『增支部』,但略有不同。底沙梵天說了六人──俱解脫……隨法行,沒有說第七無相住補特伽羅sattama-animitta-vihārin-puggala(28),那末第七無相住人,是專指隨信行人了。為什麼隨信行人,特別名為無相住人呢?

關於經說的第六無相住人,『大毘婆沙論』說到:「有於彼經不了其義,便執緣滅諦入正性離生,見道名為無相住故,唯滅諦中無諸相故」(29)。這是法藏部Dhammaguttika的見解,如『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』卷一八五(大正二七‧九二七下)說:

「有說:唯無相三摩地,能入正性離生,如達摩毱多部說。彼說以無相三摩地,於涅槃起寂靜作意,入正性離生」。

入正性離生samyaktva-niyāma,就是見道。依經典明文,隨信行人等所以被名為無相住者,是由於「於一切相不復思惟,於無相心三摩地具足住」,而不是『大毘婆沙論』所說那樣的。見四諦得道,見滅諦得道,是部派佛教的二大系。依第六名無相住者來說,在聖道的修行中,知苦、斷集而證滅諦,名為聖者,也許見滅得道說更合於經義呢!

無相心三昧,是有淺深的:淺的還可能會退墮;深的是見滅得道,成為聖者;最究竟的,當然是一切煩惱空,阿羅漢的不動心解脫了。

註解:

[註 6.001]『雜阿含經』卷二〇(大正二‧一四六中)。

[註 6.002]『雜阿含經』卷二〇(大正二‧一四六上)。

[註 6.003]『增支部』「九集」(南傳二二上‧一二五──一二六)。

[註 6.004]『雜阿含經』卷二一(大正二‧一四九下)。『相應部』(四一)「質多相應」(南傳一五‧四五一)。

[註 6.005]『相應部』(八)「婆耆沙長老相應」(南傳一二‧三二五)。

[註 6.006]『瑜伽師地論』卷一七(大正三〇‧三七二中──下)。

[註 6.007]『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』卷一〇四(大正二七‧五四一中──下)。

[註 6.008]『增支部』「六集」(南傳二〇‧二〇──二一)。『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』卷一五(大正二六‧四三一上)。

[註 6.009]『增支部』「六集」(南傳二〇‧一五六──一五七)。『中阿含經』(八二)『支離彌梨經』(大正一‧五五九上)。

[註 6.010]『增支部』「九集」(南傳二二上‧一二七)。

[註 6.011]『增支部』「九集」(南傳二二上‧一一二──一二四)。

[註 6.012]『中阿含經』(七五)『淨不動道經』(大正一‧五四三上)。『中部』(一〇六)『不動利益經』,「無想」作「非想非非想處」。

[註 6.013]『相應部』(四〇)「目犍連相應」(南傳一五‧四〇五──四一四)。

[註 6.014]『相應部』(二八)「舍利弗相應」(南傳一四‧三八〇──三八五)。

[註 6.015]『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』卷三六(大正二四‧三八七中)。『長部』(一六)『大般涅槃經』(南傳七‧六八)。

[註 6.016]『中阿含經』(二一〇)『法樂比丘尼經』(大正一‧七八九上)。又(二一一)『大拘絺羅經』(大正一‧七九一下──七九二上)。

[註 6.017]『中阿含經』(二二)『成就戒經』(大正一‧四四九下)。『增支部』「五集」(南傳一九‧二六八──二六九)。

[註 6.018]『長部』(一五)『大緣經』(南傳七‧二二──二四)。『長阿含經』(一三)『大緣方便經』(大正一‧六二中)。『中阿含經』(九七)『大因經』(大正一‧五八二上)。

[註 6.019]『中阿含經』(二一〇)『法樂比丘尼經』(大正一‧七八九上)。又(二一一)『大拘絺羅經』(大正一‧七九二上)。

[註 6.020]『長部』(三三)『等誦經』(南傳八‧三四三──三四四)。『長阿含經』(九)『眾集經』(大正一‧五二中──下)。『增支部』「九集」(南傳二二上‧七七──七八)。『增壹阿含經』「九眾生居品」(大正二‧七六四下──七六五上)。

[註 6.021]『長部』(二四)『波梨經』(南傳八‧四三)。『長阿含經』(一五)『阿㝹夷經』(大正一‧六九下)。

[註 6.022]『相應部』(二二)「蘊相應」(南傳一四‧一五〇)。

[註 6.023]『別譯雜阿含經』卷八(大正二‧四三一上)。

[註 6.024]『雜阿含經』卷一二(大正二‧八五下)。又卷一〇(大正二‧七二中)。

[註 6.025]『增支部』「十一集」(南傳二二下‧二九一)。

[註 6.026]拙作『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』(二七八──二八四)。

[註 6.027]『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』卷四〇(大正二七‧二〇九下)。又卷一〇五(大正二七‧五四一下)。

[註 6.028]『增支部』「七集」(南傳二〇‧三二六──三二八)。

[註 6.029]『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』卷四〇(大正二七‧二〇九中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