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佛法研究佛法-三 欲與離欲

三 欲與離欲

上來所說,是偏於欲界的,尤其是偏於物欲的,還不曾總攝一切。現在來論究這些物欲:飲食、男女、房舍、田園,這些真的是欲嗎?如這些是欲,那麼離欲的,就不應該見色聞聲,不應該穿衣吃飯了!如果不是的,那經論中為什麼要稱之為欲?這些,佛確是稱之為欲的,尤其是男女的淫欲。然「諸欲自性,略有二種,一者事欲,二者煩惱欲」。上面所說的是事欲,是依此而起欲的,是欲所耽著希求的,是「欲具」而假名為欲,不是真欲。真正的欲,是「欲貪、欲愛、欲藏(阿賴耶)、欲護、欲著」──喜樂耽著貪染相應欲。所以說:「世諸妙境非真欲,真欲謂人分別貪」。又說:「欲,我知汝本,意以思想生;我不思想汝,則汝而不有」。煩惱欲,才是真正的欲體;離煩惱欲才是究竟的離欲。

對於染欲,可以這樣說:人天乘是節欲的,小乘是離欲的,大乘是化欲的。其實,小乘以離煩惱欲為本,而相當重視外界的事欲;大乘是特重於離煩惱欲的。以智慧而做到究竟離欲,在原則上,大小乘並無差別。

說到佛法對欲的態度,應先說到印度當時的情況。一分是在家的樂行人,是縱欲的。一分是(外道)出家的苦行人,是禁欲的。苦行者,不但絕男女欲,而且對飲食(有的日食一麻一麥,服水吸氣),衣服(有的索性裸體),住處(有的臥在荊棘上),都以最刻苦的生活來磨鍊自己。釋尊出世時,苦行正風行於恆河兩岸,受到民眾的尊敬。佛的根本立場,是宣告遠離「苦行」與「樂行」的二邊,而遵行中道的態度。這就是確認事欲的不可縱,也無法脫離,而惟有以智化情,而離煩惱欲。在對於外物的態度上,出家的比丘生活,適應當時的出家制,「少欲知足」,多少引用苦行的一分長處,但決與苦行外道不同。除了男女淫欲,佛說「是障道法」,絕無通融而外,遠離資具欲,但衣食住處,都不過分的菲薄。遠離眷屬欲,也不妨大眾和合而住。佛與一般比丘,就是這樣的。不過,出家弟子中,有自以為獨覺種性的,遵行刻苦的頭陀生活。更有自以為是佛的提婆達多(末了叛教),宣稱「五法是道」,採取絕端的苦行生涯。

聲聞佛教,雖不以苦行為道(有的以四聖種為道,而立四十一道品,但不為一般所公認),著重於出離「煩惱欲」,但對於「事欲」,確是相當重視的。出家的特色,便是遠離男女、眷屬、資財的事欲,過著「少欲知足」的恬淡生活。就是在家佛弟子,對憍奢的欲行,也不會贊同的。艷麗的色相,美妙的音樂,醉人的芳香等五欲,誘惑力極強。就是豐富的利養(生活資具),崇高的名聞,也每使人蕩情失志,沈沒於欲海之中。

關於這些欲事,不能不贊同一分古德的見解。因為這些五欲──男女、飲食、名譽等,雖不是真欲,但對於人類的根識(感官經驗),卻有一種客觀的相對的清淨性(美),能引發相對的(不永久、不徹底)喜樂,使一般人不自主的為他而迷醉。對於這些,根本的對策,當然是遠離煩惱欲,「定動慧拔」,不受他的誘惑。然在沒有離煩惱欲以前,對於這些事欲,不能不提高警覺,嚴加防範,以減輕、抑低煩惱欲的衝動;佛法的戒學,便是著重於此的。例如匪患,根治的方法,當然是思想感化,生活安定。但在生活艱困,思想混亂時期,鎮壓、圍堵等,都不能說是無用的。否則,泛濫橫決,弄到國破家亡,又從那裡去作思想感化,安定生活的工作。所以,佛法對於五欲──利養、名聞等,所取少欲知足(這其實是沒有標準的,依人的欲愛而定)的態度,目的在此,並非為了苦行而苦行,或者認為非受苦不可。

種種事欲中,對於衣食住等資財,出家是完全放棄了。出家後的理想生活,是隨緣乞化,一身以外無長物(「長物」,是規定以外的多餘物資)。但屬於佛教公有的,公開於大眾前的「淨施」物,出家人也容許保有。出家時,遠離了父母眷屬,但在出家僧團中,同參道友,親教近住,還是和合得如一大家庭。對於眷屬、資財的出家生活,在家眾是做不到的,而在家眾也能同樣的離煩惱欲。

不過,男女和合欲事,出家是絕對不許的。雖然,淫欲並非生死根本,色界以上,地獄以內,都沒有淫欲事,而照樣的還在生死海中。但由於欲界諸欲中,淫欲力是最強的,縛人最深的。經中喻如繩索,從破皮、穿肉而一直到斷髓。非法的邪淫,固然是糾紛,苦痛的根源;就是夫婦正淫,也是纏綿牽繫,欲染深徹骨髓。為了家庭,為了經濟,每不能不牽就事實,而使自己的信念、德行、學業,受到慘重的毀滅。「淫欲是障道法」,不問你反對也好,懷疑批評也好,佛是這樣絕對的宣說(四無畏之一)。那麼在家佛弟子,怎麼也一樣的可以遠離煩惱欲呢?要知道,繫縛生死的根源是愛(不單是淫欲),而出離煩惱,解脫的主力是智慧。在家佛弟子,一期的精勤修持,暫離淫欲,可能達到見道悟入的地位。見道,只是斷除見行的煩惱,徹了法性;不再會犯重戒,如非法行淫等。而淫欲是愛行煩惱,見道的也還不能斷,所以初二果的在家聖者,淫欲還是可以現行的。以此徹悟法性的智慧,數數修習,以智化情,斷盡了欲界修惑,證不還果,才不會再以染污心行淫。不過生理關係,到究竟離一切欲的阿羅漢,還可能有「不淨」呢!

聲聞佛教,與大乘一樣的著重於出離煩惱欲,而不是專在事欲上節制、斷絕。所以,有比丘為了淫欲太強,自己將淫具割去了。佛嚴厲的呵責他:應該斷的(煩惱)不斷,不應該斷的倒斷了。我曾逢到自割淫具的出家人,受到許多人尊敬,其實是要不得。黃門與不男不女的,雖不能舉行欲事,而由於性生理的變態,性欲卻特別強,離欲是沒有可能的。佛制黃門等不許出家,原因就在此。又如離眷屬的「獨住」,有初學比丘,想到靜處去專修,佛勸他不要去,他還是去了。可是不久他又回來,原來內心的煩惱,動得厲害,環境的安靜,並無用處。這都可以看出,離欲決不是專在事欲上著力。又如釋尊在世,與比丘過著同樣的生活。他住樹下,也住高樓大廈;吃馬麥,也吃百味丸;穿糞掃衣,也穿價值巨萬的金鏤衣;獨處,也與千百比丘俱在一處。然而人人讚佛少欲知足,因為佛是究竟離欲的,一切隨緣而住,都是離欲的生活。所以離欲,並非離去資具或眷屬,雖然這些曾被稱為事欲(事實也是不能完全離去的)。以佛教通用的術語說,問題在「心能轉物,不為物轉」。從前,外道以目不見色,耳不聞聲為離欲(重定的,以事欲為欲的),佛要批評他。離了煩惱欲,境相還是照樣的境相,具有惑人的力量,而再不能擾動澄靜的慧心,不會再因之而起欲愛了,這就是離欲。

從上面的敘述中,可以看出佛法的重心,在乎以智化情而離煩惱欲。對於事欲,資具、眷屬,與男女欲,處理得並不相同。這當然是:聲聞佛教相當的重視事欲,而淫欲的染著力又最強的緣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