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乘起信論講記-二 六粗相

二 六粗相

以有境界緣故,復生六種相。云何為六?一者智相,依於境界,心起分別,愛與不愛故。

上說的三細,與不覺是相應不相離的;雖說有次第,而實同時存在的。這如初醒朦朧的心,雖有心境而渾然不明晰;若醒時,境能引心,心緣於境,心境即分明。所以地論師說:事識──粗心,可分為六識,隨境得名,而妄識(真識)──細心,是不能以根境分別,但總名為一。今說六粗相,即到達心境明顯的境界。前二種,雖屬於粗相,但也還是微細而難知的。不論是易知,難知,六粗都是有心有境,依心境相待的關係說。著重於「有境界」為「緣」,與上依不覺而有不同。

以有境界為緣所「生」的「六種」粗「相」中,「一者」,是「智相」:智相,等於十二緣起中的觸。境界,是名色,六處;依此為緣起觸;觸是心境相涉時所起的識觸。所以,智相不是智慧,而是「依於境界」為緣,「心起分別」的分別智。由於心分別境,因而有「愛與不愛」。智相的愛與不愛,在十二緣起中,名可意不可意觸。心境相觸,不但有認識作用,也有情意作用。所觸的境,適合自己情意的,起可意觸;不合自己情意的,起不可意觸。此愛與不愛,不是嚴重的煩惱,而是心因境起的一種反應;在分別心上,現起的可意不可意而已。不過,從此發展下去,自然就會引生貪瞋癡等的煩惱的。在佛典中,智不一定是好的:如《大智度論》裡的『心想智力』,就是虛妄的想分別心。又如《勝鬘經》中,於如來藏外,說有六識及『心法智』;心法智與前六識,都是虛妄分別的。心法智,依唯識家說,等於末那識;依地論家說,是妄識。本論的智相,也許另有根據。但此處,實是虛妄心中,(與想相應的)可意不可意觸,不可作智慧解。

二者相續相,依於智故,生其苦樂,覺心起念,相應不斷故。

「二者」,是「相續相」:相續,即是次第相續不斷。它是「依於智」相而有的。由於對境起心而有愛與不愛,有分別智生,這才「生」起「苦樂」的感受了。以十二緣起說,這是觸緣受。感受的苦樂,源於愛不愛而來:合於己意而喜愛的,起樂受;不合己意而不喜愛的,起苦受。本論不說第三者的非苦非樂的捨受。以學派說:自有部傳統一直到唯識家,都立有第三者的。如說心性,有善、惡、無記的三性;說感受,有苦、樂、捨的三受。本論不然:明善惡,但論覺與不覺;覺是善,不覺是不善,沒有非善非惡的無記法。明感受,不是苦,就是樂,沒有非苦非樂的第三者。這種思想,是從大眾部來。大眾系不立無記,非善即惡。無記,不過是善惡的不明顯,其實還是善的歸於善的,惡的歸於惡的;無有中容性的無記性。苦樂也如此,合乎己意的是樂,不合己意的是苦。一般所說的非苦非樂,實是微細的苦樂,不出苦樂以外。這是一邊倒的,不容許有第三者的。「覺心起念」的覺,不是覺與不覺的覺。古譯每譯受為覺,所以這裡的覺,應作受講。依智緣境而生起苦樂的感受時,就生起心所法(「念」),而與心識相應。眾生感受生死,永久在果報中。生死的果報,不出人天等五趣。人、天的果報體是樂的;三途的異熟總報體是苦的。其他的異熟生,大抵是苦中帶樂,樂中帶苦的。由此,在生死中,不是受苦,即是受樂。苦與樂,或有變化,而受是永久「相應不斷」的。智相與相續相,以粗細分別,是粗中的微細相。沒有心則已,有心即有境相;有心有境,即有可意不可意觸及苦受樂受。凡此都屬於微細心識的活動,而著重於緣起支的感受苦報。若與三細相合說,本論應有兩層的惑業苦:一層是細的,如由無明業相而有能見相、所現境,依此而起分別及苦樂果:是為大乘所斷的微細變易生死,而為小乘所不能斷的。一層是粗的,如由依於執取境界而起業受苦,是為小乘所共斷的分段生死,而為凡夫所不斷的。二乘所不斷的變易生死,決非在斷了分段生死以外,又來了一個生死;而實就是心識中的微細難知的惑業苦相。緣起論者,或說前生後生的二世因果,或說過現未來的三世因果;本論約麤細分別,而說有二層因果。約時間說,可通於一世、二世、三世說。

三者執取相,依於相續,緣念境界,住持苦樂,心起著故。

「三者」,是「執取相」,是對於六識所緣的境界,妄想執取。以十二緣起說,是受緣愛。愛是染著;取是執取,愛取但是程度的差異,並無實質的不同。對境染著,是愛相;進而追求,是取相,合而言之,是愛著執取。愛是要求把握境界,取是要求獵得那境界。這是「依於」苦樂不斷的「相續」心而來。依於相續心,「緣念境界」。這是說:心心所於境界中,相續的緣慮繫念。對於或苦或樂的覺受,相續不斷的住持它,所以說:「住持苦樂」。住持,有安定義,即在時間上可以延續下去的。或是任持意,對於苦樂的感受,生起堅固的執著。不了解它的虛幻性,而不斷的顧戀過去,欣求未來,耽著現在。所以,執取相是「心」在苦樂受中「起著」。以為有實在的苦受,即心著於苦,生起瞋恨,積極的要求遠離它。以為有實在的樂受,即戀著於樂,懇切的希求永久保持。或者,苦未來而要求它不來,來了又設法使它離去;樂未來希望它能來,來了又想不再離去。眾生的心,始終著於苦樂的感受而不斷。緣起支中(特別是四諦中),著重於苦樂,這是現實所親切感受的。出離解脫,要從厭苦出發;分別四諦,從知苦出發。所以,苦樂在人生的感受中,是充滿了內容而又最現實的。因此,佛所說的緣起論,不以知識為主,知識是抽象的。

四者計名字相,依於妄執,分別假名言相故。

「四者」,是「計名字相」,這是前六識,特別是第六意識的事。意識的認識境界時,對各各不同的境界,起各各不同的名字相,以為這是什麼,那是什麼。不特於外境起名字相,內心所有的對象──概念,也是名字相。一般不了名假安立,於是就計執為實有這個、那個。由此妄執,執假為實。不問事實內容,「依於妄執」去「分別假名言相」的計名字相,在有情界中,唯人天有,其他的動物是沒有的,僅有不明顯的。計名字相,於緣起中,是取。經說取有四種,而最根本的,為我語取。我是假名,而眾生卻依此假名,妄執有實在的自我。由此根本的我語取,於是起見取、欲取、戒禁取。此三、四的二相,都是第六意識的妄執。

五者起業相,依於名字,尋名取著,造種種業故。

「五者」,是「起業相」:由於不了苦樂的虛幻,「依於」妄執的「名字」相,「尋名」執實而起計「取著」,於是「造」作「種種」的「業」。上二相,從不了解而執假為實,重在認識的錯誤;起業相,不但不知假名無實,反而去追求,去執著,由於追求不捨,而造成種種的善惡業。此起業相,十二緣起中,即是有;有即業力。所以,三有實由愛取而來的;沒有愛取,也就沒有有──業及果報。

六者業繫苦相,以依業受果,不自在故。

「六者」,是「業繫苦相」:繫是繫縛,苦是苦果,總指三界繫的生死苦報。以十二緣起說這是有緣生,生緣老死。因為,「依業受果」,果是「不自在」的;不自在,所以名為業繫苦相。如上所說,可知從根本不覺而生起的三細、六粗,都順於十二緣起支的次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