攝大乘論講記-第四章 入所知相

第四章 入所知相

第一節 長行

第一項 能入觀體

如是已說所知相,入所知相云何應見?多聞熏習所依,非阿賴耶識所攝,如阿賴耶識成種子;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義而生似所取事有見意言。

本章主要在說明唯識現觀的證入。「入」是悟入的意思;「所知相」,就是上面說的一切法的三性。合起來講:就是以現觀悟入一切法唯識──從次第悟入三性到悟入平等法界。真正悟入法性的現觀,是出世正見。出世正見,要先由如理作意的加行智──唯識觀引生,所以現在先明能入的唯識觀。唯識觀的觀體,從「多聞熏習所依」而來,可以說,多聞熏習是正觀的因緣。多聞大乘法教熏成的聞熏習,叫多聞熏習。熏習所依,可以作兩種解釋:一、熏習的所依,《瑜伽論》說是六處相續,本論說是寄在異熟識中。二、所依就是熏習,熏習為淨法的所依。多聞熏習在有漏位中,雖然寄於異熟識中,融合似一,但實屬於法身,「非阿賴耶識所攝」,因它是賴耶的對治種子性。這聞熏習,「如阿賴耶識」攝持雜染的熏習,為雜染的所依種,它也這樣的「成」為清淨的所依「種子」,能生唯識的觀慧。這觀慧,是「如理作意所攝」的意言性。意言就是意識,它以名言分別為自性,以名言分別的作用,而成為認識,所以叫意言。在意言生起時,「似法似義而生似所取事」,就是現起意言的相識。法是所聽聞的大乘教法;義是大乘教法中所詮的義理。這法與義,都是意識觀想中所似現的所觀影像相,所以叫似法,似義,似所取事,這是能觀意識的相識。另一方面,「有」能認識能觀察的「見」,就是見識。總這能見所見的兩方面,就是如理作意所攝的現觀的自體──「意言」。意言下,真諦譯有『分別』二字。

本文的前三句是說「多聞熏習」,後一句是說「如理作意」。雖可看為能生正見的二因二緣,但不應這樣分為二事,論意是指出多聞熏習所生的如理作意,為能入的觀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