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乘廣五蘊論講記-(九)有緣慮、無緣慮

(九)有緣慮、無緣慮

幾有緣?謂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法性。幾無緣?謂餘十及法界少分。

這個有緣、無緣的「緣」,與我們普通講的我和你有緣,兩個人很有緣的「緣」不同。這個緣是「緣慮」的緣,單單一個「緣」字,容易誤解,加個「慮」字,緣慮。心能夠去了別境界,能夠去緣慮境界的,叫做「有緣」;不能夠去緣境界的,就叫做「無緣」。

「七心界」,這個當然是有緣慮的,是能緣法。法界當中的少分,就是心相應法,所以是「心所法性」。叫「法界少分」,是法界當中的一部分,就是屬於心所法的這一部分,遍行、別境、善、煩惱、不定這許多,這都是有緣慮的法。其他的,都是沒有緣慮的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這五根,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這五塵,法界當中的一部分,像無為法、不相應行,這種都是沒有緣慮的。

佛法裡面這些地方分得很細,比方我們眼睛看到的東西,我們總說我眼睛能夠看到,好像我眼睛能夠知道一樣。佛法裡講的,不是這樣。眼睛是取這個境界,好像照相機一樣,啪!照出相來,取這個境界。能知道的,那是眼識,不是眼根。眼根只會取境界,不會緣境界。比方眼根,好像照相機,啪一下,照下來。照出相片來,人再看看,這是什麼,就知道了,這裡面還有認識。我們眼睛裡面的瞳仁一看,就把外面的影像照到裡面去,這就是它取到這個境界,拿現在的話講,這是一種生理作用。等到知道是什麼,那是一種心理的活動、心理作用,是與眼識相應的心所法。我們平常講我眼睛看到、耳朵聽到,好像眼睛、耳朵就會知道,其實,眼睛、耳朵、鼻子不會的。什麼道理呢?因為如果心注意到另一邊的事情上,即便眼睛睜得大大的,眼睛是看了這個,但是不會知道,因為心不在,心注意到另一邊去了。可見眼睛不會知道的,眼睛只會取這個相,眼識才會知道。所以,這叫「有緣」;其他十個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,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,及法界的少分,那就是「無緣」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