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禪宗史-壇經的初期流變

壇經的初期流變

燉煌本『壇經』,為現存各本中最古的,然至少已經過「南方宗旨」,「壇經傳宗」的改補。「壇經傳宗」為七八〇──八〇〇年間。早在七五〇頃,慧忠見到了「南方宗旨」的添改本。據此可見慧忠早年,曾見過『壇經』原本,否則怎麼知道有了添改呢!『壇經』從成立而到燉煌本階段,再敘述如下:

一、『壇經』有原始部分,附編部分。『壇經』從大梵寺開法──「法壇」或「施法壇」的開法記錄得名,是主體部分。大梵寺開法,到底在什麼年代,沒有明文可考,大抵為慧能晚年。這一部分的成立,是慧能生前。附編部分,是慧能入滅以後,將慧能平日接引弟子的機緣,付囑,臨終的情形,身後安葬等,集錄而附編於『壇經』,也就稱為『壇經』了。燉煌本所說,付囑十弟子,及記錄少數弟子的問答,那只是集錄者,就慧能晚年隨侍的弟子,記錄一二,並非全部(應更有慧能的事跡,問答機緣,傳說在眾弟子間)。這決非如或者所說,荷澤門下故意將南嶽、青原的機緣刪去了。

『壇經』是弟子法海所記(附編部分,應說是「所集」),是『壇經』自身所表明的。燉煌本末了說:「和尚本是韶州曲江縣人」,指集出而傳授『壇經』的法海,就是『傳燈錄』「韶州法海禪師者,曲江人也」的根據。『曆代法寶記』說:「曹溪僧玄楷、智海等問和上:已後誰人得法承後」(大正五一‧一八二下)。智海,應就是『壇經』的法海。法與智,傳說不一,如『寶林傳』作者法炬,也有傳為智炬的。

『壇經』延祐(一三一六)本,在德異的『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序』後,有「法海集」的『略序』。這篇『略序』,(一二九一)宗寶本屬於『壇經』的附錄,題為『六祖大師緣起外紀』。明藏本(一四四〇)相同,作「門人法海等集」。『略序』,編入『全唐文』卷九一五,都是看作法海所作的(「略序」所說,與『壇經』每每不合,決非『壇經』記錄者法海所作。這是與法才的『瘞髮塔記』,『別傳』,為同一系的作品)。『全唐文』在『略序』前,編者附記說:

「法海,字文允,俗姓張氏,丹陽人。一云:曲江人。出家鶴林寺,為六祖弟子。天寶中,預楊州法慎律師講席」。

鶴林寺法海,『宋僧傳』(卷六)有「吳興法海」傳。鶴林法海為鶴林玄素(六六八──七五二)弟子。李華撰『潤州鶴林寺故徑山大師碑銘』,說到「門人法勵、法海」(全唐文卷三二〇)。鶴林法海與曇一(六九二──七七一),靈一(七二八──七六二),參與楊州龍興寺法慎律師(七四八去世)的講席。與杼山皎然為「忘形之交」。顏真卿撰『湖州烏程縣杼山妙喜寺碑銘』,說到大曆年間(大曆八年到十二年──七七三到七七七,顏真卿在湖州),集『韻海鏡源』三百六十卷,「金陵法海」與皎然,都是主持編務的(全唐文卷三三九)。鶴林法海約卒於七八〇頃,在慧能滅後六十多年,不可能為曹溪慧能的弟子。如在曹溪門下,不到二十歲,那裏有記錄『壇經』,傳授『壇經』的上座資格!曲江人法海,並非丹陽法海。只是『全唐文』編者,想從高僧傳裏,求得慧能弟子法海的事跡,見到了吳興的鶴林「法海傳」,以為就是集記『壇經』的法海,也就臆說為:「出家鶴林寺,為六祖弟子」。『全唐文』編於嘉慶十九年(一八一四),離慧能入滅一千一百多年了,憑什麼說鶴林法海是六祖弟子呢!這是毫無根據的!中國佛教的史傳,詳於江、河一帶(中原),對於邊區,一向都資料不足。曹溪門下而在嶺南弘法的──法海、志道、悟真他們,都傳記不備。然而不能為了求證,而亂指為鶴林法海,或否定法海他們。在「壇經傳宗」以前,慧忠所見「南方宗旨」的添糅以前,『壇經』原本早已存在,為慧能門下所知。是誰所記(集)的呢!總不能沒有人,那就是『壇經』所說的曲江法海。

二、法海所記所集的『壇經』原本,流傳於曹溪,可稱之為「曹溪原本」。燉煌本說到:「此壇經,……付門人悟真;悟真在嶺南曹溪山法興寺,見今傳受此法」。可見燉煌本所依的底本,是從悟真所傳來的。悟真為慧能的再傳弟子,弘法的時代,約為七五〇年前後。興聖寺本小有出入,敘述到悟真傳弟子圓會,那是同一本而多傳了一代。悟真以前有志道,思想與「南方宗旨」相近,所以推定為:悟真所傳,燉煌本所依的底本,是修改過的「南方宗旨」本。由於南方宗旨的增潤,引起忠國師的慨歎──「添糅鄙譚,削除聖意」。

三、神會門下,為了適應當前的需要,維護神會以來的正統說,所以補充悟真所傳的南方宗旨本,成為現存的燉煌本。『壇經』在曹溪,是手抄秘本,在少數人中流傳,被重視而尊為『壇經』。這部手寫秘本,在曹溪早就有了次第傳授的事實。如法海付道漈,道漈付悟真。禪者是不重文記的,所以雖知道有這部『壇經』,也沒有過分的重視。等到悟真本傳入京洛,神會門下利用這次第傳授,而加強其意義。以「稟承壇經」,為「南宗弟子」的依約,補充付法統系而成為「壇經傳宗」本。這一偏重文字,偏重形式的傳授,受到洪州門下的抨擊,然『壇經』也就從此大大的傳開了。

燉煌本『壇經』,是經一再的修改添糅而成的。「南方宗旨」與「壇經傳宗」的特色,可以明確的看出,但由於雜糅為一,實已無法明確的逐段分離出來,回復曹溪原本的初形。宇井伯壽作『壇經考』(載『第二禪宗史研究』),在鈴木大拙區分全部為五十七節的基礎上,保留了三十七節為原本,以其餘的為神會門下所增益。但他的方法是主觀的,不容易為人所接受。就現存的燉煌本來說,曹溪原本為南方宗旨所雜糅,不易逐段的分別,然對神會來說,這是與神會無關的。燉煌本特別重視「自性」,「自性變化一切」,這是神會禪學所沒有的。法身與色身的對立,色身離法身就是死了的見地,在有關神會的作品中,也沒有發見。神會專提「不作意」,而燉煌本卻一再說到「作意」。總之,神會決非以經過南方宗旨添糅過的『壇經』為依據的,神會也不會造這南方宗旨所雜糅了的『壇經』。「壇經傳宗」,是在南方宗旨雜糅了的『壇經』上,增入有關法統傳承,及讚譽神會部分。至於其他所說,『壇經』與神會所傳近似的,那只是神會所稟承的,與『壇經』所依據的,同源於曹溪慧能而已。

『壇經』的一再增改,或是一段一段的,或是插幾句進去。好在禪師們是不重文字的,雖一再的添糅補充,卻沒有注意到文字的統一性,所以有文意重複,文義不啣接,文筆前後不一致的現象。憑這些,多少可以理解燉煌本一再增補的形跡(經契嵩他們整理過的「明本」,就看不出來了)。試略舉二例:一、從文字的稱呼上看出先後形跡:如大梵寺說法部分,對於慧能,集記者稱之為「慧能大師」,「能大師」,「大師」。慧能自稱為「慧能」,「能」。大眾稱慧能為「和尚」。慧能稱大眾為「善知識」,稱刺史為「使君」。這種稱呼,是吻合當時實情的。偶有二處例外──「六祖言」,雜在「釋疑」中間,那就是後來增補的部分。「附錄」的弟子機緣部分,對於慧能,編集者也稱之為「大師」,「能大師」,「慧能大師」。學人稱慧能為「和尚」。慧能自稱為「吾」,稱學人為「汝」,「汝等」,或直呼名字。除三處例外──「六祖言」,與當時的實際稱呼不合(與志誠問答中,編集者偶稱慧能為「慧能和尚」,也疑為雜入的)。臨終部分,也合於上述的體例。而告別部分,主要是「壇經傳宗」。編集者稱慧能為「六祖」,弟子稱慧能為「大師」,都與當時的實際稱呼不合。又如編集者說「上座法海向前言」,更可看出是後人增附的了。發見了稱呼上的差別,對於某些是增補的,多一層客觀的標準。

二、從文字的不統一看出先後的不同:梁武帝與達摩問答部分,燉煌本一律作「達磨」;而有關法統傳承部分,卻寫作「達摩」。如出於一人手筆,前後不應如此的差別。考神會門下所記的『南宗定是非論』,是寫作「達摩多羅」與「菩提達摩」。寫作「達摩」,與神會門下(「壇經傳宗」)增補的法統傳承相合。第一章曾說到,稱為「菩提達磨」與「達磨多羅」,是傳說於南方的,所以達磨與梁武的問答,應該是南方宗旨雜糅本。這一傳說,淵源於曹溪門下,所以神會也傳說於『南宗定是非論』,但是寫作菩提達摩的。還有,自稱為「我」或「吾」,在燉煌本中是大有區別的。「附錄」部分,是一概自稱為「吾」的。而大梵寺說法──「壇經主體」,大體是自稱為「我」的,不過也偶爾有幾個「吾」字(這可能是為雜糅所亂)。從這兩大部分自稱為「我」或「吾」的不同,也可見集出的不同一人了。從文字去分別先後,這只是聊舉一例,用備研究者的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