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-第四項 塔的建築與供養

第四項 塔的建築與供養

佛舍利塔的建築,在佛教界,是不分地區與部派的。經過長時期的演化,塔形成為多姿多采的。塔的形態,依律部所傳,已有部派的色彩,但還可以了解出原始的形態。《摩訶僧祇律》卷三三(大正二二‧四九七下)說:

「下基四方,周匝欄楯。圓起二重,方牙四出(「塔身」)。上施槃蓋;長表輪相」。

《僧祇律》所傳的佛塔,是「塔基」、「塔身」、「槃蓋」、「輪相」──四部分組成的。『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』卷一八(大正二四‧二九一下)說:

「佛言:應可用甎,兩重作基。次安塔身。上安覆缽,隨意高下。上置平頭,高一二尺,方二三尺,準量大小。中豎輪竿,次著相輪;其相輪重數,或一二三四,乃至十三。次安寶瓶」。

說一切有部所傳的佛塔,是「塔基」、「塔身」、「覆缽」、「平頭」、「輪竿與相輪」、「寶瓶」──六部分組成的,比大眾部的要複雜些。『善見律毘婆沙』卷三(大正二四‧六九一上)說:

「當先起基,與象頂等。……塔形云何?摩哂陀答言:猶如積稻聚。王答:善哉!於塔基上起一小塔」。

這是南方的古老傳說,當時僅分「塔基」與「塔」(身)二部分。所起的「小塔」,『一切善見律註序』與『大史』,都說與王的膝骨一樣高,並且是用磚造成的(1)。塔(身)是塔的主體,如稻穀堆一般,那不可能是圓錐形,而是半圓的覆缽形。依『雜事』說,在「塔身」與「平頭」間,加一「覆缽」,那是塔身的形態雖已經變了(《僧祇律》是圓形的二層建築),還沒有忘記舊有的覆缽形。「覆缽」上有長方形的「平頭」,那是作為塔蓋用的(《僧祇律》名為「槃蓋」)。約「塔身」說,原與加土成墳的形態相同。現存Sāñci大塔,犍陀羅Gandhāra的Manikyala塔,塔身都作覆缽形,與錫蘭的古說相合。從「塔基」到「平頭」,是塔;「輪竿」以上,是標記,如基督徒在墓上加十字架一樣。「輪竿」直上(後來有一柱的,三柱的,多柱的不同),中有「相輪」。Sāñci大塔是三輪,Manikyala塔是二輪。塔上的「相輪」,起初可能沒有一定,後來北方才依證果的高低而分別多少,如『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』卷一八(大正二四‧二九一下)說:

「若為如來造窣覩波者,應可如前具足而作。若為獨覺,勿安寶瓶。若阿羅漢,相輪四重;不還至三;一來應二;預流應一。凡夫善人,但可平頭,無有輪蓋」(2)

「相輪」的或多或少,是說一切有部的規制。上端安「寶瓶」,《僧祇律》等都沒有說到。大概最初用瓶分佛的舍利,所以用瓶來作佛舍利塔的標識。其實,塔在早期是沒有標識的,標識就是塔旁建立的崇高石柱。從『大唐西域記』所見,傳為阿育王所造的塔,塔旁大多是有石柱的。塔與柱合起來等於中國的「封」(墓)與(標)「識」了。

《五分律》說:塔有三類:「露塔、屋塔、無壁塔」(3)。《四分律》也說「塔露地」與「屋覆」;『毘尼摩得勒伽』,說「偷婆」、「偷婆舍」二類(4)。「無壁塔」可說是「屋塔」的一類,不過沒有牆壁而已(5)。塔,不外乎「露塔」與「屋塔」二類:「露塔」是塔上沒有覆蔽的,「屋塔」是舍利塔供在屋內的。從後代發展的塔型來看,也只此二類。一、從「露塔」而發展成的:古傳「塔基」與象一樣高,要上去,必須安上層級。這樣的露塔,在向高向大的發展中,如緬甸的Soolay塔,泰國的Ayuthia塔,在覆缽形(也有多少變化)的塔身下,一層層的塔基,是「塔基」層次的增多。平頭以上,作圓錐形。南方錫蘭、緬、泰的塔式,是屬於這一類型的。二、從「屋塔」而發展成的:「塔身」作房屋形、樓閣形(北方烏仗那的瞢揭釐,就是稻穀樓閣的意義),於是三重、五重、七重、九重、十一重、十三重的塔,特別在北印度、中國、日本等地發達起來。這樣的塔,可說受到相輪(一至十三)的影響;當然上面還有相輪。而原有覆缽形的塔身,作為覆缽形而安在塔身與相輪的中間。這種屋(樓閣)塔,層次一多,又成為「露塔」了。

造塔的趨勢,是又高又大又多,到了使人驚異的程度。塔的向高大發展,是可以理解的。塔要建在「高顯處」、「四衢道中」、「四衢道側」,主要是為了使人見了,於如來「生戀慕心」,啟發信心。古代在塔旁建立高高的石柱,也就是為了引起人的注意。但與膝骨一樣高的塔身,如建在山上,遠望是看不到的。如建在平地,為房屋、樹木所障隔,也就不容易發見。在「四衢道側」,與出家眾的住處不相應,而且也難免煩雜與不能清淨。塔在僧眾住處的旁邊(或中間)建立,就不能不向高發展了。塔高了,塔身與塔基自然要比例的增大。總之,塔是向高向廣大發展了。現在留存的古塔,在北方,如犍陀羅地方的Darmarajka,Manikyala,Takti-Bahi,Ali Masjid塔,都是西元前後到二三世紀的建築,規模都很大。在南方,西元前一世紀中,錫蘭毘多伽摩尼Vaṭṭagāmaṇi王所建的無畏山Abhayagiri塔,塔基直徑約三百六十尺,塔身直徑約二百七十尺。法顯說塔高四十丈(6)。更高大的,西元二世紀中,迦膩色迦Kaniṣka王所造大塔,晉法顯所見的是:「高四十餘丈,……閻浮提塔,唯此為上」(7)。北魏惠生所見的,已是「凡十三級,……去地七百尺」了(8)。當然最高大的,還要推西元六世紀初所建,洛陽的永寧寺大塔了,如『洛陽伽藍記』卷一(大正五一‧一〇〇〇上)說:

「有九層浮圖一所,架木為之,舉高九十丈。有剎復高十丈,合去地一千尺。去京師百里,已遙見之」。

塔的越高越大,除新建大塔而外,多數是在舊塔上加蓋新塔,如阿育Aśoka王增建迦諾迦牟尼Kanakamuni佛塔那樣。現存的Sāñcī大塔,也是在古塔上增建所成的。錫蘭傳說:Mahiyangaṇa塔,起初是小型的青玉塔。舍利弗Śāriputra的弟子沙羅浮Sarabhū,取佛的頸骨,納入塔中,再建十二肘高的石塔,覆在上面。天愛帝須Devānaṃpiyatissa王子Uddhacūlābhaya,更增建為三十肘高。到度他伽摩尼Duṭṭhagāmaṇi王,更作八十肘高的大塔,蓋在上面(9):這是不斷加建加高的實例。迦膩色迦王大塔,也是這樣的,如『大唐西域記』卷二(大正五一‧八七九下──八八〇上)說:

王「見有牧牛小豎,於林樹間,作小窣堵波,其高三尺。……周小窣堵波處,建石窣堵波,欲以功力,彌覆其上。隨其數量,恒出三尺。若是增高,踰四百尺。基址所峙,周一里半。層基五級,高一百五十尺,方乃得覆小窣堵波。王因嘉慶,復於其上更起二十五層金銅相輪。……營建纔訖,見小窣堵波在大基東南隅下,傍出其半。王心不平,便即擲棄,遂住窣堵波第二級下石基中半現。復於本處更出小窣堵波」。

這一傳說,法顯、惠生等都有傳述,近於神話。然以事實推論,也只是在原有小塔上作大塔,為了使人見到舊有小塔,所以將小塔露出一些。這是越建越高,越建越大的趨勢。建塔是聲聞部派佛教的特色,大乘佛法也繼承了下來。說到塔的多少,北方還不如南方。在南方,不但塔很多,如緬甸Mandalay附近的四百五十塔,成為塔的世界。Pegu的Shwemauddu大金塔的基壇上,有數十小塔。Java的Borobudur塔周圍,有七十二塔。或是塔群,或是多數小塔來莊嚴大塔。塔不但高大,而且眾多。建造舍利塔所形成的無數建築,代表了那時佛教的形式化與藝術化的傾向。

高大的舍利塔,建築材料主要為磚、石、木;形式為圓、方或八角。塔基、塔身、平頭、覆缽、輪竿與相輪、金瓶──塔的結構,自身就是一項莊嚴的供養。再加上精工的雕刻,形形式式的繪畫(10)。《僧祇律》說「金薄覆上」(11),就是大金塔那樣的作法,金光閃閃,莊嚴中增加了尊貴的氣息。信眾們平日(或節日)對於塔的供養,有香與華鬘;珠鬘、瓔珞、幢幡、傘蓋、燈明、飲食。或以伎樂歌頌來供養,那是在誠敬中帶有歡樂的成分了。依《僧祇律》:中央是大塔,四面作龕,龕是供佛像的。在塔的四面,作種種的園林、水池,四面再建支提。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的塔園,不僅是建築莊嚴,而又園林化(12)。塔在一般人的心目中,是尊敬的,莊嚴的,又是藝術化的,越來越接近大乘的風格。不過,塔在印度,始終是宗教的信敬對象,還不會如中國那樣的佛塔,部分發展為點綴風景,「登臨眺望」;或者神秘化為鎮壓風水(或妖怪)的東西。

建塔供奉舍利,舍利也還是要放在容器內的,如《四分律》卷五二(大正二二‧九五七上)說:

「云何安舍利?應安金塔中,若銀塔,若寶塔,若雜寶塔,若以繒綿裹,若以缽肆酖嵐婆衣,若以頭頭羅衣裹」。

金塔、銀塔等,不是高大的塔,而是安放舍利的容器,所以說以衣(與布同)裹。古來有安放舍利的舍利瓶,其實也就是塔。小型的舍利瓶(塔),也可以供在屋內(發展為「屋塔」)。安放舍利的容器,近代都作大塔的模型,但古代的形態是不一的。如西元一八九八年,法人W.C.Peppe在尼泊爾Nepāla南境,發掘Piprāvā古墳,發見高六寸,徑四寸的蠟石壺。壺內藏著骨片(舍利),刻著「佛陀世尊的舍利龕,釋迦族人供奉」字樣。這可能為八王分舍利,釋迦Śākya族供奉(可能供在室內)的塔型。又如西元二六五年(或作二八二年),中國鄮縣所發見的,傳說為阿育王塔。高一尺四寸,徑七寸。從所刻的本生來說,應該是西元前後的舍利塔。小型的舍利塔,或藏在大塔裡,或供在室內。供在室內的舍利,如屬於頭骨或牙齒,更受到信眾的尊重,或舉行定期的大法會來供養。北印度那揭羅曷Nagarahāra的佛骨、佛齒,是受到非常尊敬供養的,如『高僧法顯傳』(大正五一‧八五八下)說:

「那竭國界醯羅城城中,有佛頂骨精舍,盡以金薄七寶挍飾。國王敬重頂骨,慮人抄奪,乃取國中豪姓八人,人持一印,印封守護。清晨,……出佛頂骨,置精舍外高座,上以七寶圓碪,碪下琉璃鍾覆,上皆珠璣挍飾。骨黃白色,方圓四寸,其上隆起。……以華香供養,供養已,次第頂戴而去。從東門入,西門出。……日日如是,初無懈倦。供養都訖,乃還頂骨於精舍中,有七寶解脫塔,或開或閉,高五尺許以盛之。……(那竭)城中亦有佛齒塔,供養如頂骨法」。

佛頂骨與佛齒,都藏在五尺許的塔內。受到全國上下的尊敬,日日都迎到城中去受供養,這是西元五世紀初的情形。到了六世紀初,惠生們所見的,又多了「佛髮」(13)。到玄奘時代,佛齒雖不見了,僅剩供佛齒的臺,卻又多了佛髑髏與佛牙,如『大唐西域記』卷二(大正五一‧八七九上──中)說:

「第二閣中,有七寶小窣堵波,置如來頂骨,骨周一尺二寸,髮孔分明,其色黃白。……又有七寶小窣堵波,以貯如來髑髏骨,狀如荷葉,色同頂骨。……又有七寶小窣堵波,有如來眼睛,睛大如㮈,光明清澈,皦映中外。……觀禮之徒,相繼不絕」。

玄奘的時代,不是迎入城內供養,而是供在寺內。不但瞻禮要錢,又附加了一些占卜的俗習,這是北印度著名的佛頂骨。在南方,錫蘭的佛牙,也非常著名,如『高僧法顯傳』(大正五一‧八六五上──中)說:

「城中又起佛齒精舍,皆七寶作。……佛齒常以三月中出之。……王便夾道兩邊,作菩薩五百身已來種種變現(本生)。……如是形像,皆采畫莊挍,狀若生人。然後佛齒乃出,中道而行。隨路供養,到無畏精舍佛堂上,道俗雲集,燒香然燈,種種法事,晝夜不息。滿九十日,乃還城內精舍」。

佛骨與佛牙,或是每天迎出,受人供養禮拜;或是每年舉行九十天的大法會。古人對佛舍利的尊敬,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!

造舍利塔,尊敬供養,是不分南北的,不分部派的。那種莊嚴供養,在印度本土,已經不只是在家信眾的事,而是出家眾在中主持推動的。《四分律》在受戒終了時,對新戒比丘這樣說:「汝當善受教法,應當勸化作福治塔」(14)!勸人修治舍利塔,竟成為出家眾的重要任務!其實供養三寶──作福,也不只是在家信眾的事,如『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』卷四(大正二三‧六四二中)說:

「時諸苾芻,既聞斯說,多行乞匃,於佛法僧廣興供養,時佛教法漸更增廣」。

「於三寶中廣修供養」,包含了興造寺院,建立塔婆(塑造佛像)。這些是能啟發世人信心的。使佛法更興盛流行起來,也就以此為弘揚佛法的方便。舍利越來越多,舍利塔也越多越大,這該是一項重要理由吧!

註解:

[註 9.001]『一切善見律註序』(南傳六五‧一〇九──一一〇)。『大史』(南傳六〇‧二六六)。

[註 9.002]『根本薩婆多部律攝』卷七(大正二四‧五六九上)。

[註 9.003]『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』卷二六(大正二二‧一七三上)。

[註 9.004]《四分律》卷五二(大正二二‧九五六下)。『薩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』卷六(大正二三‧五九九上)。

[註 9.005]《十誦律》卷四八(大正二三‧三五一下──三五二上),卷五六(四一五下),都說到「塔」、「龕塔」、「柱塔」──三類。龕塔,是石窟中的塔。柱塔,是石柱形的,是石柱的塔婆化。建造得又多又高的,還是第一類塔。

[註 9.006]古塔的高大,見『望月佛教大辭典』(三八三四上)。

[註 9.007]『高僧法顯傳』(大正五一‧八五八中)。

[註 9.008]『洛陽伽藍記』卷五(大正五一‧一〇二一中)。

[註 9.009]『大史』(南傳六〇‧一五四──一五五)。

[註 9.010]《十誦律》卷四八說:唯「除男女和合像」,其他的都可以畫(大正二三‧三五一下)。

[註 9.011]《摩訶僧祇律》卷三三(大正二二‧四九八上)。

[註 9.012]《摩訶僧祇律》卷三三(大正二二‧四九八上──下)。

[註 9.013]『洛陽伽藍記』卷五(大正五一‧一〇二一下)。

[註 9.014]《四分律》卷三五(大正二二‧八一六上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