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-第二項 優波扇多釋本

第二項 優波扇多釋本

『阿毘曇心論』的優波扇多Upaśānta釋,高齊那連提梨耶舍Narendrayaśas,於齊天保年中(西元五五五──五六一)譯出。題作『法勝阿毘曇心論』或作『阿毘曇心論經』。論末說:「大德優波扇多,為利益弟子故,造此阿毘曇心論」(1)。論初說:「古昔論師,雖釋阿毘曇心。……何故釋阿毘曇心利益弟子耶」(2)?這是優波扇多釋本。大概古代學者,對於『阿毘曇心論』,解說、修正或補充,仍以『阿毘曇心論』為名的。這部論僅有六卷(或七卷),與『雜心論』注所說的,被稱為廣本的優波扇多「八千偈」釋不合。八千偈,約可譯二十餘卷,與現存的譯本(六卷),相差太大;也許在流傳中,或傳譯中,有過重大的刪略。

優波扇多的事跡,完全不明。僅在『出三藏記集』「薩婆多部記」(3)中,有優波羶馱或優波羶大羅漢,與優波扇多的語音相合。但「薩婆多部記」,優波羶馱在法勝Dharmaśreṣṭhin以前,所以也不能確定。優波扇多釋論,譯出雖遲,但在『雜心論』的傳譯時(西元四三四),已由序注的介紹而傳聞於中國了。

優波扇多釋本,品與頌,與『心論』相同;僅增入二頌,共二百四十九頌。但在思想方面,與『心論』大有出入。上面曾說到:『心論』的注釋者,雖贊同『心論』的結頌,組織,但或者嫌他過於簡略,或不滿『心論』的傾向於外國異師。所以,要以阿毘達磨的正義(毘婆沙師說為主,兼存西方師)來修正與補充。優波扇多釋是這樣,『雜心論』也還是這樣。

在論義的補充方面,如有漏離常樂我淨,及野干看緊叔迦花(4);以五義說「等」(5);惡作四類(6);界義與界事(7)等,都是引『大毘婆沙論』而為之補充的。至於立義不同,主要為復歸於『甘露味論』。如1.說無教色,不說是假色(8);2.暖頂依六地(9);3.採用十善大地說,所以「善心二十二」,無癡是慧的異名(10);4.見也以慧為體,所以「三見中減二,欲二見少三」(11);5.「三空三十二,有頂二十二」(12);6.「修有六種」(13);7.四時失不律儀(14);8.色界六心不成就禪戒(15)。這些,都與『甘露味論』相合,可見『甘露味論』也還在流行。不但優波扇多釋,贊同『甘露味論』,法救的『雜心論』,以施戒修為「契經品」的開始,也吻合『甘露味論』。總之,從上面看來,『阿毘曇心論』所不同於『甘露味論』的,優波扇多又一一的把他恢復過來,也就是回復於『大毘婆沙論』的正義。

如立義與『心論』不同的,優波扇多就修正頌文。也有不改頌而附以別解的,如「二地法辭辯」,解說為:「此五地,根本四禪及欲界」(16)。又如「無著報心中,得無為涅槃」,解說為:「亦住威儀心入涅槃」(17)。既不合『心論』,又不同於『甘露味論』,也不是『大毘婆沙論』說,想一定是別有所本的。

註解:

[註 93.001]『阿毘曇心論經』卷六(大正二八‧八六九中)。

[註 93.002]『阿毘曇心論經』卷一(大正二八‧八三三中)。

[註 93.003]『出三藏記集』卷一二(大正五五‧八九中──下)。

[註 93.004]『阿毘曇心論經』卷一(大正二八‧八三四上──中);出『大毘婆沙論』卷八(大正二七‧四〇中)。

[註 93.005]『阿毘曇心論經』卷一(大正二八‧八三七上);出『大毘婆沙論』卷一六(大正二七‧八〇下)。

[註 93.006]『阿毘曇心論經』卷一(大正二八‧八三七中);出『大毘婆沙論』卷三七(大正二七‧一九一中)。

[註 93.007]『阿毘曇心論經』卷一(大正二八‧八三五上──中);出『大毘婆沙論』卷七一(大正二七‧三六七上──下)。

[註 93.008]『阿毘曇心論經』卷一(大正二八‧八三四下)。

[註 93.009]『阿毘曇心論經』卷三(大正二八‧八四九下)。

[註 93.010]『阿毘曇心論經』卷一(大正二八‧八三七中)。

[註 93.011]『阿毘曇心論經』卷一(大正二八‧八三七中)。

[註 93.012]『阿毘曇心論經』卷五(大正二八‧八六二下)。

[註 93.013]『阿毘曇心論經』卷四(大正二八‧八五三上)。

[註 93.014]『阿毘曇心論經』卷二(大正二八‧八四一下)。

[註 93.015]『阿毘曇心論經』卷二(大正二八‧八四一下)。

[註 93.016]『阿毘曇心論經』卷五(大正二八‧八五九中)。

[註 93.017]『阿毘曇心論經』卷六(大正二八‧八六八中──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