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雨集第四冊-三

釋迦牟尼Śākyamuni在印度創始的「佛法」,以解脫為究竟目的。對男女問題,在家弟子,應過著國法與社會倫理所容許的夫婦正常生活;出家弟子,修「離欲梵[清淨]行」,嚴持「不得非梵行」[淫欲]的戒行。在家與出家,都可以從修行而得解脫,那為什麼在家的有夫婦生活,而出家的要受持「不得非梵行」戒呢?這點,留在本篇的末後去解說。

「食色性也」,在生死流轉中的人類,確是有此本能與需要的。所以在(不完善的)人性傾向下,發展中的佛法,漸有類似印度的性力派Śākta,中國道家的房中術出現。先是潛在流行,或作神秘與暗昧的表示,到西元四、五世紀,才漸漸的公然流行。這裏,先舉「一經」,「一論」,「一事實」,「一傳說」來說明。

「一經」:『不可思議解脫經』,就是編入『華嚴經』的『入法界品』。『入法界品』的傳出很早,龍樹Nāgārjuna的『大智度論』已一再引用,約在西元二世紀末集出。『入法界品』敘述善財Sudhana童子參訪善知識的歷程;在善知識中,有一位婆須蜜多Vasumitra,是最美麗的女菩薩。婆須蜜多的功德莊嚴,可說是以色相度眾生的,如唐譯『大方廣佛華嚴經』(卷六十八)『入法界品』說:

「若天見我,我為天女,形貌光明殊勝無比;如是乃至人非人等而見我者,我即為現人非人女,隨其樂欲,皆令得見。若有眾生欲意所纏,來詣我所,我為說法,彼聞法已,則離貪欲」。

「若有眾生暫見於我,則離貪欲,……暫與我語,……若有眾生暫執我手,則離貪欲」。

「若有眾生暫昇我(床)座,……暫觀於我,……見我頻申,……見我目瞬,……抱持於我,……若有眾生唼我唇吻,則離貪欲」。

「凡有眾生親近於我,一切皆得住離貪際,入菩薩一切智地,現前無礙解脫」。

依經文說,這是大菩薩化度眾生的一門方便。婆須蜜多是天[神],也是人(及非人),是神人合一的女菩薩。她為男性眾生說法,使他們離貪欲;他不只說法,也以執手,擁抱,接吻等行為,而使男性離貪欲的。依佛法的傳說:不同類的眾生,有不同類的「淫事」,如「二二交會」的,「相抱」的,「執手」的,「相顧而笑」的,「眼相顧視」的,都能滿足「淫事」而「熱惱便息」(『瑜伽師地論』卷五)。一般眾生滿足了淫欲──「熱惱便息」,但不久又有淫欲熱惱的需求。婆須蜜多可不同了,從顧視,執手,抱持,唼吻等的行動中,能使眾生永離貪欲。這顯然是「以欲離欲」的法門;與後起「秘密大乘」的無上瑜伽anuttara-yoga,雖還沒有完全一致,但到底傳達了從淫欲中離欲的消息。特別值得一提的,婆須蜜多是「險難」地方人,險難的梵語為Durga──突伽,正是印度教中自在天──溼婆Śīva天后,烏摩Umā的別名。突伽,早已存在於印度神教中,後來從溼婆派中分出的性力派,就是以突伽為主神的。還有,婆須蜜多的婆須,或譯作婆藪,是印度一部分天神的通稱。婆藪天,婆藪天女,婆藪大仙,都見於「秘密大乘」的教典。婆藪是天[神],蜜多譯為「友」,所以婆須蜜多,可解說為天神的女友。突伽與婆須蜜多,出現於『入法界品』以欲離欲的法門中,決不是偶然的,與後起的性力派及無上瑜伽,有一脈相通的一定關係。圓融無礙的『入法界品』,融攝了這一秘密法門,然在一般學佛人的心目中,多少有是非不分,邪正莫辨的感覺。

「一論」:『阿毘達磨集論』,西元四世紀中,無著Asaṅga菩薩所造的。在『集論』(卷七)「抉擇分中論議品」,論到「秘密抉擇」,引「經」說:

「又契經言:菩薩摩訶薩成就五法,名梵行者成就第一清淨梵行。何等為五?一者、常求以欲離欲;二者、捨斷欲法;三者、欲貪生已,即便堅持;四者、怖治欲法;五者、二二數會」。

「二二數會」,原文誤作「數食」,依『雜集論』(卷十六)改正。經上所說的「五法」,如依文解說,那是一、求從淫欲中離欲的法門;二、不取一般的斷欲法門;三、如欲貪生起了,要一直堅持下去;四、厭惡對治貪欲的法門;五、男女一再的交合。「佛法」本是修「離欲梵行」的,而所引經說恰好相反,不用斷欲,反而稱為「第一清淨梵行」。這類不合佛法正道的語言,如「逆害於父母,王及二多聞,誅國及隨行,是人說清淨」等(『集論』卷七),應怎樣去解說?無著在『集論』(卷六)中,又稱之為轉變秘密rariṇāmanâbhisaṃdhi。意思說:語句隱密,不能依通常的文義去解說,要轉變為反面的別解,才不致於誤會。如「二二數會」,『阿毘達磨雜集論』(卷十六)解說為:「於染淨因果差別四真諦中,以世出世二道,奢摩他[止]毘缽舍那[觀]二道,數數證會故」。無著、世親Vasubandhu的時代,「以欲離欲」的法門已開始流行,這就是無上瑜伽男女和合的密法。這一秘密法門,早期的偶然流露,在正常的佛法中,還不能被容忍,所以無著作了這樣的抉擇──秘密的不了義說。唐不空Amoghavajra在西元七四六年來華,譯出『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大教王經』;「廣本」中一再說到:「蓮華、金剛杵相合,此說即為最上樂」等。不空是知道的,所以在『大樂金剛不空真實三昧耶經般若理趣釋』(卷下)中說:「想十六大菩薩,以自金剛[男根]與彼蓮華[女根],二體和合,成為定慧;是故瑜伽廣品中,密意說二根交會,五塵成大佛事」。不空不說男女的實體和合,而說觀想男女和合,修成定慧相應。說「二根交會」是「密意說」,與無著說部分相同。其實,不空的時代,印度的無上瑜伽,男女和合的即身成佛法門,已相當興盛了。不空這樣的解說,也許是覺得不合中國的倫理觀念,怕引起障礙而故意這樣說的吧!

「一事實」:中國佛教史上,曇無讖Dharmarakṣa是一位卓越的大譯師。他所譯的『大般涅槃經』(卷七、卷二)說:「佛法有我,即是佛性」;「我者即是如來藏義,一切眾生悉有佛性,即是我義」。後期「大乘佛法」的重要論題,是如來藏tathāgata-garbha,我ātman,佛性buddha-dhātu, buddha-garbha,在曇無讖的譯典中,有了充分的說明。他譯出『大般涅槃經』四十卷外,還譯了『大方等大集經』,『大方等大雲經』,『金光明經』,『菩薩地持經』(『瑜伽師地論』「菩薩地」的古譯),『優婆塞戒經』等,「後期大乘」在中國的開展,曇無讖是有貢獻的。曇無讖的譯經,是在姑臧,得到北涼沮渠蒙遜的護持而譯出的。譯經的年代,依可見的記載,從北涼玄始三年(西元四一四)起,十五年(四二六)止。永和一年(四三三),曇無讖四十九歲就死了。

曇無讖是中天竺,或說是罽賓人。在佛教的記錄中,曇無讖是一位「明解咒術,所向皆驗,西域號為大咒師」(『出三藏記集』卷十四、『高僧傳』卷二)。『出三藏記集』說到:曇無讖隨國王入山,國王口渴,曇無讖持咒,使枯石流出水來;故意說:這是「大王惠澤所感」,國王當然非常歡喜,也就尊寵曇無讖。但時間久了,國王對他的待遇也薄了。於是曇無讖打算「咒龍入甕,令天下大旱」,然後放龍下雨,以便再得國王的優待。事情被洩露了,國王要殺他,才逃到西域來(『高僧傳』部分相同)。曇無讖為了取得國王的優待──豐厚的供養,不惜天下大旱,害苦無數的人民。從佛法在人間的立場來說,曇無讖的心態與行為,是多麼卑鄙與邪惡!「大咒師」的無比神驗,與純正的佛法是不相干的!其實,曇無讖的邪僻行為,還多著呢,如『魏書』(卷九十九)「列傳」(八十七)「沮渠蒙遜」傳說:

「始罽賓沙門曰曇無讖,東入鄯善,自云能使鬼、治病,使婦人多子。與鄯善王妹曼頭陀林私通,發覺,亡奔涼州。蒙遜寵之,號曰聖人。曇無讖以男女交接之術,教授婦人。蒙遜諸女、子婦,皆從受法」。

『北史』卷九十七,所說相同。曇無讖的使鬼(即「役使鬼神」)、治病,是一般咒師的行為,他的專長是「男女交接之術」,能使婦女生子的。「男女交接之術」,就是「二二交會」,無上瑜伽的男女和合。不過曇無讖修到怎樣程度,是不得而知的。希奇的是,沮渠蒙遜的女兒,兒媳婦,都跟他學習。『北史』(卷九十七)「列傳」(八十一)「僭偽附庸」中說:「蒙遜性淫忌,忍於殺戮;閨庭之中,略無風紀」。淫亂,猜忌,殘酷,是蒙遜的性格。「沮渠氏本胡人,其先為凶奴官,號沮渠,因氏焉」(『通志』「氏族略」)。淫亂,殘酷,閨庭中沒有禮法,確是文化低而粗獷的胡人模樣。「閨庭之中略無風紀」,正是女兒、媳婦都從曇無讖學習「男女交接之術」的情形。蒙遜「性淫忌」,雖沒有文證,怕也是從曇無讖學習的。學而有效,這才「蒙遜寵之,號曰聖人」了。沒有來涼州以前,也就因為這樣,曇無讖與王妹曼頭陀林私通了。鄯善王不信這一套,大概要處分他,這才逃到涼州來。「私通」這一名詞,多少出於社會倫理觀念,如在文化低落,習慣於神祕信仰的地區,那王妹的行為,正是供養上師修行呢!曇無讖是被殺死的,被殺的原因,依佛教『高僧傳』等說:魏太武帝知道曇無讖的神術,一再派人來,要求沮渠蒙遜讓曇無讖去北魏。蒙遜怕曇無讖的咒術幫助了北魏,而魏的勢力,又不敢得罪太武帝。曇無讖自知處境困難,以去西域求經名義而去,蒙遜派人把他殺了。然『北史』卻這麼說:「太武帝聞諸行人,言曇無讖術,乃召之。蒙遜不遣,遂發露其事,拷訊殺之」。蒙遜的確是淫亂、猜忌、忍於殺戮的。不願曇無讖去,又不敢留他,來個彼此都得不到:揭發曇無讖的穢亂宮庭,拷打審問,把他殺了。曇無讖的使鬼、治病術,男女交接術,正是「祕密大乘」的風範。

「一傳說」:罽賓──迦溼彌羅滅法的傳說,傳說不一,但這應是有事實的。魏延興二年(西元四七二),吉迦夜(Kiṅkara編譯的『付法藏因緣傳』(卷六)說:

「有比丘名曰師子,於罽賓大作佛事。時彼國王名彌羅崛,邪見熾盛,心無敬信,於罽賓國毀壞塔寺,殺害眾僧。即以利劍,用斬師子頭,頭中無血,唯乳流出。相付法人,於是便絕」。

師子siṃha比丘的被殺,依『佛祖統紀』(卷五),還別有原因,原因是:「師子尊者在罽賓弘化,聲聞遐邇。外道摩目多,部(或作「都」)落遮二人,素學幻術,乃盜為僧形,潛入王宮,淫犯妃后。且曰:不成,則歸罪釋子。既而事敗,王大怒,……即毀寺害僧,……遂斬師(子)首」。『佛祖歷代通載』(卷五),也有相同的記載。這樣,師子比丘的被殺,罽賓佛教的大破壞,是由於外道的假冒釋子,入宮淫亂而引起的。然迦爾訶那缽提多Kalhaṇa Paṇḍita纂輯的『罽賓諸王史』說:那拉Nara一世,曾興建一所伽藍。住在這所伽藍的一位佛教行者,以魔力誘拐王后,引起那拉一世的憤怒,將這所伽藍及所屬的數千伽藍,一律焚毀。所說的王名不同,而由於淫犯妃后,卻是一致的。『佛祖統紀』的外道偽作釋子,怕是佛教徒在傳說中的文飾吧!入宮淫亂,不是一般的「私通」,而是「幻術」,「以魔力誘拐」。幻術,魔力,是宗教的,是神祕的「男女交接之術」;在印度教中是性力派,佛教是祕密大乘的無上瑜伽。依玄奘所傳,迦溼彌羅的佛教,受到二次破壞:一、『大唐西域記』(卷二)說:迦膩色迦王Kaniṣka沒後,土著訖利多Krīta人取得政權,破壞佛法。後來得呬摩呾羅Hematāla國王力量的幫助,佛法才復興起來。二、(西元五世紀後期)嚈噠的大族王──摩醯邏矩羅(或譯作寐吱曷羅俱,彌羅崛,婆睺羅拘婆),侵入印度,印度北部的佛教,受到了最嚴重的摧殘,如『付法藏因緣傳』(卷六),『大唐西域記』(卷三),『蓮華面經』(卷下)等說。傳說的「入宮淫亂妃后」,「魔力誘拐王后」,因神祕淫亂而引起的罽賓法滅,是在摩醯邏矩羅王大破壞以前的,如隋闍那崛多Jñānagupta所譯『大威德陀羅尼經』(卷十七)說:

「彼等比丘所至家處,攝前語言,後以方便令作己事。於彼舍中共語言已,即便停住,示現身瘡。於俗人所種種誑惑,種種教示:彼應與我,如來付囑汝,病者所須。彼即報言:汝明日來,如己家無異。……我住於此十年勤求,猶尚不能得是諸法,如汝今者,於一夜中已得是法」。

「常至俗家,攝受白衣,道(遂?)相染愛,捨離戒行。……如是因緣,滅此法教。……時城中王既聞此事,即大瞋忿,捉彼三千比丘,一時斷命」。

「如是因緣滅此法教」的事實,不只是一佛教行者、二外道,而是多數比丘。經文沒有明說罽賓,但經上接著說:部分比丘,渡河到多剎尸羅Takṣaśīlā城,這可見是罽賓了。經中再說到邊地的婆睺羅舒婆王來,比丘們多逃走了,北方的寺院,都被放火燒毀。在大族王破壞以前,罽賓的佛教墮落不堪,遭受國王的殺害破壞,經文隱約,實際是與男女有關的。但不是私通,而是公開的說:「彼應與我,如來付囑汝」。要女人奉獻身體,因為這是佛說的。在信仰佛教的熱情下,既然是佛說的,是無邊功德的大供養,就與他好合了。這就是「以方便令作己[私]事」;「如己家無異」,就是儼同夫妻。還說這是我勤求十年後得來的佛法,「如汝今者於一夜中已得是法」。一夜就學會的佛法,就是無上瑜伽的雙身法,歡喜法。後來元順帝的太子也說:「西番僧教我佛經,我一夕便曉」(元權衡『庚申外史』卷下)。一夜就學會的祕法,在初期流行時,會受到正統佛法的抗拒,也是社會所不能容忍的,罽賓佛法所以受到嚴重的破壞。罽賓本是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的重鎮;受到破壞而又恢復起來,僧徒的品格低落。他們受持『根本說一切有部律』,竟然說:沒有全部毀犯四根本戒而懺悔的,還算是苾芻(依常規,犯一種根本戒,就不是比丘而要逐出僧團的)。所以受到世親Vasubandhu的嚴厲呵責:「此言凶勃」!「若如是人猶有苾芻性,應自歸禮如是類苾芻」(『阿毘達磨俱舍論』卷十五)!近代祕密行者陳健民,在所著『禪海燈塔』(十章)中說:

「此時宜離鄉別井,遠走生疏地帶,佯為瘋子,向禮教不重之邊地,如西康、西藏一帶,可得許多機會。既不會遭官家之刑罰,亦不受士大夫階級之批評。此時已早有神通,康、藏一帶婦女,自知前來以身供養,工夫因此必大長進」。

依陳氏的意思,參禪到家了,還要進一層,就是在男女和合上下工夫。他不願受禮教──社會文明的約束,贊同不重禮教的邊地。其實,康、藏地區,受千百年來祕密欲樂宗教信仰的熏習,加上政教合一,女人才會自動來奉獻身體。否則,文化落後的邊地,不一定能讓祕密行者稱心如意!一切不必說,罽賓佛教受到「幻術」,「魔力」,「一夜已得是法」的影響,遭到破壞,是佛教史上的慘痛事件,純正的佛弟子應多多為佛教著想!(下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