攝大乘論講記-乙 阿陀那教

乙 阿陀那教

一 引經證

復次,此識亦名阿陀那識。此中阿笈摩者,如解深密經說:阿陀那識甚深細,一切種子如瀑流,我於凡愚不開演,恐彼分別執為我。

阿賴耶識還有別的名字,這裡先引《解深密經》,證明「此識亦名阿陀那識」。「阿陀那識甚深細」的甚深細,可從第三句的「凡愚」來說明:因為執我的凡夫對阿陀那的境界,不能窮其底蘊,所以說名甚深;愚法的聲聞,對阿陀那的境界,不能通達,所以說名甚細。阿陀那所攝取的「一切種子」,猶「如瀑流」。《成唯識論》說阿賴耶識如瀑流,水中的魚譬(種與識隔別)如種子;但《楞伽經》等,說本識猶如瀑流,它之所以像瀑流,因有種子起伏的關係,《深密經》也是這樣,因為無始過患所熏習的關係,在阿陀那識的大海裡,以識為自性的種子,就高高低低的動盪起來,形成洶湧澎湃的大瀑流(種與識合一)。佛說:「我於」凡夫二乘,「不開」示「演」說這一切種識。為什麼不說?「恐彼分別執為我」呀!他們程度不夠,聽了不但不能得益,反要增加我執。上文的『攝藏此識為自內我』,是佛陀未說阿陀那識教,而眾生自動執我的,是染污意的俱生我執。此中說的分別執為我,是因佛陀說了阿陀那識,眾生誤解而起執的,是第六識所起的分別我執。

【附論】《解深密經》對於本識攝持諸法的思想,特加詳細發揮。它以一切種子識為中心,從它的作用上,給予種種的異名;那能攝持諸法種子的,名阿陀那。在初期唯識學上,阿陀那識有著特別重要的地位,因為它以攝取為義,能攝取自體,攝取諸法的種子。後期的唯識學,以攝藏的賴耶為中心,所以阿陀那識,反退居次要的地位了。本論與《解深密經》的旨趣,多少不同,以《解深密經》說阿陀那識能攝持種子,阿賴耶識與根身同安危;而本論卻以阿陀那識與有色諸根同安危,攝持種子的責任反屬於阿賴耶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