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觀論頌講記-辛二 示正見

辛二 示正見

因業有作者    因作者有業    成業義如是    更無有餘事

他人所執的實有或實無的作者及作業,已摧破了;性空者究竟有沒有這二法呢?如抹殺了這二者,這一樣的墮在邪見中;如還承認有這二法,那麼到底是怎樣的?論主說:作者與作業,是彼此相依而相存的,彼此都從因緣生,沒有自性的作者及作業,但假名相宛然而有。這就是說:作者之所以為作者,是「因業」而「有作者」的;業之所以為業,是「因作者」而「有業」的。因此,作者及作業,成立於假名的相互觀待法則。假使離了作者,作業就不可得;離了作業,作者也就不可得。論主「成」立「業」及作者的意「義」,就是「如是」。除了這緣起義以外,「更無有」其「餘」的「事」理,可以成立的了。

古代的三論學者,據『決定業無作』一頌,成立初章義。依本頌成立中假義。初章義遮他,中假義顯正。如說:作者是人,作業是法,各有決定性,那就不依人而有法,不依法而有人。這樣,人不從法有,人是自人;法不從人有,法是自法。人法都是自有的,自有就是自性有,失卻因緣義,就是非佛法的邪見了。反之,人不自人,依法故有人;法不自法,依人故有法。這樣,人法都是因緣有,因緣有就是假人假法;假人假法,即是不人不法,從假入中。轉過來,不人不法而假名為人法,就是中後假了。天台家立不可思議的妙假,所以要破這因緣假;但三論師依龍樹本品,依因緣相待假,立一切法,也破一切法。

庚二 類破

如破作作者    受受者亦爾    及一切諸法    亦應如是破

「如」上「破作作者」的不可得是這樣,破斥「受受者」,當知也是這樣。受是五蘊法,受者是人。有人才有五蘊的受法,有五蘊的受法才有人;離了五蘊的受法,人就不可得,離了受者人,五蘊的受法也就不可得。這一切,因緣和合有的,緣生無自性,無自性就是空;在這空無自性中,唯有假名的受受者。如破受受者是這樣,其他凡有因果關係、人法關係的「一切諸法」,也都可以「如是」的方法去「破」斥,去成立。